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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固矿井相关税收问题的报告

 望雁峰 2008-04-28
关于龙固矿井相关税收问题的报告

                       

近两年,特别是近期,我注重对煤炭采掘及加工企业各项情况的调查。随着龙固矿井建设的推进,有些问题已经摆在我们面前,还有些问题需要现在就要着手准备。
龙固矿井是亚洲最大的竖井煤矿,设计能力为年产600万吨(600万吨矿井为部委立项的最大权限,实际生产能力每年将超1000万吨),总投资为30个亿(含取得开采权的相关费用),计划2007年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现在矿井建设顺利,今年将开始井下建设并有部分设备开始安装,年内投资计划为8个亿,其中设备6亿多,年内将有工程煤出井。矿井建设用地是由我县的鲁麟公司提供(董事长是朱保华),用地手续正在办理中;鲁麟公司是向周边农民取得的土地。龙固矿井的建设方迫于压力,已经在我县注册了“新巨龙能源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巨野县龙固镇政府驻地,我县拥有其10%的股份,但到目前,矿井建设仍然是以新汶矿业集团的名义进行的,新巨龙能源有限公司一直没有运作。现在与建设相关的地方各税已经委托建设甲方代征,镇里对建设期间的各项供料进行了集中管理,由协煤办公室到地税分局集中缴纳税款,开具发票,然后统一到建设乙方结算(此业务按照税法实际应为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各项地方税收征管顺利协调,现我分局正采取各项措施,对矿区的土地使用税进行核查。
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我们地税部门对龙固矿区征收的主要是:建设期间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生产销售后的资源税、运输营业税、印花税、及增值税、营业税相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国税部门主要征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按照年产量900万吨,每吨售价500元计算,国税部门只增值税就可每年组织4个多亿(按现行政策该类企业增值税税负一般在9%),初步预测,企业所得税在1.5个亿;而地税部门能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3200万元,资源税810万元,其他各税100万元。国、地税两个部门将在混合销售行为的认定上存在很大争执(后面还要详细说明)。
外地税务机关对煤矿采掘及加工企业采用管理部门的类型主要是:
一、 郓城矿区:该矿区的煤炭采掘企业都注册在菏泽,是由市直属分局管理,收入归市县分成,而建设期间的施工营业税由矿井所在地地税部门管理,收入归矿井所在地乡镇财政;
二、 新泰矿区:新汶矿业集团所得税归新泰市地税直属分局管理,收入归市级财政;各煤矿向所在地国、地税机关缴纳其他各项税收,国税收入归市级财政,地税收入归所在地乡镇财政(区域内近几年没有成立新采掘企业);
三、 邹城市:太平煤矿由济宁市直接管理,兖矿集团汇总缴纳所得税,归邹城直属分局管理。省政府对煤炭采掘企业相关税收实行属地管理文件下发前生产的老矿井,主业税收仍由直属分局管理,副业由所在地税务机关管理,主业税收纳入市级财政,副业税收纳入乡镇财政,省政府对煤炭采掘企业相关税收实行属地管理文件下发后生产的新矿井,主业副业税收都采取属地管理,主业税收收入市乡分成,副业收入纳入乡镇财政;
四、 维坊市:市域内矿井主业税收全部由市级管理,收入实行市县分成,副业全部纳入所在地税务机关管理,收入归所在地乡镇财政。
龙固矿井当前面临的税收问题和建议措施:
一、 矿井真正形成生产能力之后,地税收入所占整个税收收入的比例很小。煤炭运输主要采取:从井口到货场、从货场到铁路、汽车装车,都是传送带方式;铁路、汽运方式中,以铁路运输为主。从井口到装上车,铁路装车费每吨在14元左右,汽运装车费略高于铁路装车费。汽运车主如果买煤去卖,是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单独为买方运煤,运费是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但后者所占比例很小;,煤矿企业把传送带装车费与货款一同向买方收取,很容易造成混合销售行为的发生,对地税部门很不利。如果能单独成立装车部门,独立注册,单独核算,单独开具装卸发票,再加上政府协调、企业配合(装卸营业税税负为3%,增值税约为9%),这样将为地税每年提供近500万元税收。
二、 按照现行资源税的规定,我省统配煤矿资源税税率为每吨0.9元,其他煤矿资源税税率为每吨1.2元。现在煤炭采掘利润极高,企业有较高的负税能力,而巨野煤田煤质又特好,申请上级政府和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调整资源税税率迫在眉睫。去年济宁市经批准把市域内统配矿的煤炭资源税税率统一调整为每吨2.4元,整体带动全市财政增收近一个亿。如果我们也能把资源税税率调整到与济宁是一样的话,只龙固矿井能年多提供地税千万元收入。
三、 煤炭采掘企业取得开采权后,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会运用各种手段,不让有煤的地面上建企业、搞中大型建筑,以防止出现压煤的情况,而煤炭加工企业则会考虑运费成本,尽量会离矿井近一些。国家出于提高对煤炭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防止资源浪费考虑,已经提高了煤炭加工企业的准入门槛,如建煤炭加工企业,规模会很大。这样龙固镇范围内将不有煤炭加工企业的存在,而周边的田桥镇、董官屯镇、柳林镇,正好处于煤田断层的边缘,不压煤,离井口较近,很可能会上马一批煤炭深加工企业,请县局运用综合治税网络,加强对这类信息的调度。由于肥煤资源的稀有、加工利润的可观,加工企业不会像其他企业一样因为无税收优惠政策而不建。建议从严管理这类企业建设期间的相应税收。
四、 前年,迫于县里压力,新汶矿业在龙固注册了新巨龙能源有限公司,但现在该公司仍未运作,现在矿井建设实质上仍然是按照新汶集团的名义进行的。假如市里采取其他手段,与巨野煤田的郓城矿井一样重新注册到菏泽,将对我县的税收收入、控股、副业带动、劳动就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建议县领导过问此事,有关部门并密切关注,促成新巨龙公司的运作,使龙固矿井的注册地、核算地真正落户在巨野县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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