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向情敌索赔偿不成 校门前公示儿子不是亲生2006-12-30 07:53:34 来源: 京华时报(北京)
男子校门前公示儿子非亲生众家长斥其伤害 本报讯(记者易靖实习生石磊)昨天上午7点半,朱女士送孩子到海淀区一所小学上学,发现校门口聚集了很多家长,他们在看宣传栏里的一份公告。 张贴公告的男子称,该校一名小学生不是他的亲生儿子,因其生身父亲未 该男子在公告中称,儿子6岁时,他发现儿子是妻子与别人所生。随后,他和妻子离婚,并将儿子的生父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儿子的生父赔偿他精神损失费6万元,但赔款迟迟没有到手,“所以我要公开这些情况”。这份公告旁边,他还贴出了法院的判决书。 朱女士说,公告上明确写出了那名小学生所在的年级和全名,有的家长称那个孩子确实是该校的学生,“很多家长都很气愤,认为这样公开太伤害孩子了!” 上午8点多, 该校德育处的老师说,那些公告很可能是前天晚上张贴的,学校方面发现后,立即将它们清除,应该没有学生们看到,也不会在学生中流传,“夫妻产生问题是正常的,但一定不能伤害孩子。该男子的行为很不理智,成年人之间的事情应该自己解决,不要牵扯到孩子。即使孩子的生身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律师刘晓颖说,《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个人不能披露未成年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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