近日颇有些洗尽铅尘的味道,抛开一切凡尘杂事,借来两本张爱玲的散文小说,悉心阅读。又一直惦记前段时间看李碧华《青蛇》之绝美,便又下载了她的些许文字来看,有她写张爱玲,更有她的“鬼马”小说数篇。渐渐爱上这才情女子。 李碧华写爱情小说,简直是看了让人从脚底凉起。原以为只是许仙在她笔下变成个好色懦弱贪心自私的小男人,看了其他的如《凤诱》、《明天正式做女人》,特别是那《梁山伯自白书》,直叫人被幽默的笔触笑得心发冷。女人总是太单纯太痴心,男人又太现实太自私。那些市井小男人呵,就算是香港城的大医生大律师,名利地位那么高,却摆脱不了的一身俗气。有美妻有儿女,还是心思思坐地铁去明朝找李凤姐搞一夜情。如果她所写的男人就是真正的男人,看来我真应该对男人绝望。(哦,错了,我对这种动物已经不抱任何希望。) 人说李碧华有十大罪状,我数有八:太聪明、太妖艳(指其文字)、太尖锐、太精灵古怪、太离奇、太轻盈、太流行、太要价(据传,她的专栏稿费一律千字5000港币起价)。我总觉得,做女人做到像章小蕙这样——当然是指与B哥离婚以后——已是万万个了不起,让人眼红羡慕。要是写文字,能写到像李碧华这样,就已经是完美了。她不比张爱玲啊,沉闷得让人窒息;亦舒似乎更没的比,总是那清纯冷淡清高温存的女子,和深情痴情多情又决不无情的男子——你以为我还是小女生,天天发着“王子和公主从此幸福快乐地生活下去”之类的美梦。 世上没有完美的爱情,只有完美的痴情。这似乎就是李碧华传送给我们的爱情信息。记得看那出《霸王别姬》,张国荣那双幽怨的眸子就已是刺得我眼生疼。只不过是一个想变成女人的男人,又或者是一个只想爱男人的男人,他的一生却注定浸淫在八卦的口水中。而最后,如果他决定了要做变性手术,是不是还会流下酸楚的眼泪? 好了,阅读李碧华的著作并不多,就不再在这里搬弄文才了,不然有肤浅之嫌。在这女子的文字前,我心甘情愿地低下头来,羞愧得脸红。看她那份自拟的个人档案,更是让人对其才情心悦诚服。而那“过上等生活,付中等劳力,享下等情欲”,何尝不是我等大众的肺腑之声?呵呵~~~
艺名:李碧华 原名:李白 洋名:Lilian Lee 星座:水瓶座 健康状况:迈向死亡,当然。 喜爱的动物:男人 讨厌的动物:男人 喜爱的食物:电 喜爱的饮品:饮恨 嗜好:吃、睡 性格:忠肝义胆,一丝不挂 专长:口蜜腹剑,好食懒飞 读书成绩:身怀六甲 喜爱的花:烟花 讨厌的草:烟草 喜爱的颜色:男色和女色 经常阅读的杂志:银行存摺 初吻年龄:一月,吻了邻床的男婴 择偶条件: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小丈夫不可一日无钱 最想旅游的地方:我暗恋者的心 最甜蜜的经验:报仇 如整容会整那一部份:脑 职业特色:夸张、虚构、捏造、渲染、无中生有、惟恐天下不乱 工作上心得:对笔下角色、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 满意作品:未写 愿望:不劳而获,财色兼收,醉生梦死 遗憾:上述愿望均成泡影 心爱的书:辞典 最「女人」的一刻:寂寞时 印象中最复杂的关系:鸡、二氧化碳、消毒药粉、血污、泪滴、水渍、黑胶袋--最後黑胶袋被垂死的凤爪戳穿 为什麽常写「男女」的题材:基本上,任何好看的小说不外八字真言:「痴男怨女,悲欢离合」 人们如何把你分类:当我感冒时,我是「流感」,不是「禽流感」 创作与人生的关系:毫不伟大,纯粹因为没有别的本事 知己难找吗:不难,你所有的敌人对你特别「知己」 怀念的日子:在日本京都上课的日子 曾爱上不爱你的男人吗:多。否则如何有灵感写小说? 最无能为力的事:「擦鞋」 对「失乐园」的感情认同吗:如果我是「用家」才有资格说 什麽时候心情最轻快:当钱包越来越沈重时 最喜欢的风景:对方的「脸红区」 快乐美满的人生:七成饱、三分醉、十足收成;过上等生活、付中等劳力、享下等情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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