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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节,我问你:劳动者的休息权在哪里?

 昵称17433 2007-05-06
五一节,我问你:劳动者的休息权在哪里?

“五一”长假,想约一个老朋友到农村去走走,电话一联系,他说要在家带孙子,走不动。原来,他的两个孩子,一个搞物流,一个在超市,“五一”都要加班;两个媳妇也在个体小店打工,更是没有休假的概念。孙子孙女平时放在幼儿园里,现在幼儿园要放假,带孙子孙女的任务自然落到了他的身上。

有了这一家的情况,再注意地观察一下周围的家庭,发现一个平时没有太在意的现象。越是平常从事比较轻松工作的劳动者,比如机关干部、学校教师、公司职员等,基本上都能够休假;越是平常从事比较繁重工作的劳动者,比如一线工人、服务员、汽车司机等,越是得不到休假。特别是一些在私企打工的劳动者,连自己都没有要休假的想法,因为休假是没有工资的。

再看到论坛上《一线劳动者几乎都上班 黄金周保障谁的休息权?》的贴子,原来一线劳动者在劳动节里得不到休息,是一个普遍的现象。这些一线的劳动者,从事着社会不可缺少的工作;一般来说,他们平时的劳动强度都是相当大的,他们应该是劳动节里最应该受到关注的劳动群体,也是最需要休息的劳动者。他们也“真的希望能够陪父母出去旅游,甚至就在家里睡个足觉”,可是,每到“五一”长假别人休息度黄金周 的时候,反而是他们最辛苦最忙碌的时期。

交通、服务等行业还说是因为工作性质的需要。但是,按深圳一家服装工厂打工的赵小辉告诉记者的:他们企业6000多人,平常是三班倒或者两班倒,企业处于满负荷运转状态。除了春节期间可以放几天假之外,其他的黄金周根本没有工人的份儿。事实上工人们也都习惯了,反正只有加班才能拿到更多的钱。而由于许多企业对工人的报酬实行计件制,在黄金周期间加班的一线工人,拿到的工资并不比平常高。这就完全不是什么工作性质的需要的问题,其本质就是资本对劳动者休息权利的剥夺。

120多年前,美国工人游行集会要求8小时工作制,要争取的首先不就是休息权吗?经过工人阶级不断的团结斗争,终于赢得了8小时工作制的权利。为了纪念和发扬这种斗争精神,产生了劳动者的“五一国际劳动节”。在我们国家, 劳动者的休息权也是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它包括:①执行劳动者工作时间的法定制度(8 小时工作制);②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要求劳动者加班加点;③劳动者一周公休假日至少两天;④法定节假日休息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⑤带薪年休假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要安排加班,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并取得同意是必经的程序,否则,用人单位强行让劳动者加班加点,便是一种违法行为,即使是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在确定加班时间的长短时也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

然而,现实生活中劳动者的休息权往往是另外一回事,休息权成了可有可无最好没有的东西。在一些企业特别是私有企业里,随意让员工加班加点,变相限制劳动者人身自由,以经济手段胁迫工人超时加班,没有节假日的现象比比皆是。而且,劳动力过剩,找工作困难的背景下,劳动者们甚至连不满的声音都不能发出来,。“休息权”似乎成为他们的一种奢望。“五一”长假不过是使这个问题显得特别的刺眼而已。
  
想到这里,不由得在心里轻声地问:五一节,我问你,劳动者的休息权在哪里?难道它只在法律和规定中?难道它只能在没有休息的劳动者的梦想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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