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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可能对外资银行个人人民币业务设坎

 胡琳柟 2006-08-16
中国可能对外资银行个人人民币业务设坎
在中国即将对外资银行放开个人人民币业务之际,监管部门向外资银行发布了更多的法律监管细则。

据银行界人士周一透露,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China Banking Regulatory Commission, 简称:银监会)已向外资银行发出咨询文件,表示将要求在华开展个人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在中国内陆注册,并将在华所有业务纳入其注册实体中,此外,外资银行的在华注册资本须至少达到人民币10亿元,约合1.25亿美元。目前,外资银行的在华分支机构主要由海外总部管理。

外资银行目前正在对中国如何履行其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时的承诺拭目以待,2001年加入WTO时中国曾表示将在2006年年底完全放开本币业务。目前,在华外资银行可经营外币存贷款业务,同时可以企业为服务对象开展人民币业务。放开个人人民币业务后,外资银行将得以接触到中国的消费大众,得以向他们提供按揭贷款和信用卡服务等金融产品。

不过,很多外资银行界人士仍担心北京会对他们的业务扩张设置新的障碍。比如在本地注册的要求就将导致成本、税收及相关法律负担大大增加。

道琼斯通讯社(Dow Jones Newswires)周一见到了由一家外资银行提供的文件翻译件,该文件并非最终版本。不过,中国官员显然希望对外资银行的个人人民币业务与企业人民币业务区别对待,该文件只是对以往暗示的补充。4月份《华尔街日报》首先报导了中国可能要求外资银行在华注册的消息。

而此时在中国表现最活跃的外资银行刚刚宣布了扩张计划。汇丰控股(HSBC Holdings PLC)称,公司计划在年底前将营业网点由目前的24家增加到30家。

汇丰控股旗下汇丰银行(Hongkong & Shanghai Banking Corp.)的中国业务总裁翁富泽(Richard Yorke)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已接到文件草案,正在对草案进行研究。不过他未表示汇丰银行是否或何时将在内陆注册。

银监会官员称,目前尚未就此类规定作出最终决定。上述文件草案显示,银监会将于8月22日至23日召开会议就新规则进行讨论。北京也一再表示将遵守WTO的原则,对外资和本地银行一视同仁。

文件显示,在华注册的外资银行其注册资本须至少达到人民币10亿元,其分支机构的运营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1亿元。这与政府对本地银行的要求相同。

不过考虑到外资银行在华业务的规模远比本地银行小得多,对大额注册资本的规定无疑将为其设立新的障碍。咨询文件称,与外资银行目前在华获准经营的业务相比,个人人民币业务对国计民生的重要性要大得多,因此其在开业手续及风险控制方面的要求也会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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