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看待手足口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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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全国大部分省区出现的手足口病,由于媒体的炒作,引起了高层的重视,也由于相关部门官员的闪烁其辞,造成广大群众的误解,甚至是恐慌,以为又一场“非典”来了,到处搞得人心惶惶,草木皆兵!
作为一个专业工作者,我想对大家说几句话,要理性看待手足口病,不必恐慌。
首先,手足口病是一种老病,并不是什么新发的可怕疾病。手足口病是全球性传染病,世界大部分地区均有此病流行的报导。1957年新西兰首次报导,我国自1981年在上海始见本病,以后北京、河北、天津、福建、吉林、山东、湖北、西宁、广东等十几个省市均有报导。1995年病毒研究所从手足口病人中分离出EV 71病毒,1998年深圳市卫生防疫站也从手足口病患者中分离出2株EV 71病毒。我国的法定传染病分甲乙丙三类,手足口病以前根本不算是法定报告的传染病,以前其实各地都有散发,只是没人要求报告罢了。
其次,手足口病不能与“非典”相提并论。SARS是新发的传染病,它是一个完全新的传染病,所有的人都可能会被传染;2003年出现非典初时,对其病因及发病机理,还不完全清楚。另外,SARS是一个传染性极强,病死率非常高的传染病。从肠道病毒EV71感染的情况来看,国内外都有这疾病的发生,病死率都很低,肯定无法比过SARS。这个病还有一个特点就是隐性感染,感染了这个病以后绝大多数人只会有一些轻微症状,并且多数可以自愈,五岁以下幼龄症状相对重一些。我们从目前的发病情况来看,绝大多数都是5岁以下的孩子。从危险对象,传染性、危害程度等都不能与“非典”相提并论,这也是一个真正的新发传染病和老的传染病之间的关系。
从目前来看,至5月9日的最新数据显示,全国感染手足口病的病例近25000例,造成34名患儿死亡。病死率是很低的,与常见结核、病毒性肝炎的病死率相比,相距甚远。为什么我们对结核、病毒性肝炎、狂犬病每年死亡数以万计不觉得惊奇呢?那是见怪不怪了,习以为常,以一种平常的心态去看了。
对于手足口病,我们对其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都是十分清楚的,对其危害程度和防控也是胸有成竹,也就没有必要象对待非典那样草木皆兵了,象对待伤寒、痢疾那样,以平常心看待,也就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民众也不必恐慌。
预防手足口病,重视是必要的,重点是托幼机构,搞好环境卫生,强调个人卫生,做好晨检,一旦发现有发热、出疹等症状,应尽早带孩子到正规医院就诊。
手足口病不是新发病,也不像很多人传说的那样可怕,它是一种常见病、多发病,大部分是轻症,只要早发现、早就诊、早诊断、早治疗,就是可防、可控、可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