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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世俗围棋”(十)------围棋与体育规则 - 夜游的人的博客 - TOM博客

 双手烘烤生命火 2008-10-03

我看“世俗围棋”(十)------围棋与体育规则

以前我写过“围棋与艺术”的文章。其实,在另一个系列“围棋的技与道”的系列(http://bbs.weiqi.tom.com/item_111_890841_0_1.html)里,我都反复讲了,围棋是艺术和体育的结合体。既要有艺术家的天才性,又要有体育选手的坚持和胜负感。

日本人没有把围棋列为体育。这从日本棋院里可以感觉到。所有的比赛,加冕,都好像一场盛会。3大赛的决战,环境,比赛用具等都不是中韩两国可以比拟的。即便在加冕后,也还有许多“花絮”。比如本因坊的“号”(类似我们这里的改元年号吧,呵呵)。最喜欢的莫过于加藤正夫的,号“剑正”,名如其人,荡平天下的感觉。又比如,日本棋手多用书法题扇,所提的汉字都很有味道。可以说,这是围棋界与文化届结合地比较好的例子。

而在中韩,则少了许多的书卷气,有了更多的胜负味道。特别是在近几年,比赛交流渐多,许多以前没有遇见过的事情慢慢浮出了水面。出于发展的需要,围棋被列为了体育项目。而为了国际化,标准化,规则的完善和统一也开始被讨论。这里,我想特别讲一下这个规则。

既然作为体育项目,所有的事情就必须按既定规矩来。这里想起了两件事情。

第一件,是第九届三星杯上发生了的“黄金事件”。那是很有趣的一个事例。判金江根胜,很符合韩国规则,但未免过于忽视了“德行”这个东西;但判黄奕中胜,又于现行的规则发生冲突,毕竟老黄犯错再先,哪怕它是一个善良的“错误”。最后韩国来了一个重赛,而金江根弃权,算作了结。

还有一个例子,就是著名的吴清源先生与高川格的那“补与不补”的一局了。最后是“规则负”。当然,这个判决有“身在他乡被主欺”的因素,但判决还是符合了当时主流棋手对围棋的理解(虽然这个理解是错误的),因此,比起上一个例子中,韩国“和稀泥”的判决,反而更能有说服力。

这两个实例,都有一个特点,就是最后的判决是值得推敲的。但最后的判罚,也体现了体育的一个重要特性,那就是法理大于人情,即便这个法理本身是有问题或漏洞,甚至是错误的,但必须执行。(这种现象,在足球场上倒是屡见不鲜,反而都能理解)

可是,这两件事情也有各自的代表性。“黄金事件”是主观犯错,它的出现,除了规则的原因外,更多的是拷问棋手的道德底线,为了胜利,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即便在规则有利于你的情况下。吴清源的事情,更多地暴露了规则本身的不合理。因此,这件事情能够启发我们对现行的规则的思考,比照中日规则的区别,对推动围棋(规则)的前进是有积极地作用的。

无论什么事物,都有两面性。好比红楼梦里的史湘云说“阴阳麒麟”,其实就是在讲事物的两面性和相对性。即便是体育本身,规则也必须不断地完善,更何况是围棋,这里还糅合进了艺术的因素,情况就更复杂了。

我们也要看到,围棋规则的完善,却又很不容易。既有我们对围棋本质认识的问题,又有传统与习惯的问题。在解决这些问题的时候,我觉得有一个原则是必须掌握的,套用一句名言,那就是,“坚持两手都要抓”——棋手的道德观,就是精神文明;规则合理性的追求就是物质文明。两个文明必须都要强调。

规则是人定的,必定会有这些那些漏洞,这可以慢慢改善;但某些同样的人为因素,却是可以避免的,只决定于那一刻棋手的心念。从这一层面来说,围棋既是世俗的,也可以做到“脱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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