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8日在贵阳说,北京2008年奥运会将近,现役运动员包括明星运动员不得参加各类社会活动。对此,北京奥组委顾问、前中国奥委会秘书长魏纪中表示对运动员参加商业活动“很反感”,他认为刘翔代言某广告有负面影响。 魏纪中表示,在雅典奥运会之后,中国的奥运冠军过多参与社会活动和商业活动,让他很看不惯,有的运动员根本不管自身的形象与代言的产品的关系,“比如刘翔代言的某广告,我觉得就有负面影响。” 刘鹏强调,为备战北京2008年奥运会,中国的现役运动员包括明星运动员不得参加各类社会活动。北京2008年奥运会临近,为保证训练质量,现役运动员包括明星运动员将不允许参加各类社会活动。对于一些确实有必要出席的社会活动,需报请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刘鹏认为,运动员参加社会活动比较容易分心,对此如不加以规范,运动员的生活训练秩序将受到干扰,不利于北京奥运会的备战。 魏纪中也表示:“中国运动员自雅典奥运会之后的商业活动是过多了。”魏纪中分析,运动员特别是明星运动员参加社会活动来自两方面的利益驱动,一是运动员本身,二是各运动管理中心,因为运动员参加商业活动所得的收入中,将有一部分归中心所有,“事实上,这部分应上缴国库,因为运动员是由国家培养的。”魏纪中说。 魏纪中称过多的社会活动,特别是商业活动,显然会影响正常的训练,特别是奥运备战。魏纪中作为亚特兰大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团长、中国奥委会秘书长,对当年的奥运冠军的商业活动有严格的控制手段。所有的运动员要做广告,全部都通过魏纪中本人审定。据悉,当年奥运冠军伏明霞给VISA卡做广告,“不许照伏明霞的正面照,必须用她在奥运会比赛中的镜头,将运动员的正面照片的形象降至最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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