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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考勤制度

 秋语呢喃 2008-11-18

(一)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机关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擅离岗位,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上班时间5分钟内未到岗,视为迟到;30分钟未到视为旷工半天;无故半天不到岗,按旷工一天处理;
  
(二)为严肃考勤制度,办公室负责对全局干部、职工的出勤情况作不定期检查;
  
(三)考勤实行签到制度,工作人员每天上、下午上班时在办公室的考勤表上签到;无特殊情况,工作人员都必须先到科室报到,遇特殊情况,不能到科室报到的事前应向科室负责人说明原因。上班后需外出办理公务,应向办公室通报,并填写外出公示栏;
  
(四)因公外出不能签到的,必须给办公室出具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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