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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国十条”出台 可参股银行的资产比例暂定5%

 胡琳柟 2006-06-26
保险“国十条”出台 可参股银行的资产比例暂定5%

 

 



  备受保险业界关注的《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因其包含十项内容而被称为“国十条”)即将发布。知情人士透露,“国十条”将强力提升保险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使保险业获得一次前所未有的机遇,在中国的经济补偿功能、社会管理功能,以及资金融通功能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业界认为,对于保险业来说,“国十条”提出的扩大保险资金投资范围,将使保险业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甚至整个金融领域,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成为灵活性和主动性最强的一支投资力量;另一方面,“国十条”提出进一步扩大保险业的社会管理功能,也为保险业描绘了一幅诱人的发展前景。
  
  鼓励参股商业银行
  知情人士透露,“国十条”为保险资金的投资运用提供了充分的空间,也为从保险业率先启动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创造了条件。
  “国十条”提出,支持有条件的保险公司通过重组、并购等方式,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保险控股公司、保险集团公司,稳步推进保险公司综合经营试点,探索保险业与银行业、证券业在更深层次和更广领域的合作。通过发挥保险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促进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协调发展。
  此外,知情人士还透露,逐步提高保险资金直接及间接投资资本市场的比例,支持保险资金参股商业银行,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境外市场,支持保险资金投资资产证券化、不动产和创投企业等政策及试点都在“国十条”中有所体现。
  一位保险公司高层认为,上述政策导向将推动保险资金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甚至整个金融领域,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就综合经营而言,由于保险特有的保障功能是其他金融机构和其他资金所不能替代的,因此率先试点的优势十分明显。
  “国十条”还给予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特别的关注,表示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逐步扩大资产管理范围,并探索保险资金的独立托管机制。
  据一家寿险公司投资部总经理透露,保监会对于推进保险资金集中管理抱有相当大的热情,希望中小保险公司将其可投资资产,集中委托到业内的几家已经成立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中集中管理,以防范投资风险及提高资金运用效率。
  另据该人士透露,对于保险公司可以参股上市及非上市银行的资金规模,目前监管机构比较倾向于允许保险公司以可投资资产的5%作为参股银行的筹码,但上述方案仍在讨论中。
  
  加强保险业的社会功能
  中国保险业起步较晚、基础薄弱,覆盖面不够,功能和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因此,前述保险公司高层认为,进一步扩大保险业的社会管理功能,使其渗透到社会经济领域的方方面面,可能是“国十条”给保险业带来的最大价值。
  在农业上,“国十条”鼓励保险业探索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将农业保险作为支农方式的创新,纳入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支持农业保险立法,支持中央及地方财政对农户投保给予补贴、对保险公司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适当给予经营管理费补贴,并支持建立农业再保险体系建设等。
  在健康险和养老保险发展领域,“国十条”表示支持相关保险机构投资医疗机构,从而提高保险公司对健康险风险的管控能力,以实现大力推动健康保险发展的目的,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健康保险需求。
  与此相关的是,“国十条”还明确表示,鼓励建立节育手术保险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制度,以及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
  此外,责任险始终是体现保险业社会管理功能最直接的方式。
  对于责任险,“国十条”表示,通过立法强制的手段,发展安全生产责任、建筑工程责任、产品责任、公众责任、执业责任、董事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等保险业务。利用保险费率杠杆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强化事前风险防范,减少灾害事故的发生。“国十条”明确指出,在煤炭开采等行业推行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在高危行业、公众聚集场所、将内外旅游等方面推广。
    
  “国十条”十项内容要点
  一、充分认识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
  二、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三、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发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农业保险
  四、统筹发展城乡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五、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健全安全生产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六、推进自主创新,提升服务水平
  七、提高保险资金运作水平,支持国民经济建设
  八、深化体制改革、提高开放水平,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九、加强和改善监管,防范化解风险
  十、进一步完善法规政策,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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