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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城镇居民23万农村5万

 春雨 2007-05-18
重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城镇居民23万农村5万
http://news.QQ.com  2007年05月17日11:55   重庆晨报    评论2782

从本月起,重庆点击查看重庆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将从去年的20.5万元,提高到23万元。昨日,重庆市交警总队公布了最新的交通事故赔偿相关数据,新的赔偿标准从今年5月1日至明年4月30日期间执行。

据了解,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计算,是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上一年度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消费支出以及各个行业的平均工资等相关数据作为参考。赔偿内容涉及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抚养费等。

2006年度,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57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874元。按照此计算,从今年5月起,重庆市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20年)分别为231400元和57480元。(记者李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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