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FP考试记
一、报考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金融理财师资格考试。 1、获得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颁发的《金融理财师(AFP)培训合格证书》,可报考AFP资格考试; 2、获得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颁发的《国际金融理财师培训合格证书》,可报考CFP资格考试; 3、拥有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认可的经济管理类或经济学博士学位,并经标准委员会批准可以豁免全部培训课程的,可报考AFP资格考试或CFP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和范围 AFP资格考试科目:金融理财基础 CFP资格考试科目:分为四门专业科目和一门综合科目。专业科目为《投资规划》、《个人风险管理与保险规划》、《员工福利与退休计划》、《个人税务与遗产筹划》、综合科目为《综合案例分析》。 特别提示: *报考CFP资格考试的考生可同时报考五门科目,也可分科报考。 *如果您是第一次参加CFP资格考试,在报考《综合案例分析》时,需同时报考其他四门专业科目; *如果您曾参加过CFP考试,但《综合案例分析》未通过,本次报考《综合案例分析》时,已经通过的专业科目无需再考,剩余未通过的专业科目仍需和《综合案例分析》同时报考。
三、考试方式和考试地点 考试方式:闭卷、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 考试地点:北京、上海、广州、成都、新疆、杭州、沈阳、济南、武汉、郑州等十个考区。考场具体地址将在标准委员会的网站上予以公布,并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考试时间 1、AFP资格考试于2007年11月24日举行,时间为6小时。考试顺序如下: 2资格考试于2007年11月24至25日举行,时间为12小时。考试顺序如下: 11月24日上午8:30——11:30投资规划 11月25日上午8:30——11:00个人风险管理与保险规划
五、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法。 1、网上报名登录网址:www.cfpchina.cn 2、网上报名时间:10月12日至11月8日。请考生务必在报名时间内,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并在11月8日之前缴纳考试费用。 3、首次登录时,用户名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或护照),初始密码为666666。为保障个人账户安全,请各考生登录后立即修改密码。 4、已通过报名审核和财务审核的考生,可于11月14日起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5、考试报名流程图附后
六、考试费用及发票 1、AFP资格考试的考试费为人民币990元。 2资格考试的全科考试费为人民币1980元。其中: 投资规划考试费为人民币500元; 员工福利与退休计划考试费为人民币250元; 个人税务与遗产筹划考试费为人民币250元; 个人风险管理与保险规划考试费为人民币410元; 综合案例分析考试费为人民币570元。
特别提示: 缴纳考试费前,建议您先登录中国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网站的网上报名系统,获取注册号,并完成“报考”栏目中“报考选择”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再进行缴费,以便于财务部根据您的报考选择审核报名费。
3、缴费方式 方式一: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通用缴费业务(推荐) 北京金融培训中心与中国工商银行(以下称工行)签订了“通用缴费业务”协议。 推荐您使用该方式汇款,它的优点:无汇款手续费、时时到账、信息完整,便于财务部门及时确认您的考试费到账。 具体缴费流程如下: 首先,在各工行营业网点开通个人网上银行业务,获取电子银行U盾或口令卡(更详细情况可电话咨询95588或通过工行网站了解)。 其次,在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登录个人网上银行;登录后,在菜单选择“缴费站”、“在线缴费”;然后在“代理业务选择”中选择“学校学杂费”;进入“缴费项目明细”页面后,选择“北京金融培训中心”一栏的“培训费、考试费”;再填写所需的信息。 特别提示: 务必在“个人基本信息”栏目中填写报考人的“注册号”,否则考试费不能及时得到确认。
方式二:银行电汇 (1)收款单位:北京金融培训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营业部 账号:0200003309200018260
或
(2)收款单位:北京金融培训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东升路分理处 账号:0200006209200098126
特别提示: *如采用银行电汇方式付款,请务必在汇款后及时将电汇单底联传真至财务部(传真号010-83914698),并注明考生姓名、注册号、身份证号,或者将付款信息填写在网上报名系统备注栏内,否则汇款可能无法及时通过审核。 *请不要以北京金融培训中心的名义到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营业部存入现金,这会导致财务部无法取得有效的银行回单,从而延误审核进度。
方式三:现场缴费(POS机刷卡或付现金) 缴费地点:北京市西长安街88号首都时代广场办公楼318室 缴费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七、考试结果及复查 1、考试结果将通过标准委员会网站发布。 2、若考生对考试结果有异议,须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标准委员会提出复查申请(申请人可在网站下载复查申请表)。
九、考生须知 1、请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金融理财师资格认证办法》及本简章的有关内容(请登录www.fpscc.cn查阅),并自觉遵守。 2、考试当日,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3、考生应考时只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标准委员会指定的财务计算器。 标准委员会指定的财务计算器为: 惠普: a)HP12C编程型金融计算器 b)HP12CPlatinum金融计算器(铂金版) c)HP10BII财务计算器 德州仪器:TIBAIIPlus计算器 卡西欧:FC-100V计算器 FC-200V计算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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