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由来 【保险】的精神和重要性,不论是在古今中外,或是在我们的生活当中,皆有许多的案例可循,而比较接近现代,亦比较有规划、有系统的由来,可以追溯到300多年前英国的海上保险。在17世 纪时,英国的海上活动便已十分频繁,其船只不断出没在世界各地经商或航海探险,以开辟政治和经济的新天地,然而,当时的科技不如现在进步,因此,许多的船 只出海之后并没有平安归来,进而造成当时英国很大的社会问题,因为,船只上装载着货物及人员,货物损失,即造成商家经营的困境,人员罹难,即造成其家属收 入中断生活无以为继,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当时,许多的船家、商号便集合起来成立了一个“协会”,加入这个协会的每个商号或个人都出一份钱、一份力,在万一 又有船只遇难时,便将这一大笔钱用来帮助不幸的商家及船员渡过财务上和生活上的难关,后来,这样的制度和精神,逐渐受到世人广泛的肯定和认同,进而,在不 断的评估、改良之后,便发展出今天保险的形态。 ⊙保险法第十三条 保险分为【财产保险】及【人身保险】。 财产保险 包括:火灾保险、海上保险、陆空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及经主管机关核准之其它财产保险。 人身保险 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伤害保险及年金保险。
保险存在的目的,不是因为有人要死亡,而是因为有人要继续生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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