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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住房体系可能面临调整 部分省份弃建经适房

 hansa 2008-12-10
  •   核心提示:近日,河北、辽宁、山东等地先后停建经济适用房,一改过去重经济适用房轻廉租房的做法,纷纷提出以扩大廉租房保障范围解决低收入者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或会带来全国住房体系的调整。

  华商网12月10日报道 4万亿投资诱惑下,地方住房保障体系正在悄然变化。

  近日,河北、辽宁、山东等地先后停建经济适用房,一改过去重经济适用房轻廉租房的做法,纷纷提出以扩大廉租房保障范围解决低收入者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河北石家庄、山东济宁等城市拟将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并轨”,逐渐减少经济适用房建设、分配规模。

  一位接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人士表示,早在国务院刺激经济“十条意见”中提出“保障性安居工程”词语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在研究经济适用房重新定位问题,研究如何将其与安居工程结合起来。当前地方政府纷纷弃建经济适用房,或会带来全国住房体系的调整。

  地方“并轨”

  按照2007年“国务院24号文”确定的分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廉租房用于解决城镇低保家庭住房困难,2010年前将其保障范围扩大到城镇低收入家庭。经济适用房用于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其保障范围与廉租房对接,但是两者准入门槛不一样,廉租房比经济适用房准入门槛更高。

  “国务院24号文”提出,2010年前中西部地区将廉租房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家庭;东部地区在2008年底前将廉租房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家庭。

  而从目前情况来看,地方政府远远走在了“国务院24号文”前面。

  12月7日,河北省建设厅副厅长曲俊义做客当地电视台“阳光访谈”时透露,河北省正在研究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进行“并轨”。原来规定是低于当地平均收入水平0.5倍的最低收入家庭享受廉租房,低于当地平均收入0.8倍的低收入家庭享受经济适用房,今后将统一调整为低于当地平均收入0.8倍的家庭既可以享受经济适用房又可以享受廉租房。

  曲俊义表示,2009年将是河北省着力扩大廉租房保障范围的一年。按照河北省日前出台的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文件,2009年河北省廉租房建设规模由8万套扩大到8.5万套,经济适用房建设面积由180万平方米,降低到150万平方米。

  “此举是为了解决经济适用房滞销的问题。”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有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并轨”后,大量经济适用房保障对象会选择廉租房,以此缓解经济适用房卖不出去,每年又要大规模建设的问题。

  无独有偶,山东济宁市也宣布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申请条件“并轨”,另据记者了解,济南市等地也都有意效仿。

  而辽宁沈阳市的做法更令人称绝。据有关媒体报道,沈阳市正在酝酿一套经济适用房保障新办法,即停建经济适用房,每户按5.5万元的标准发放购房补贴,享受经济适用房保障的家庭可到市场上购买商品房。

  沈阳市建委人士称,此举在于消化沈阳市市场存量房。据统计,沈阳市存量房已经达到4000万平方米,而沈阳市每年房屋销售仅能消化1000万平方米,沈阳市想借此消化掉房地产市场的存量,稳定房价。

  实际上,进入12月以来,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城市宣布从市场上购买商品房来做保障房。

  “我们明年也准备收购市场上的商品房作为经济适用房,暂时不大规模建设经济适用房了,有关办法正在制定中。”上述石家庄市住房保障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有关人士说。

  记者了解到,在石家庄市对经济适用房态度变冷的背后,几乎是所有城市在经济适用房建设中遇到的一样的问题:首先是房价下降导致经济适用房失去了价格优势,目前提出停建、缓建经济适用房的城市经适房房价与商品房房价差距不过1000元/平方米,而经适房又要受国家政策限制,为有限产权。其满5年后上市流通收益七成还要交给政府,经适房吸引力下降的情况下,很多申请经适房的家庭选择了弃购。其次,地方政府不肯拨好的地块建设经适房,经适房选址多在偏远地区,对购房者生活造成不便。最后,地方政府对经适房建设投入不足,经适房降价空间有限,使其价格与商品房价构不成竞争优势。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回建强分析说,地方出现经适房和廉租房“并轨”的问题,并非地方住房保障已经发展到了应保尽保的阶段,而是房地产市场急剧变化带来的后遗症。房价由快涨到快跌,住房保障体系也应相应变化。

(本文来源:华商网 作者:贾海峰) ljt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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