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决定薪水职位
1、根据 《公务员考核规定 (试行)》,“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表现和工作实绩是考核一名公务员是否称职的主要标准。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2、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 “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包括个人总结述职,主管领导给出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还要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
二、五年称职晋升一级
1、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对应工资标准可提高一档工资;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并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2、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要被降低一级职务,该考核年度不计算为上述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三、为国争光可获奖金
《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明确,公务员或公务员集体如有“为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突出贡献”,“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争得荣誉和利益”,“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做出贡献”等情况,应予以奖励。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