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钉子户,开发商矛盾深度分析

 海的维修工 2007-03-24

最牛钉子户向重庆高院申诉 双方仍无和解迹象

http://news.QQ.com  2007年03月24日06:13   北京青年报    评论27
 

 

争议

两年间矛盾逐步升级

双方存在六大分歧

记者在对吴苹、开发商和九龙坡区房管局的采访中发现,从2004年9月开始动迁,两年间双方的矛盾逐步升级,最终由六个分歧导致了现在的结果。

■分歧一:“四原”要求是否合理

吴苹告诉记者,她从来没有选择过货币补偿的方案。按照吴苹的理由,根据有关法律她有权在拆迁后,优先选择原位置的房屋作为补偿。她认为,在将来开发后的正升百老汇楼盘中,补偿给她的应是原位置、原朝向、原面积、原楼层的房屋。正升百老汇项目开发部副经理张红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着未来的楼盘模型告诉记者:“如果每个被拆迁户都提出吴苹的这个要求,除非盖的房子还和过去的一样。那我们还开发干吗?”未来吴苹的房屋位于新建商场的一层的正中央部。张红旗说:“吴苹与我们谈出这个条件时,说原因是祖上看过了风水,所以不能动祖上原来的位置。如果按照她的要求,那我们只能重新修改规划了。”

有关法律人士指出,被拆迁户可以优先选择回原地安置,但回原地安置并非像吴苹所理解的,必须一丝不动地原地安置,而是在原区域范围内安置即可。

■分歧二:开发商在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停水断电

吴苹对开发商的意见还集中在开发商在没有经过她同意的情况下断水断电。据吴苹说,从2004年9月开始动迁,开发商就开始对她房产所在的区域实施停水断电,致使她蒙受损失。而开发商王伟告诉记者,停水断电是在2006年最后一户居民(除吴苹一家外)协议拆迁后才开始实施的。原因是在这片地区的地下埋有很多市政管网,工程牵扯到方方面面,必须提前动工。而吴苹一家又没有居住在那栋房子中,所以就提前动工了。根据相关法律,拆迁开发商在动迁期间必须保证原住户的水电供应。就此,开发部经理王伟表示对于这部分损失,在他们与吴苹的最后一次协议中,已有赔偿。

■分歧三:拆迁许可证是否过期

吴苹质疑正升百老汇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已经过期,开发商没有继续拆迁的资格。记者从双方出具的《房屋拆迁许可证》上看到,其中一栏注明,拆迁期限是2004年9月5日至2004年10月4日。吴苹认为判断拆迁行为是否合法的几个标准中,应该包括:一、是否在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二、是否在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期限内实施拆迁。而开发商的拆迁许可期限显然已经超出,就算按最长延长半年计算,至今也已超出。吴苹认为,现在开发商不具备拆迁资格,因此更无权向行政机关提起对她强制拆迁的申请。对此,九龙坡区房管部门的解释是,拆迁期限指动迁工作的起始公告时间,而非整个拆迁时间。

■分歧四:房管局是否有权作出强制拆迁裁决

开发商向当地房管部门申请强制拆迁后,今年1月11日九龙坡区房管局对吴苹作出强制拆迁的行政裁决,吴苹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属于枉法裁决。九龙坡区法院在昨天的情况通报会上则通报:“合议庭评议后认为,申请人申请执行的九房裁[2007]1号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书,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没有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

对此,法律界一些人士表示了不同的看法。北京天坛律师事务所的宋少福律师认为,既然开发商的行为是商业开发,其拆迁性质则是商业拆迁。商业拆迁中政府管理部门只能依法履行监督职能,而不能用行政行为裁定强拆。开发商与被拆迁人也只能通过协商解决。这一点与公益拆迁有很大区别。

■分歧五:吴苹要求联建三方必须同时签字是否合理

在2007年3月初,吴苹与开发商初步拟签订协议。吴苹要求联建的三家开发商法人代表必须共同在协议上签章。由于其中的重庆南隆公司法人代表林明哲患尿毒症,常住广州点击查看广州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无法盖章。在采访中,吴苹认为如果缺少一家公司的章,这份合同就等同于无效。甚至她还提出要三方法人代表当场验明正身后按手印。据记者了解,其他拆迁户的拆迁协议也都只有两家公司盖的章。

记者从有关人士处了解到,在联建法律关系中,联建公司的任何一家都可代表整个项目签字,而且所承担的责任也是无限连带责任。所以吴苹的这一要求没有实际意义。

■分歧六:吴苹当庭拒绝法庭调解

吴苹觉得自己的听证申请是让法院判定房管局行政行为违法的申请,而不是让法院调解申请。在昨天九龙坡区法院的通报中指出,在3月19日,重庆市九龙坡区房地产管理局,被申请人杨武的委托代理人吴苹,第三人重庆智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南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均到庭参加了听证。当合议庭充分听取了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陈述以及对证据的质证意见后,就是否愿意调解征求了被申请人杨武的代理人吴苹及第三人重庆智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南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意见,代理人吴苹拒绝调解,最终走到被强制拆迁的路上。有关法律人士指出,在吴苹拒绝这次调解之后,她将只能面临强制执行的法律程序,没有其他司法救济途径。

说法

房管局:拆迁行为不违规

昨日下午,漩涡中另外重要一方,一直缺乏声音的重庆市九龙坡区房管局也表明了自己的态度。该局党委副书记曾明中工程师向记者介绍,这一拆迁案纠纷从一开始,他们作为主管部门便投入了协调当中,主张拆迁人在拆迁中依法得到补偿,支持业主维护其合法权益,但是这一切都必须在合法的框架之下。

另一方面,曾明中表示对于开发商的监管也是到位的。他们核准了开发商的拆迁许可证;审核了项目补偿方案。至于开发商是否补偿到位、安置是否合理等问题,房管局也全程给予了监督。应该说,开发商的拆迁行为并无违规之处。

曾认为,造成现在这种局面的,户主自身肯定有原因,一味归咎于开发商和政府主管部门的责任,或者不分青红皂白美化“钉子户”的形象,这是不全面、不客观的。

■文/本报记者李晨

开发商:损失已超3000万

昨日中午,就在法院召开情况通报会之后,开发商首度直面众多媒体,接受了联合采访。开发商认为,目前此案已经进入法律程序,就应该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不过和解的大门没有关闭,但这一主动权在杨武夫妇手里,因为开发商在3月进行的一次协商会上,就已经答应了对方提出的全部条件,但在一切都已谈妥将要签字的关键时刻,杨武的老婆吴苹却拒绝签字。至于为何要做当初不愿意做的让步,开发商说公司已经损失了3000多万,不愿意再如此拖延下去了。

■公司损失责任谁来承担

开发商最愿意讲的,是拖了两年的此案给公司造成的巨额损失。昨日,作为开发商的临时新闻发言人,重庆智润置业公司廖总介绍,对杨武夫妇房屋所在的杨家坪鹤兴路片区进行改造动迁是从2004年9月开始的。在启动拆迁工程之前,公司就向有关主管部门专用账户里打进了1.4亿的拆迁保证金,这笔钱开发商是不能取出来的。按照原计划,工程全面动工是在2005年上半年,可杨武夫妇始终不愿意搬迁,工程推迟了近一年,公司损失巨大。公司目前累计投资已达3亿。按目前贷款利率计算,损失已经超过了3000万,这还不包括停工损失、工人工资以及其他由此带来的额外成本,“要是公司实力小的话,拖都拖垮了!”

■要的铺面价值400多万太高了

廖说,为了能早点结束这种无休止的对耗,公司先后找杨的老婆吴苹协商过几十次,吴苹要求实物安置,就是要求开发商按照门面原来的朝向、位置还给她219平方米的商业用房,但开发商开始没有答应,主要是认为吴的要求太高。廖认为,目前这个项目门面房价格每平方米在2万元左右,200多平方米也就意味着价值400多万,为了各自的利益,双方为此展开了拉锯战式的较量。

■断水断电因长期没人住

在谈到是谁造成了杨武房屋成为“碉堡”的问题时,廖总的回答显然就没有如谈及公司损失那么富有热情。在众多记者一次又一次的追问下,廖总十分谨慎地说,杨武房子断水断电是在去年6月,当时公司是看到此房子已经很久没有人居住了。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同时也将进出杨家的路挖断,房屋周围向下挖了接近20米,造成目前的情况。

今年3月21日,杨武夫妇在收到法院裁定之后,才搬回老房子驻扎下来。而面对这一做法是否违背了国务院2004年颁布的拆迁条例,禁止给不愿意搬迁的拆迁户断水电气的问题时,廖回避了这个问题,没有作出正面回答。李晨

■据《华西都市报》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