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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兴宾区加强对新农合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

 日月如梭 2008-04-22
宾市兴宾区加强对新农合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

 来宾市兴宾区自被列为广西新农合医疗试点区以来,大力加强对新农合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促进新农合医疗试点工作稳步健康推进。目前,该区新农合医疗服务得到进一步规范,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农民参合的积极性得到进一步提高。据统计,2005年1月份至今年3月份,该区参合农民看病报销补偿累计111026人次,共计1188.4853万元。截至今年3月底,参合人数已达58.45万人,参合率达72.88%。新农合工作已成为深受该区群众信赖和支持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其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健全机构完善制度。该区成立来宾市兴宾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合管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合管办),负责新农合日常工作,全区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合管会、合管办。制定了《来宾市兴宾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方案》、《来宾市兴宾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技术补偿方案(试行)》、《来宾市兴宾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来宾市兴宾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定点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和管理制度,同时,区合管办、乡(镇)合管办和相关医疗机构按“优质、高效、便民”的原则,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职责和制度,规范了报销补偿审批和住院、门诊、转诊等新农合医疗服务各项工作。

  二是严格基金管理。严格按照《新农合基金管理办法》管理基金,把新农合基金纳入财政专户,专帐管理,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区合管办和乡(镇)合管办均设立收入户和支出户,受理基金收入存储和农民医疗费报销补偿业务,每月定期办理核帐和报帐手续。严格执行资金审批制度,按“申报——核算——审核——复核——批准”流程报销医疗费,同时实行资金预付制度,确保及时兑付补偿费给农民。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区合管办每季度、乡(镇)合管办每月定期向社会公布新农合基金的具体收支、使用情况,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医院在显明位置将新农合医疗服务收费价格等进行公示,提高收费的透明度,让参合农民明白消费。区合管会定期对新农合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区审计部门每年对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区纠风办、监察局、卫生局等部门对新农合医疗服务和各种医疗费用结算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有效防止了挤占、挪用、截留、贪污和弄虚作假骗取新农合基金的行为及医院滥用药、滥检查、违规收费等医疗不正之风,切实保障了参合农民的利益。 (信息员:吴  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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