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师在他的新博文《网络环境话研究》提到了图书馆学研究一个有趣的事情,即“学术谬误”,特别是“事实谬误”。他说:
除此之外,一飞认为,在单纯的图书馆专业工作中,“事实谬误”多的更是让人“罄竹难书”。比如,出版商、检索商、信息服务商的谬误。如美国的很多数据库经常将中国人的名字搞错,将名当成姓或将姓当成名,更为离谱的是,把名的第二个字当成姓,面对这种有趣的错误,实践者相同的观点是,把这种错误当成“正确”处理,呵呵;至于在数据中丢个把作者,错几个拼写,那实在是太正常,几乎不值得一提; 再比如。数据库引进者或使用者的常识性谬误。如CALIS引进的好多数据库,几乎国内所有图书馆对其的介绍都存在或多或少的错误,如果不怕得罪人且有功夫,可以将这些错误一一列举出来,大家可以看看这些错有多离谱;再再比如,图书馆服务中的谬误。这类谬误如果说的太多,难免有人对号入座,就不再说了。不过可以说的是,这里面的错误更离谱,对读者的损害更大,更不利于“读者权利”的实现,也更令人难以忍受。 图林名师竹帛斋主以《网络环境话研究》回帖的方式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仍然一袭程旋风的“岭南”风格:
我并不认为“专业谬误”的杀伤范围应仅限于“大牛”。因为现实是,不但大牛害人,中牛和小牛们同样也害人,只不过是害的人多人少的,害人的能力大小的问题。再说,网络使“大牛们”对话语权的控制与掌握已经严重的轻于纸片时代,所以只是列举或控诉大牛是有所偏颇的。 明确指出一个专门或行业的谬误似乎对专业人员或行业的帮助才是全面的、现实的或者说是实实在在的。只不过这要求相关的“现身说法者”要具有较强的图林功力,有强烈的专业责任感,并有一定的话语权才可以胜任,能够有这个能力的专家,特别是在网络上,博客中并不多。可以承担此重任者,我看好老槐教师和焕文先生。 如果老槐老师真的“编出一个中国图书馆学10大谬误或100大谬误排行榜”,做一个正本清源的研究的话,我想即使对图书馆学的研究没有显著帮助,而对于我等后辈的理念更新却必定是大大的有益。 我想很多从事研究的朋友必定与一飞一样,对这一点或多或少都有所期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