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18日讯(记者 焦新)记者今天从教育部了解到,2007年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已经陆续开始。据了解,试点学校比2006年增加6所,共59所。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将继续严格按照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在推进改革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流程、加强管理。经高校审核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将于2007年4月15日起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上集中公示。
2007年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高校名单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清华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东北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河海大学
江南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浙江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厦门大学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武汉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武汉理工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湖南大学 中南大学
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重庆大学 四川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兰州大学(共59所)
《中国教育报》2006年12月19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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