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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抗战用掉的3000万枚手榴弹杀伤了40万日军

 zkygh1963 2007-09-18

作为军队近战时的“利器”,手榴弹发挥着其他武器难以替代的作用。在很长时间里,4枚木柄手榴弹都是我军标准单兵配备之一。特别是近期,解放军大量列装新型82-2式卵形无柄手榴弹,以替代长期使用的木柄手榴弹,从而引起了军迷对手榴弹这一“古老”武器的重新关注。

 

【源于中国“火球”】

 

手榴弹,顾名思义,是一种用手投掷出去的弹药。从这一特点看,手榴弹最早起源于中国。早在宋代就出现了可被看作手榴弹雏形的“火球”,它用多层纸、布等裱糊为壳体,点燃后用人力抛出,球体爆炸并生成烈焰以杀伤敌军。13世纪初,中国军队又装备了包有生铁外壳的爆炸性火器──“掏火炮”(又名“震天雷”),这是世界上最早的铁壳手抛弹药,与现代手榴弹已颇为相似。

 

在欧洲,17世纪才出现把火药和铅弹丸或金属碎片装入铁筒内的铁壳手抛弹药。因其外形和碎片很像石榴和石榴籽,故得了“手榴弹”之名。尽管现代手榴弹的外形与当年有很大区别:有的是柱形,有的还带手柄,其内部也很少装有石榴籽样的弹丸,但仍沿用了旧称。

 

十七八世纪,手榴弹曾是欧洲军队普遍使用的武器,并出现了专职的“掷弹兵”部队;但在19世纪,由于枪炮的发展及城堡攻防战的减少,手榴弹一度受冷遇;但在1904年的日俄战争和后来的第一次世界大战中,随着堑壕战兴起,手榴弹又获得了广泛使用。

 

抗战时期,步兵射击火力不足的中国军队,在防御作战中将手榴弹的作用发挥到了极致:在1938年的滕县保卫战中,3000装备极差的川军就靠战前送来的一列车手榴弹,在城墙上和巷战中与装备重炮和坦克的日军血战数日,为台儿庄会战争取了时间。据统计,整个抗战期间,中国军队一共使用了约3000万枚手榴弹,直接杀伤了大约40万日军官兵,令日军一闻“手榴弹雨”就心惊胆寒。

 

【手榴弹与手雷是“一母同胞” 】

 

不带手柄的手榴弹,又称“手雷”。在英文中,“手榴弹”和“手雷”都是“grenade”一词,这也说明了二者实为“一母同胞”的兄弟。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二者各有千秋:手榴弹由于带柄,故投掷性较好,同等重量的手榴弹要扔得更远,且落点精确,一般练习后很容易掌握;最大的优点是在山地进攻时,向上投掷后落到斜面上时不会滚下来。手雷的优势在于威力大,杀伤性好,且爆炸无死角。我军最新列装的卵形无柄手榴弹,就兼有二者的优点。

 

手榴弹能在现代战争继续发挥作用,与其在结构性能、操作使用、战术应用等具有许多其他武器没有的优势密不可分。首先,它仅由弹体与引信两部分构成,与一些高技术武器装备相比,零部件结构相对简单,易大量生产。其次,操作十分简便,迄今仍沿用拉环式设计及翻板击针的发火方式。另外,由于形体小,便于携带,能适应未来作战中机动灵活的战术行动,如游击战、城市巷战及房屋清缴作战。

 

因此,多数国家的军队都把手榴弹与步枪、刺刀并列为3种最基本的单兵武器。在各种部队尤其是陆军、海军陆战队、空降兵、武警的军事训练中,手榴弹都是必训科目。同时,随着手榴弹破片的小型化、多量化和趋于多棱角形,手榴弹的杀伤威力也在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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