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为了给妹妹久病不愈的儿子治病,从四川仪陇来广东佛山南海打工的一对夫妻,竟将邻居夫妻一名当日夭折的婴儿尸体肢解,让妹妹将婴儿肉切块煲汤后为孩子治病。日前,
被吓坏的治安员 最先发现这一事件的是狮山林科所的几名保安员,“当时我们都吓坏了”,2006年12月12日下午,治安员姜某在公安机关接受询问时说,自己刚看到流到地面的婴儿肠子,还以为是鸡肠子,直到后来发现了被割掉的婴儿头颅。 “我用电筒照着,看见一件红色婴儿棉袄及一件带血的纱布垫,旁边还有一个黑色塑料袋,袋口露出一点像鸡肠的东西,当时吓得我和张某不得了。”姜某当即打电话报警,警察来到后,翻开红色婴儿棉袄,发现下面压着一个被割下来的婴儿头颅。 肢解死婴煲汤治病 在治安员提供的线索帮助下,警方很快破获此案,2006年12月13日抓获阿贞、阿燕、陈某等多名嫌犯。2007年1月15日,南海区检察院批准逮捕了阿贞等3人,并于2007年4月12日对阿贞等3人以侮辱尸体罪提起公诉。 据检方指控,阿贞、阿燕为姐妹,两人丈夫分别为陈某、秦某,几人均在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打工,居住在狮山塘头油榨村。2006年12月11日晚8时许,住在阿贞家对面的奉某、蒙某夫妇将产下不久便夭折的男婴尸体交给陈某、阿贞拿去埋葬处理,后陈某、阿贞将死婴埋在一空地处。当晚10时许,阿贞听闻婴儿肉能治百病,于是将死婴取回来交给妹夫秦某,要秦用刀切些婴儿肉带回去煲汤给秦的儿子治病。后阿贞、陈某和秦某将死婴带到南海区狮山镇海景森林公园茶花园旁的树林中,陈某用菜刀割下婴儿头,阿贞用手挖内脏。这时有保安巡逻到近处,3人就将婴儿头颅、菜刀等丢弃在现场,携带婴儿躯体先后逃离森林公园。秦某回家后将之交给妻子阿燕,要她将婴儿尸体煲汤给儿子喝来治病。次日上午10时许,阿燕将婴儿躯体切块,放入锅中煲汤。 侮辱尸体获刑半年 2007年4月24日,此案在南海区法庭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所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陈某、阿贞、阿燕毁损尸体,其行为已构成侮辱尸体罪。3名被告人自愿认罪,且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原谅,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决定判处3人各有期徒刑6个月,即自2006年12月13日起至2007年6月12日止。 “自己也是做母亲的,怎么能那么做呢,很对不起死婴的父母。——被告人阿燕” 婴儿母亲:没钱治病早产婴夭折 婴儿母亲蒙某称,自己于2006年5月怀孕,当年12月11日早上8点多感到肚子痛,医院救护车还没来到就产下了这名男婴。 自己和婴儿随后被救护车送到狮山某医院妇产科进行产后治疗。医生说,要1万元才能保住孩子的命,且几率还不是百分之百,两夫妻实在拿不出那么多钱。 当日下午1时,丈夫因无钱交1万元住院押金要求出院。两人带婴儿回到狮山塘头油榨村的出租屋,下午2点半,婴儿睡着了,但过了5分钟,婴儿开始啼哭,自己哄不了,喂婴儿吃了牛奶。下午婴儿多次啼哭,到晚上5点多,婴儿就没了反应,丈夫坚持婴儿没死,只是睡着了。后来住旁边的阿贞过来,认为婴儿已经死亡,夫妻二人就求阿贞丈夫将婴儿拿去埋了,没想到他们会把婴儿拿去煲汤。 孩子被埋掉时是否确实死亡?对此,蒙某称,婴儿从下午5点到7点毫无反应,且全身冰凉,自己感觉婴儿已经死亡。 被告人 18年前听闻吃婴治百病? 阿贞说,自己是18年前听过这个说法。当时她只有20岁,还没有结婚,一次去赶集的路上,听到路边有一老太太谈到吃婴儿肉包治百病。2006年12月11日晚上,自己突然想起18年前听到的这个说法,就鼓动丈夫去取一些婴儿肉给妹妹的儿子治病。丈夫不同意,阿贞就哭诉说妹妹孩子亲得就和自己的孩子一样,怎么能不管呢,丈夫没办法就同意了。 记者对此表示质疑,阿贞认为自己只是一时糊涂,不知怎么就想起来了。只能怪自己笨,没有文化。 记者问阿燕是否还认为婴儿肉真能治好孩子的病时,阿燕说自己也不知道,显得仍抱有一些希望。但对于自己的行为她也有些后悔,说自己头天晚上拿到婴儿肉后,也很害怕,第二天切肉煲汤时,手都在颤抖。想自己也是做母亲的,怎么能那么做呢,很对不起死婴的父母。阿燕说自己分两次把汤全部给儿子喝了。 拍案惊奇 【主审法官】封建迷信思想作怪 侵犯人类文明底线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事件采访了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 “没有想到想在还有这样愚昧无知的人,我光顾震惊了,一时都不知道怎么评价。”夏学銮说,自己在常年社会调查中,从没听说过这样的事情。他认为类似很多邪教组织宣扬的吃童男童女可以增强功力的理论。 “这样的行为侵犯了人类文明的底线。”夏学銮说:“虽然孩子是死了的,但这个口子决不能开,不然人和动物还有什么区别?就算是动物,也有虎毒不食子的。”他认为,这一事件也暴露了我国公共卫生体系的不健全,如果全体国民都能够享受到充分的医疗保障,有病就会及时去看,科学观念就会增强,婴儿肉治百病的邪恶医学观念就没有立足之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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