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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担保行业困境,开创中小企业融资新篇

 昵称6srpT 2007-03-27

破解担保行业困境,开创中小企业融资新篇

­——UPG启动“桥隧模式”(通稿)

序言:

现今,中小企业在世界各国经济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然而与其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的作用相比,中小企业获得的金融资源是极其不平衡的。一是获得信贷支持体系不发达。二是直接融资空间有限。因此如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是世界各国一直在探索的课题,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难题,更是始终阻碍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而作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最重要的融资模式--担保融资,由于种种原因至今未能达到理想或者应有的效果。通过对现有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业务模式的研究和分析,浙江中新力合担保有限公司ZheJiang Zhongxin Uni-Power Guaranty Co.Ltd.简称“中新力合担保”,英文缩写“UPG”)和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共同合作研究,针对具有高价值和高增长潜力的中小企业提出了一种创新型的融资担保运作模式——“桥隧模式”。以期成为解决目前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一剂良方,UPG共邀业界人士以及关心中小企业成长发展的人士一起探讨,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机构、收益与风险不匹配、银行、风投、桥隧模式

 

一.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与融资难问题

中小企业是一个富有活力的经济群体,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全球范围来看,中小企业是一些国家和地区创造经济奇迹的重要因素,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新、催生产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因此,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十分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在美国、日本、德国等经济强国,都有一批竞争力很强的中小企业,很多大型企业、跨国公司也是从中小企业发展起来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迅速成长。十五时期,国家明确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放宽了市场准入,加大了政策支持,完善了社会服务,改进了监督管理。在中央一系列政策措施指导下,地方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许多具体措施和配套办法,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在市场机制和政府支持的共同作用下,中小企业数量迅速增加,截至2005年,我国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已超过4000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9.6%。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8%,远远高于国民经济年均9.5%的增长。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60%,生产的商品占社会销售额的60%,上缴税收约为国家税收总额的50%,承担着70%的进出口额。提供了75%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成为扩大就业的主渠道。创造了65%的发明专利,80%以上的新产品,成为技术创新新生力量。中小企业是实现社会整体协调、和谐发展的重要元素。同时,中小企业在调整经济结构,推进改革开放,建立市场体制,活跃市场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制约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的瓶颈却是融资难的问题,因为中小企业所获得的金融资源与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却是极不相称的。众所周知,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在我国这一难题尤为突出。尽管近年来,国家对中小企业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人民银行先后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银监会于去年下半年发布了《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指导意见》。然而,由于诸多原因,目前商业银行信贷方向都是集中在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客户等,对中小企业关注度相对而言比较低,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一直未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据统计,我国4000万户私营企业获得银行信贷支持的仅占10%左右。2003年全国乡镇、个体私营、“三资”企业的短期贷款占银行全部短期贷款的比重仅为14.4%。就浙江省而言,74.6%的中小企业存在资金不足的问题,有85.3%的企业需要再融资。据对部分中小企业资金需求情况的调查结果显示:有60%的企业需要从银行贷款,30%靠自筹,7.5%通过内部集资方式筹集,只有2.5%表示依靠股票筹资。但是仅有16.27%的中小企业认为容易从银行获得贷款, 60.47%的中小企业认为从银行获得贷款较难,另外23.26%的中小企业认为从银行获得贷款十分困难,即83.73%的中小企业贷款需求没有得到满足。说明大部分中小企业对融资方式的选择主要还是银行贷款。而中小企业贷款的普遍形式是担保和抵押贷贷款,故引起贷款难的问题也集中在担保难和抵押难上。据调查,在金融机构拒绝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理由中有32.3%是无法落实抵押,有23.8%是无法提供担保,两者之和已达56.1%

结论:中小企业发展迅速,在经济体系中的角色越越来越重要,但大部分中小企业面临难以融资的问题。而其中大多数未能取得银行贷款的原因是难以找到合适的担保人,可抵押物少,抵押物的折扣率高,不动产权证不全的现象又较为普遍,难以用于抵押。

 

二.担保行业发展现状与担保机构发展困难的现实

1.担保机构规模状况与取得的成就

20026月国家颁布《中小企业促进法》, 特别是2005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截止2005年底,主要银行金融机构(三家政策银行、三家国有商业银行、13家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小企业贷款余额2.68万亿元,比年初净增2057亿元,授信总额比当年增加5070亿元,授信中小企业485万户,比年初增加1.7万户;全国已设立各类中小企业担保机构2914家,累计为26万家中小企业提供了担保服务,担保总额4674亿元。

为解决我国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问题,2003年国家开发银行与国家发改委选择了重庆、长春、烟台、太原等六省市作为中小企业贷款试点后,逐步向全国推开。目前已累计发放中小企业贷款261亿元,在全国254个地区建立了中小企业贷款平台和组织机构,覆盖的区县数达756个,其中,建设贷款平台294个,担保平台264个,信用促进会等群众组织190个,累计创造就业岗位50万个。发放了54.6亿元软贷款用于注资担保机构,支持了159家担保机构。(资料来自20061113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开发银行在重庆市联合召开的全国中小企业融资和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

2.担保机构经营状况

在当期和以前年度的统计数据中,有一些机构实际上从来未开展业务,或者已经停止经营或关闭。据调查,截至2006年一季度末,在全部注册成立的担保机构中,能够正常开展业务的仅有1/3。据此分析,全部担保机构中大致只有35%左右的机构能够正常经营,实际运作的担保机构数量大约为1600家。

在全国众多担保机构中,能够实现以担保业务收入自身收入来维持企业正常运作的机构仍然十分有限,其主要收入来源还是投资和资金运营等收入。调查显示,有27%的担保机构出现经营亏损,经营利润不足10万元的占26%,经营利润在10万~30万元的占15%,三者相加占67%;经营利润在100万元~500万元的占12%,在500万元以上的仅占6%,二者相加占18%。若考虑担保机构大多存在没有足额或者没有提取风险准备金的情况,结果将会更糟。

担保业务风险与收益严重不匹配的状况严重困扰着我国绝大多数的担保机构,表现为保费收入远不足以抵偿代偿风险,难以维持公司正常经营,担保业务收入与主业地位不相称。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开展国际上公认风险最高的融资担保业务为主,无形中加大了经营风险;二是担保机构资本规模偏小,业务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较差,使得担保业务不能上规模;三是担保费率偏低,政策性担保年担保费率仅为1%,商业性担保年费率仅为2%~3%,一旦发生代偿,往往单笔金额就超过了担保机构数年的保费收入。

此外,大部分担保机构很难开展业务,或者无法实现担保放大倍数的功能,尤其是民营担保机构,其担保的放大倍数一般不超过2倍,而有着政府财政背景的担保机构的担保放大比例则相对较高,高达10倍;这在某种程度上也促使一些想进入担保行业的投资者,对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的额度加大了投入,注册资本超过5000万元的新增担保机构的数量,比以往有了较快的增长。但实际上资本金的多少与可放大倍数并没有必然的联系。(资料来自《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2006发展报告》)

结论:担保行业在顺应国家宏观政策和实际市场需求的调动下,发展迅猛但质量参差不齐、鱼龙混杂,究其原因除了难以得到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认可外,根源还在于目前担保机构的“风险大于盈利的畸形生存模式”。

三.问题的提出与解决办法

中小企业的困惑:我为什么不能顺利融资,我想通过担保融资,但没有银行或担保机构认可的保证措施或反担保措施,有效的信用担保在哪里?我该如何融资?

担保机构的困惑:我的盈利点在哪?我如何寻求盈利大于风险的发展模式?

银行的困惑:其实我的放贷很不尽如人意,我想放贷,但真正有风险承担能力、风险控制能力让我放心的担保机构在哪里?我该如何控制放贷风险?

问题的提出:能寻找一种有效的解决方法吗?

答案:一种创新型的融资担保运作模式——“桥隧模式”应势而生!

四、关于“UPG桥隧模式”

“造舟为梁,不显其光”,中国自古就有博大精深的桥梁文化,每一座桥都尽量做到与山水自然的统一,使山水因桥梁的建造而增色,风景更加宜人,这是一种艺术境界!而“桥隧模式”正式秉承了这种文化传统:担保公司连接信贷市场和风险投资公司(第四方),建立一个新的组织,尽量使风险和收益相匹配,在提高收益的同时也能巧妙的分散风险;“一桥飞架南北,天堑变通途”,担保公司的桥梁角色,填补了银行信贷业务的真空地带 ,在为自己开辟生存空间的同时也为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提供了一个有效的解决途径。

“桥隧模式”颠覆了以往由担保公司、银行和中小企业三方交易的传统担保融资模式,导入了第四方(业界相关者:包括风险投资公司/上下游企业等),第四方以某种形式承诺,当企业现金流发生未预期的变化而导致财务危机发生,进而无法按时偿付银行贷款时,第四方将以股权收购等形式进入该企业,为企业带来现金流用以偿付银行债务,并保持企业的持续经营,规避了破产清算,从而最大可能的保留企业的潜在价值。因此,第四方的介入,实际上是为银行的中小企业担保贷款业务构建起“第二道风控防线”。

具有高价值和高增值潜力的中小企业,在创业初期,从融资优序理论而言更偏好于内部融资和债务融资,最不偏好于稀释控股权的权益融资模式,因为过早的权益融资将大大降低创业者的预期收益。对于风投而言,该类企业也恰恰是他们所青睐的投资对象。“一个有意,一个无意,则无法成就一对良缘”,“桥隧模式”的出现,为当前的不可能提供了未来合作的可能性,并进而实现了一个四方共赢的局面。

桥隧模式”的四方共赢体现在:

首先,对银行而言,由于第四方的导入让银行变现和发掘违约企业的潜在价值的业务分离出来,并打包给第四方,从而提高了企业价值潜力变现的概率,最终降低银行坏帐损失率的发生。

其次,对于企业而言,“桥隧模式”的合作框架下,只要企业预期的现金流没有出现异常,则其可以实现在不稀释股权的同时获得企业发展所需要的债务融资;而当企业的现金流出现了未预期的变动,从而使企业无法偿付银行贷款面临破产清算时,第四方的介入确保了企业的持续经营,从而最大可能的保留了企业的潜在价值。

第三,对于第四方而言,寻找并千方百计的进入具有高价值潜力和高成长潜力的中小企业是其存在的宗旨和目的。“桥隧模式”的实施,为风投提供了进入高价值潜力和高增长企业的可能性,并且,由于进入时机的特殊性,也使得第四方可以以较为低廉的价格获得目标企业的权益份额。并且,第四方可以通过与担保公司的合作,可以进一步降低寻找优质潜力企业的搜寻成本。

第四,对于担保公司而言,“桥隧模式”的利益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桥隧模式”使原本无法实施的贷款担保业务得以实现;二是,第四方的导入,特别在财务危机时以股权投资等形式注资违约企业,将有力的降低了担保公司代偿的风险;三是,“桥隧模式”降低了担保公司所承受的或有风险水平,从而可能使银行降低对其担保贷款的保证金要求,甚至可能引起相关监管部门放松对担保公司资本金放大倍数的约束,从而有利于担保公司扩大业务量,提升利润空间。

 

 

 

 

 

 

 

五、UPG桥隧模式下的“双核路线”

商业模式:以“桥遂模式”打造信贷市场与资本市场通路,以“双核路线”作为实施构架。UPG与创投公司组成“双核”结构,前者以纯担保手段通过信贷市场形成项目获取平台,并将潜在风险及潜在收益向后者传递,后者通过资本市场成为股权处置与投资平台。“双核”分工清晰,通过约定的风险及收益分配,各自实现利润覆盖风险,形成价值及风险的传递分配链,从而彻底改变了传统担保模式。“双核路线”可搭接多种衍生产品,构建了混业经营的基础。

 

 

 

 

 

 

 

 

 

 


1.目标客户

具有资本市场价值。

有技术,有产品,有市场,在资金推动下可获得快速成长的企业。

同意用企业股权作为反担保,并释放一定比例期权。

2.股权反担保与期权

UPG以客户公司股权质押为其提供担保,帮助客户公司获得银行融资。同时,要求客户公司向创投公司释放少量的股权作为期权。如贷款期结束出现代偿,由UPG与创投公司按比例(19)分担,质押给UPG的客户股权让渡至创投公司。

3.“双核”联动下的各方风险收益

 

风险

收益

UPG

保费收入,由于只承担少量代偿,收益/风险率极大改善。

创投公司

获得代偿企业的追偿权及股权处置权,众多优质企业的期权增值收益。

银行

由于彻底改变了风险经营模式,困扰银行的担保代偿风险有效解决。

集聚原来难以操作的优质客户资源。

企业

经营风险。

避免大幅稀释股权并获得低成本融资。


    在正常的代偿率下,
UPG与创投公司均可各自实现“收益覆盖风险”。“双核”的商业模式使得UPG的风险化解能力大幅提高,临界代偿率由传统担保的3%提高到30%。创投公司承担主要代偿风险,并相应获得客户公司股权增值的潜在收益。“双核路线”颠覆了传统担保模式。

4.春华秋实—— “双核”的关系

UPG专心打造新型担保品牌,集聚客户,积累银行信用。UPG是“双核”的门户。

创投公司是股权投资与交易平台,是连接非上市公司与资本市场及三板市场的桥梁。

“双核”既独立又合作,以合作协议约定风险及收益分配。在法人结构与经营上独立决策各自运营,双方在业务层面紧密合作的同时,各自依据公司程序行使决策权。“双核”是以合约及股权紧密捆绑的两家独立的企业。

5.奠定混业经营格局

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双核路线”摆脱了单兵做战或多重身份的传统担保局限,为混业经营打下了基础。“双核”平台可搭载各类衍生产品,更加方便地与其他金融资源合作,使客户通过UPG这一门户获得丰富的金融产品及服务选择,实现良性循环。

 

六、尾声:UPG简介与未来展望


    浙江中新力合担保有限公司(简称“
中新力合担保”,ZheJiang Zhongxin Uni-Power Guaranty Co.Ltd.英文缩写“UPG”)2004518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2006629,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亿元,并更名为UPG中新力合担保,是目前浙江省最大的专业担保企业之一。

公司下设风险控制部、投资银行部、创业金融部、消费金融部、汽车金融部、综合业务部、资金财务部和人资行政部。公司95%以上职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UPG拥有雄厚的资源实力、健康的法人结构及进取共好的企业文化,秉承“责任、坦诚、共好”的核心价值观,倡导心怀高远,脚踏实地的企业精神,自成立起,依法经营,诚实守信,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风险体系、价值体系、评审体系及可持续的服务产品开发能力。

作为一家新型担保公司,处行业危急存亡之春秋,逢潮流变革风云之盛世,UPG以“成为值得信赖且最具合作价值的金融服务企业”为目标,以打造高效综合服务平台,帮助更多中小企业健康成长”为己任,经过长期的分析和探索,在与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的通力合作下,提出了旨在化解担保机构现阶段危机,开创担保行业新局面,搭建银行、担保公司和第四方利益共享平台的“桥隧模式”,以期扶大厦于将倾,挽狂澜于既倒!

UPG的推动下,“桥隧模式”已经得到越来越多的银行与各名创投的肯定和积极响应,并在银行、创投、企业及社会投资者中引起越来越广泛的关注。目前 “桥隧模式”并已开始案例操作,20071月将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浙江中新力合担保有限公司

OO七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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