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中国专家建议刑法制定见死不救罪

 昵称7579 2007-04-24
据报道,广东韩山师范学院教授王文科近日在中国第六次全国应用伦理法学研讨会上建议,在中国刑法上制定“见死不救罪”,并实施分类处罚。

  《重庆晨报》24日报道,王文科表示,近年来频频见报的见死不救行为已引起社会大众关注,见死不救是指眼见他人陷入险境,自己有责任救助或有能力救助而袖手旁观的行为,通常被看作是社会的道德恶行而受到谴责。

  他说,虽然中国目前没有立此法,但法国等国已有类似法律。

  王文科认为,见死不救分为不同情况,有的见死不救是不应受到处罚,例如面对落水者,即便是警察,如果不会游泳,也只能要求他想别的办法间接救助;但如果有能力救助、没有风险却不救,就可适用刑事处罚。

  王文科的提议引起与会专家关注,赞同及反对意见都有。一名专家表示,法律归法律,道德归道德,对于非职责的纯道德义务救助,如果以法律手段强制实施,可能适得其反。

  报道说,多数市民对此表示支持。一名市民说:“立法后可以改善社会风气,以后再看到偷抢行为时不站出来就可能违法了。”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