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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眠障碍(二)

 saliy 2006-07-15
 睡眠障碍(以失眠症为主)

一、睡眠分期

二、睡眠与人体的生物节律

三、睡眠发生的有关假说

四、睡眠与年龄的关系

 

四、睡眠与年龄的关系

睡眠与年龄关系密切。通常情况下,刚出生到满周岁的婴儿需要的睡眠时间最长,每天约16小时;1~4岁幼儿夜间需12小时睡眠,有时白天还需2~3小时睡眠;5~10岁儿童每晚需10~12小时睡眠;10~12岁的儿童每晚需8~10小时睡眠;青少年通常每天需8小时睡眠;31~60岁成年人,男性约需6.5小时,女性需7.5小时睡眠;60岁以上老年人晚上有5.5~7小时睡眠就够,如白天有半小时左右的小睡则更好。老年人睡眠质量下降,其NREM睡眠中的深睡眠时间减少,大部分人的IV期深睡眠几乎已消失,其原因较多,如睡眠结构失调(深睡眠减少)仅是其中之一,还有夜尿增多、慢性疼痛等影响。因此,老年睡眠障碍治疗策略采用多种方法相结合,效果更佳。

(一)临床表现

失眠病人的睡眠表现为难以入睡或难以保持熟睡,醒后不能使人精神振作或恢复精力。失眠持续的时间有重要的诊断意义。仅仅几天的短暂失眠常因急性应激、急性内科疾病、疲劳或病人自己服药所致,而失眠超过3周应考虑为慢性失眠。酒精或药物滥用可能是慢性失眠的一个原因或结果,病人总担心可能引起失眠,常可强化失眠。

(二)CCMD-3的相关讨论

睡眠障碍,是由于情绪因素导致睡眠的质、量或时序的变化,即失眠、嗜睡及睡眠觉醒节律障碍;睡眠异常,指睡眠过程中出现异常的发作性事件。在儿童期主要与儿童的生长发育有关,在成人主要是心因性的。主要有睡行症、夜惊及梦魇。睡眠障碍经常是另一种精神障碍或躯体疾病的症状之一。即使某一特殊的睡眠障碍在临床表现上似乎是独立的,仍有许多精神或躯体因素可能与其有关。

失眠症是一种持续相当长时间的睡眠的质和(或)量令人不满意的状况。在诊断失眠症时,不能把一般认为正常的睡眠时间作为判断偏离程度的标准,因为有些人(即所谓短睡者)只需要很短时间的睡眠,却并不认为自己是失眠病人。相反,有些人为其睡眠质量之差痛苦不堪,但他们的睡眠时间从主观上和(或)客观上看都在正常范围。在失眠者中,典型情况是由应激导致反复失眠,而失眠的人会对失眠越来越恐惧,并过分关注其不良后果,由此形成恶性循环,使得失眠持续存在。失眠症多见于妇女、老年人,以及心理功能紊乱和社会经济状况差的人。失眠的人在就寝时,会感到紧张、焦虑、担心或抑郁,并经常过多地考虑如何得到充足的睡眠、个人问题、健康状况,甚至死亡。他们常常试图以服药或饮酒来缓解自己的紧张情绪。在清晨常感到心身疲劳,不能清新,白天感到抑郁、担心、紧张、易激惹和对自身情况过于关注。症状持续时间是失眠症诊断的主要依据之一。为了确诊失眠症,要求病人的失眠必须每周至少发生3次并持续1个月以上,并对失眠及其后果过分关注,由此引起了明显的苦恼或影响了社会功能。由于某些心理社会应激几夜没睡好,不应诊断失眠症。

医生应尽量确定失眠的原因(往往不止一个),并在诊断失眠症前,排除躯体疾病和精神障碍,以制定长期治疗方案。

(1)确定主要的睡眠症状,如失眠、过度嗜睡或睡眠过程中的行为紊乱,然后考虑可能的原因:并存的内科疾病或治疗;滥用精神活性物质,如咖啡因、尼古丁或酒精;精神障碍,如心境或焦虑障碍;急性或慢性应激事件;睡眠窒息、夜间肌阵挛;偶然事件,如惊恐发作或梦魇;行为方面的问题,包括过分担心不能入睡、作息无规律或躺在床上沉思乱想的不良习惯。

(2)让病人完成2周的记录或日记(主要记录就寝、起床时间,就餐时间及数量,饮酒、锻炼、用药情况,每天的睡眠持续时间和质量等),这对诊断和治疗非常有益,可能提示影响病人睡眠的生活方式。如果病人与他人同住一个房间,应向同住者询问病人是否打鼾、睡眠过程中是否有异常行为或白天睡眠过多等。

(3)对可疑有睡眠呼吸障碍综合征的病人,应建议检查睡眠脑电图、心电图、呼吸及四肢运动方面的检查。

嗜睡症是指白天睡眠过度或睡眠发作,或醒来时达到完全觉醒状态的过渡时间过分延长。确诊嗜睡症必须注意:每日出现嗜睡至少1个月或反复的短暂嗜睡发作至少持续1个月;引起了明显的苦恼或影响了社会功能;必须排除发作性睡病(排除该症的猝倒、睡眠麻痹、入睡前幻觉等症状,其夜间睡眠片断并减少)或睡眠呼吸暂停(如夜间呼吸暂停、典型的间歇性鼾声等,并且常有肥胖、高血压、阳痿、认知缺损、夜间多动及多汗、晨起头痛的病史),以及排除伴有日间嗜睡症状的任何躯体疾病。

睡眠—觉醒节律障碍是指睡眠觉醒节律与环境所允许的睡眠觉醒节律之间不同步,从而导致病人主诉失眠或嗜睡。CCMD-3与ICD-10一样,强调本障碍仅适用于心理因素起主要作用的睡眠—觉醒节律障碍,有器质性因素参与的病例应在ICD-10的G47.2即非心因性睡眠觉醒节律障碍下分类。确诊需要注意这种情况几乎天天发生并至少已持续1个月,由此使病人深感苦恼或影响其社会功能。如果本障碍在病人的临床相中占主要地位,即使存在焦虑、抑郁或轻躁狂症状也应作附加诊断。

睡行症与夜惊关系密切。许多人(包括某些正常人)都有这两种状况的既往史和家族史。由于这两种状况多见于儿童期,提示发育因素在发病中有一定作用。有些病例两种状况与发热性疾病并存。但这两种状况也可能首发于老年人或见于痴呆的早期。诊断应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如痴呆)或躯体障碍(如癫痫)。有梦魇的成年人常常伴有明显的心理紊乱,通常表现为人格改变。服用某些精神药物,如利血平、甲硫哒嗪、三环类抗抑郁剂及BZ类药也对梦魇产生有一定作用。必须注意将梦魇与夜惊相鉴别。后者在睡眠期的前1/3出现,以强烈的焦虑、惊叫、过多的躯体运动及自主神经高度兴奋为特征,而且夜惊者不能回忆梦境内容。

(三)治疗原则

1.基本原则

(1)处理失眠症时应注意确定失眠原因的重要性,同一病人可能有多种原因。

(2)对慢性失眠采取长期治疗的方法,通过支持性的疏导、鼓励、安慰有助于获得疗效,特别是对长期失眠、多次复发者,还需结合更多的有关预防措施和行为治疗。

(3)心理治疗和心理教育的主要目的是根除或减轻失眠问题,阻止短暂失眠发展为慢性失眠,并改善病人的生活质量。为此,可进行心理教育、行为干预结合药物治疗。

(4)药物治疗:应注意药物对睡眠的影响,并作适当调整;催眠药有助睡眠,但不应常规应用,使用期不超过21~28天。

2.失眠症的治疗

(1)心理教育及行为干预:

①保持有规律的作息制度,如傍晚做放松活动,定时上床和起床,尽管晚上睡眠不佳,早晨仍要按时起床。白天体育锻炼有助于睡眠,但傍晚锻炼可加重失眠。如卧床20分钟后不能入睡,应起床,等想睡时再睡。应使病人明白由应激或躯体病导致的暂时睡眠障碍很常见,不必过分担心。改进睡眠习惯比应用镇静催眠药更为有效。饮酒虽然可帮助入睡,但能引起睡眠不稳和早醒。兴奋剂(包括咖啡和茶)能引起或加重失眠,因此应该避免在睡前饮用咖啡和酒。

②采用刺激控制法。很多失眠症病人对睡眠产生恐惧,当夜晚来临时费尽心机地思考如何尽快人睡,同时害怕失眠,造成内心冲突,由此形成恶性循环。打破这种恶性循环的一种办法是顺其自然,采取能睡多少就睡多少的态度,听任睡眠的自然来临称为刺激控制疗法。例如告诉病人只有当想睡时才上床,睡前不读书、不看电视、不吃东西、不工作。如上床约20分钟仍不能入睡,应该下床到另一房间,在昏暗的灯光下看书并避免看电视,只有当想睡时才回到床上,目的是重建卧室与睡眠间的关系。不论夜晚睡眠如何,都应在早上固定时间起床,这样可固定睡眠觉醒节律(时间控制),并提高睡眠效率(在床上的时间确实用于睡眠)。最后,尽量减少或避免白天打盹或午睡。

③刺激控制疗法应结合睡眠限制疗法,即缩短清醒时的卧床时间,直到允许躺在床上的时间与期望维持的有效睡眠时间一样长。第二天应在固定时间起床,保证在床上的时间至少有85%用于睡眠。

④在就诊过程中,应向病人介绍有关刺激控制法、时间控制法及睡眠限制疗法等方面的知识,如饮食、锻炼、药物使用以及环境因素(如光、声及温度)对睡眠的影响。特殊的方法包括放松疗法,认知行为治疗主要针对导致失眠的不良认知方式。

(2)药物治疗:有5个基本要点(特别是对成年及老年慢性失眠者):

①选择半衰期较短的药,使用最低有效剂量,以减轻白天镇静作用。

②间断给药(每周2~4次)。

③短期用药(连续用药不超过3~4周)。

④逐渐停药,突然停药时,半衰期较短的药比半衰期较长的药撤药反应出现得更快更严重,故停服半衰期短的药物,需经过几天逐步减药过程。

⑤对急、慢性失眠的研究发现,佐必登的作用与BZ疗效类似,由于这类药物均通过调节GABA受体复合体发挥作用,应注意药物成瘾,连续使用不应超过4周。用药不可同时饮酒,否则会增加药物成瘾的危险性。开处方前应注意安全问题,如孕妇、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病人和肝、肾功能不全者等。由于这些问题,美国在近30年来,减少使用BZ约30%,转而将抗抑郁药作为催眠药使用。尤其SSRI和其他新兴抗抑郁药(如三唑酮、奈法唑酮)治疗抑郁伴发的睡眠障碍有效,副作用较少。

⑥褪黑素的最理想作用是治疗睡眠节律障碍,包括睡眠位相滞后、时差反常、倒班作业引起的睡眠障碍,以及盲人或脑损伤者的睡眠障碍。

⑦光疗,对时差综合征有很好的疗效。

⑧各种中医中药治疗失眠的研究发现,应用足反射法、针刺治疗、耳针疗法、复方酸枣仁安神胶囊等,对治疗失眠有效。

(四)护理

失眠症的护理程序

【护理评估】

1.评估主观资料

(1)难以维持正常睡眠,如主诉感到没有睡好,出现精神症状,易怒、白天倦怠、抑郁、焦虑、恐惧及易惊醒等。注意评估持续时间、所在地点和可能的原因等。

(2)注意现在和过去的睡眠情况,日常上床和起床时间,失眠的性质(如入睡、维持睡眠和苏醒困难)。

2.评估客观资料

如脸色发灰、黑眼圈、眼睑红肿、呵欠、白天瞌睡、注意力下降、烦躁易怒等,并评估睡眠时间。

3.相关因素

(1)病理生理因素:继发于缺氧,如呼吸、循环、消化或泌尿生殖系统疾病等;腹泻、多尿、尿潴留、排尿困难、疼痛等;焦虑、抑郁等恶劣情绪的伴发症状,如入睡困难或早醒等;生活方式改变,如职业、心理、社会和经济的变化影响生活规律;年龄因素,如妇女绝经期前或性功能改变等。

(2)治疗因素,如药物影响。

(3)环境因素,如各种干扰(噪音、如厕、恐惧、护理操作、灯光、低温等)。

【主要护理诊断】

(1)睡眠障碍:失眠。

(2)睡眠障碍:睡眠—觉醒节律障碍。

【护理目标】

(1)能明确失眠原因,适应环境,睡眠达8小时左右(不论是否应用催眠药)。

(2)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能讲出2~3条改善睡眠的方法。

【护理措施】

1.安全护理和生活护理

(1)创造良好睡眠条件,如病房空气新鲜、温度适宜、安静。夜班工作人员做到谈话轻、行走轻、操作轻、关门轻。

(2)帮助病人养成按时入睡、早睡早起的良好睡眠习惯。避免睡前兴奋,如不宜看刺激紧张的电视,不宜喝浓茶、咖啡。晚饭不宜吃得过饱,尿频者睡前不宜多饮水。

2.心理护理

应做好睡前心理护理,注意疏导和消除病人由失眠产生的焦虑情绪。如对紧张害怕者,工作人员可在病人视线内活动,并教会病人一些利于入睡的方法。

3.特殊护理

(1)夜间:密切观察病人睡眠情况,不定时巡视病房,每班作睡眠记录。了解睡眠障碍的程度,并给予解决。夜间按时叫容易尿床的病人起床小便,尿床后要及时更换床单、衣裤。

(2)减少睡眠时受伤的可能性,把床放低,或使用床挡。

(3)日间:减少日间睡眠时间(少于1小时),不宜卧床过长,鼓励病人参加各项活动。

(4)必要时遵医嘱给予安眠药,主观性失眠可给安慰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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