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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财经日报:无线音乐进入中移动收割季 将现有SP边缘化

 yuheliu 2006-07-21
第一财经日报:无线音乐进入中移动收割季 将现有SP边缘化

“一条大河波浪宽,风吹稻花香两岸。”这很像中国无线音乐市场的场景。

几年前,中国移动通讯集团(下称“中移动”)打通了音乐在无线通信网上的传输管道,一条产业链上的财富汩汩流淌,滋润了广大的SP(无线增值服务提供商)。简单来说,SPCP(内容提供商,包括唱片公司音乐制作方等)手中拿到音乐资源,放到中移动“无线梦网”的平台上,进行营销,然后从用户下载费用中拿下七成左右的分成。

然而,面对逐年增产的丰收场面,只收“地租”的中移动显然并不甘心,并正在致力于改变这种局面。

基于此,中移动日前正式发布其无线音乐战略,并推出M.Music无线音乐俱乐部品牌,这并不意外。

4月,中移动在成都“中国移动无线音乐研讨会”密会各大唱片公司,就已经透露出希望调整无线音乐产业现有的游戏规则的想法——通过直接与唱片公司合作来提供音乐内容,并初定对利润五五分成,将现有的SP边缘化,这就是其“中央音乐平台”的思路。

而此次事件则是中移动对“中央音乐平台思路”的落实。

中移动的真实想法

SP显然充分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只能抱有一线希望。他们的理由是,中移动做音乐没有SP专业,CP的好歌推广不会很好,现在中移动只是垄断平台,是粗放式的营销。

唱片公司则是喜忧参半。与中移动直接合作固然可以提高彼此的收入,更好地保护版权。但中移动推广音乐的力度到底有多大,分成模式是否会改变,这一切,都还很难说。

尽管如此,中移动的举动仍然极具杀伤性。

SP们应该意识到,支撑整个新经济崛起的“长尾理论”,在中国的无线音乐市场,无法像对Google和亚马逊一样发挥巨大的作用。

长尾理论认为,只要存储和流通的渠道足够大,需求不旺或销量不佳的产品共同占据的市场份额,就可以和那些数量不多的热卖品所占据的市场份额相匹敌甚至更大。

Google是一个最典型的“长尾”公司,数以百万计的小企业和个人从未大规模地打过广告,他们小得让广告商不屑。整个广告市场被大公司支撑着。但Google把广告这一门槛降下来,结果小广告主给Google带来了巨大的收入。

但无线音乐产业却是“二八定律”发挥作用的领域,甚至极端到“单曲通吃”,一首流行的曲目可以在其流行的一段时间内比其他所有的音乐下载量都大。比如《老鼠爱大米》,比如《童话》,在最流行的一个月内的下载量几乎是其他歌曲的总和。

中移动的思路正是要充分发挥“二八定律”,塑造自己的大流量音乐平台,主攻明星唱片公司,如环球、太合麦田,拿下无线音乐最赚钱的曲目,其余的再留给SP们,除非SP们自己创造出了流行金曲。

中移动之虑

中移动的严峻任务有二:一是如果中国完全对外开放电信市场,它将直接跟国外巨头竞争;二是新技术对话音收入的削减。

随着业务的发展,基础电信运营商赖以生存和竞争的主体对象发生变化,原来运营商的价值体现在卖通话时间数、卖带宽,运营的也是有形资产,而将来卖的将是一种能力,如综合下载、搜索等。

而从基于价格的话务运营向面向价值的业务能力运营的转变,要求运营商有统一业务网络的构建——创新的商业模式,精细的门户运营,还有合理的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管理及高效的业务开发、强大的终端定制能力等。

在这一思路下,许多原本SP做的业务陆续被运营商收编,如无线音乐、即时通信等。

从技术上讲,在下一代网络时代,必定面临网络和运营的分离,虚拟运营必然出现。到那时,如果基础电信运营商还没有转型成功,就只能回归到最基础的网络建设和维护的角色——收“路费”。而转型成功的基础电信运营商才有机会兼容增值服务商的功能。

日本电信运营商NTT DoCoMo等就是中移动的“榜样”之一,不仅拥有电视台、唱片公司,甚至可以发行信用卡和以通信网络为平台的巨大的增值业务整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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