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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隐形杀手”

 云祥 2007-04-27

生活中的“隐形杀手”

亓云祥

古往今来,杀手都是指对专门杀人的人的称谓。一般来讲,杀手分为职业性杀手和为了钱,被人指使去杀人的杀手。这两种杀手都是穷凶恶极,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的、极其危害社会安全的少数社会渣滓。是属于刑事犯罪。但经过我40年的从医经验,还有一种“杀手”,是属于隐形杀手。因为他们的主观愿望是好的,但客观来讲,最终结局是由于他们的过错而死了人,而且死的人是其最疼爱的子女。因此他们也就变成了生活中的“隐形杀手”。虽不属于刑事犯罪,但也在他们的心灵上造成极大的创伤,甚至导致家庭的破裂,后果也是很严重的。我把这种“隐形杀手”分为三种类型。一种类型是“马大哈”型;另一种类型是“粗暴型”,第三种类型是“宠爱型”这三种类型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是:无知(缺乏作为父母应该知道的一些基本常识性的知识和一些基本医学知识。)我是一名儿科医生,40年来遇到不少急诊儿科患者。有的患儿来到医院急诊室就已经呼吸和心跳都已经停止。尽管父母面临已经死亡的爱子痛哭至昏厥,但医师已无回天之术。这种令人心酸的场面,虽已过去数十年,但有时仍在我的脑海里时隐时现。如果说孩子是由于某种疾病,经长期治疗经久不愈而造成的死亡,我们还可以向家属讲清楚“治了病治不了命”言外之意是,希望家属节哀。但当我们知道孩子的死亡是由于父母失误造成的,我们也就无言以对。让我们先谈谈“马大哈”型父母,由于他们家中的杂乱无章,一些小的物品随便乱丢,而他们的 孩子恰恰是2---3岁的年龄,由于在这个年龄段的小孩,抓住什么物品都往嘴里放,从而造成气管异物的机会大大增加。我就经历过许多由于小孩误食枣核、花生米、瓜子、玉米粒、曲别针、钢笔帽等物品而造成气管和支气管异物,有的孩子当时由于异物吸入引发窒息导致呼吸停止而死亡;有的“马大哈”父母把煤油装在矿泉水瓶中而被孩子误喝,呛入气管而造成吸入性化学性肺炎,自发性气胸而死亡;有的“马大哈”父母怕蚊虫咬孩子而在孩子身上涂上有机磷药水致使孩子经皮肤吸收造成有机磷中毒而死亡。还有的父母不及时处理已经发了芽的马铃薯,孩子吃了马铃薯的芽而造成食物中毒(龙葵素中毒)以及把成人的药放在小孩能够得着的地方被小孩误服而造成药物中毒而死亡------等等。上述这些孩子的死亡,绝大多数是可以避免的。这些孩子的死与其父母的不良的生活习惯有很大的关系。如果父母心细一些、勤快一些、物品存放整齐一些,就能减少许多造成孩子致死的原因,也就避免了活泼可爱的孩子无谓的死去。这种沉痛的教训难道不值得吸取吗?再讲讲“粗暴型”的 父母是怎样变成“隐形杀手”的。“粗暴型”的父母,对孩子一些不太好的行为,不是和颜悦色的劝说,而是大声斥责,甚至动用“武力”。打孩子有多大的劲使多大的劲,好像打不疼孩子解不了心头之恨,更令人气愤的是打的都是危险部位,由于打耳光造成孩子鼓膜穿孔而失聪,最危险的是打孩子的头后下部,有时可造成蜘蛛膜下腔出血,甚至脑疝而死亡。有的父母平时不怎么管孩子,偏偏在孩子吃饭时来了精神头,这也不对,那也不对,尤其在孩子嘴里还有饭时,斥责孩子造成孩子大声哭闹而把嘴中的食物呛入气管中,造成窒息死亡。这样对待孩子而造成死亡的父母,我想把他们称为杀手,也不为过。就是孩子没有发生什么危险,那样的打孩子,在美国会被邻居控告到儿童法庭,儿童法庭可以把孩子领走,不允许父母见孩子。最后谈谈“宠爱型”,这样的家长,在下班回家或出差外出回来,看见自己喜爱的孩子,搂搂、抱抱、亲亲,这是人之常情,完全可以理解。但宠爱过度,而是把孩子抛向空中后接住,这样的宠爱可就麻烦了。医学上常有这样的病例,把孩子抛向空中在用双手接住,很容易造成孩子頸椎或腰椎脱位而造成截瘫。从而喜剧变成了悲剧。

我上述所谈的例子,都是我在40年的临床工作中所遇见的病例,丝毫没有夸张和虚构。对于年轻的父母,在日常生活中,确实是应该养成好习惯,因为你们已经成为爸爸妈妈了。你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会影响孩子的成长与发育,甚至是孩子的生命。否则,一失足成为千古恨,后悔可就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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