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理财杂志编辑制度 执行主编 刘进义
1、 在非编稿期间实行弹性作息,早晨到岗时间不得晚于10点,违者罚款100元。 2、 在每期杂志出版前3天的编稿期间内,编辑必须随时在岗,脱逃、无故不到者,罚款500元。 3、 编辑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凡是不接手机或电话者,一律罚款300元。 4、 每期编稿结束后,编辑集体放假3天。 5、 编辑假期结束后,立即呈报选题单,凡是选题敷衍了事者,罚款200元 6、 如有事情不能到单位者,必须向执行主编请假,准假后方可离开,无故不到者罚款500元。 7、 执行主编枪毙稿件时需说明原因,编辑自报的选题在通过后无法完成者,需说明情况。无故或者畏难而导致选题无法完成者,罚款300元。 8、 由于连续出版物的特性,执行主编可根据杂志实际情况调节节假日。凡不服本规定者,第一次罚款500元警告,第二次视为编辑自动辞职。 9、 编辑应按时交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稿件。要求格式统一,条理清晰,没有错别字,内容专业,可读性强。 10、本刊实行采编一体化制度,编辑也是记者,在执行主编的指导下工作,接受执行主编的工作任务安排,无故不接受工作安排者,第一次罚款500元警告,第二次视为编辑自动辞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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