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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司强迫喝酒 首尔女子获判赔偿

 昵称7579 2007-05-08

女士喝酒
受害人表示被强迫喝至凌晨3点。
韩国首尔一位女士因为不堪上司强迫她喝酒,把他告上法庭,法庭判决逼酒的上司要作出赔偿。

原告代号"J女士",她自称在为一家代号"W"的网络游戏公司工作期间,被直接上司"崔部长"屡次逼迫喝酒。

首尔高等法院裁定崔部长必须向J女士赔偿3000万韩元(3.25万多美元)。

据J女士称,她在2004年3月前往W公司接受面试,结果面试后崔部长又要求她接受"喝酒面试"。

J女士表明只能喝2杯啤酒,而且因为胃不好,绝不能喝烧酒。但是她最后一直喝到凌晨3时才面试合格。

她在4月进入W公司工作后发现崔部长每个星期都要组织两次以上员工会餐,强迫公司职员一直喝酒到翌日凌晨,不准提前回家。

J女士因为喝酒引发胃炎和偏头疼、进食后出现恶心症状,需要接受治疗;同时还因为喝酒问题与相恋4年的男朋友分手。

她在W公司工作两个月后,终于忍无可忍决定辞职,并在辞职后提出诉讼。

法庭在一审判决时判处被告支付700万韩元赔偿金,而高等法院的判决则大幅提高了赔偿金额。

法官指出,被告强迫员工喝酒的做法"侵害了J的人格自主性,并侵害了在上班时间以外可以自由享有闲暇时间的幸福追求权,给职员带来了精神上的痛苦,是一种非法行为"。

在韩国,豪饮文化在企业之间相当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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