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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走在“高尚”与“平庸”之间——当代青年的道德困境与道德教育选择

 昵称85772 2008-12-14
游走在高尚”与“平庸之间
——当代青年道德困境道德教育选择

张华


  原载《青年研究》2006年第1期p31~37

  「作者简介」张华,山东省青少年研究所(邮编:250014)

  「内容提要」本文依据山东两次(1999,2003)青少年思想道德状况的调查结果,对当代青年面临的道德困境进行了粗略的分析,针对游走在高尚”与“平庸之间当代青年道德状况,对构建和谐社会与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契合点”和道德教育选择与提升进行了探索。

  一、当代青年道德困境

  从道德层面评价当代中国青年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一则对这个当今世界最庞大的、内部差异最大的青年群体根本不可能作出统一的判断;二则在他们身上集中了太多互相矛盾的东西。2003年对山东8000多名青年进行的调查显示,大多数青年都有追求“完美人格”的强烈愿望,70-80%的调查对象参与过公益捐助和志愿行动,青年已经成为建设和谐社会、支撑各项社会公益事业的最积极最活跃的力量;但调查结果同时显示,青年也是各个生活领域中最“不拘小节”的人,现代人所有的道德缺陷,在当代青年身上都有突出的表现。游走于高尚平庸之间当代青年,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寻求人与自然的和谐、个人与社会的和谐、自我身心和谐的过程中,还将经历漫长的道德困境和艰难的道德选择

  ——公共生活领域,青年积极踊跃投身社会公益事业,但1至3成调查对象坦承“经常”或“偶尔”违反公共道德

  青年在社会公益事业中表现上乘,起到了引领风气之先的作用。在希望工程、扶贫帮困行动和其他公益活动中,各界青年都表现出很高的参与热情。本次调查结果显示,74.19%的调查对象为希望工程捐过款;82.89%的调查对象为贫困地区捐过款、物;74.02%的调查对象为本单位困难同事捐过款、物;62.23%的调查对象曾经为本地区公益事业捐过款。与1999年的同类调查相比,参捐比例虽然略有下降,但考虑到近年来贫困人口迅速减少和减灾成效显著的实际情况,这一捐助比例即便与发达国家同类数据相比,也是相当可观的。至于产生了广泛社会影响的青年志愿者行动,绝大多数调查对象更是积极的参与者和活动的骨干。70.42%的调查对象“经常参加”、“偶尔参加”或“有时参加”青年志愿行动。

  青年中违反公共道德的不良行为比例之高令人遗憾。接受调查的青年19.97%承认在商场会经常或偶尔乱扔废弃物;24.1%承认在办公室会这样做;29.12%的青年在公共汽车上会这样做;36.54%的青年在车站码头会这样做;43.74的青年在电影院会这样做;47、57%的青年在大街上会这样做。可见,在有人监督和无人监督的场合,或监督力度不同的场合,青年的行为会有很大的差异。

  对本次调查列出的13种常见的社会现象,青年对个人行为做出了如下评价(见表1)。



  比较两次调查青年自报的日常行为,我们可以感觉到,通过预防“非典”大规模的宣传教育青年的个人卫生习惯有了明显的改善,在禁烟场所吸烟的少了,随地吐痰的少了,乱扔生活垃圾的人少了;但是,违反交通规则、在文物古迹上涂抹刻画、不孝敬老人、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车等行为反而有所增加。

  青年对整个社会基础文明水平评价不高。比较1999、2003年两次调查中青年对他人行为的评价,我们发现青年对整个社会基础文明的评价低于自我评价水平。与1999年调查结果相比,2003年青年认为近年来违反社会公德行为增加的比例都上升了5-12个百分点,其中,认为“欺骗行为”增加的比例上升了11.94%,认为“闯红灯行为”增加的比例上升了8.39%,认为“不孝敬父母的行为”增加的比例上升了8.17%;虽然认为“见义勇为行为”增加的比例也上升了5.03%,但认为该行为减少的比例同时上升了23.31%;认为“助人为乐行为”增加的比例大幅度下降了13.25%。

  面对金钱的诱惑和生死考验,相当一部分青年不隐瞒自己的犹疑和胆怯。在回答“如果你拾到较多的钱物将如何处理”时,57.87%的青年选择了“就近交警察或等候失主”;28.81%的青年表示“要根据情况而定”;7.93%的青年明确表示要“据为己有”。显然,自认为能够做到拾金不昧的人在调查对象中占微弱多数,近三成的青年在做出决定之前会迟疑、犹豫,少数青年会毫不犹豫地将别人的财物据为己有。

  在分析公共场所围观歹徒行凶的社会现象时,28.16%的青年选择了“认为与自己毫无关系”;21.12%的青年选择了“别人不管,自己也不管”;21.21%的青年选择了“怕重伤致残后无人承担生活医疗费用”;7.14%的选择了“担心自己死后亲属无人照管”;11.63%的青年选择了“怕死”。约三成青年担心见义勇为可能产生的对个人和家庭的不利后果,表明我们的社会对见义勇为行为的社会保障还没有进入制度层面,增添了人们主动干预社会危机事件的后顾之忧;近半数的青年选择了事不关己的冷漠态度、一成多的人选择“怕死”,则表明在生死关头社会公德心的缺失。

  ——职业生活领域,青年充满通过奋斗改善自己生存状况的激情,但行为选择更多地受利益驱动而不是道德制约,功利主义色彩浓厚

  青年对自己的职业生活期待不断上升。在回答“以您目前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您认为自己的年收入应当多少才合理?”的问题时,8.3%的青年选择了10万元以上;11.11%的青年选择了5-10万元;13.67%的青年选择了4-5万元;7.41%的青年选择了3.5-4万元;13.73%的青年选择了2.5-3.5万元;22.68%的青年选择了1.5-2.5万元;只有不足两成(18.88%)的青年愿意接受济南市目前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而接受调查的在业青年,82.56%的人自报2002年的实际收入水平,不超过本市人均工资收入。两者之间的差距相当大。在选择具体工作时,28.29%的青年首选“有发展前途”,21.87%的青年首选“收入高待遇好”,19.3%的青年要求“工作稳定有保障”,还有不少青年要求“在职责范围内能自己做主”(6.84%),“工作舒适清闲”(4.32%),“工作地点离家近”(4.62%)等等。对于处在职业生涯起步和发展前期的青年,这种收入期待和对工作条件的期待近乎奢望。

  多数青年在职业生活中充满奋斗的激情。面对未来社会对人的素质越来越高的要求和更加激烈的竞争,为了得到理想的工作,多数青年都有主动适应挑战的心理准备。调查中,70%的青年表示自己愿意“在本职工或其他领域进行发明创造”;四成以上的青年参加过学术、学科竞赛或技术比武、小发明小创造活动;54.89%的青年表示要“努力完善自己,更好地适应”,31.05%的青年表示“有压力,但要想法适应”,8.02%的青年感到茫然,只有5.39%的青年表示“感到压力很大,听凭摆布”。

  当所在单位和部门发展遇到困难时,多数青年选择转移或逃避。面对“如果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你所在的单位和部门效益不好时,你将做何选择”的问题,各界青年给出了以下回答(见表2)。



  在各种可能的选择中,愿意和本单位本部门甘苦与共、更加努力工作的比例略高于1/4,不同职业类别的青年排序有着明显的差别。科教文卫工作者、私营个体从业者、民营企业三资企业员工、大学生、商业服务人员、公务员、乡镇企业员工首选进修学习、再图发展。外出务工青年、农民、国企员工、中学生首选加倍努力工作,甘苦与共。相比较而言,首选与本单位甘苦与共的青年多属于在职业发展中选择余地本身就比较小的青年群体。这说明随着自身素质提升、选择余地扩大,越来越多的青年不再把“忠于职守”看得很重了,他们在选择去留的时候,更多考虑的是职业岗位“能否满足我的需要”。

  ——在家庭生活领域,注重亲子义务、对婚姻和两性关系强调自己的感觉而不是责任,传统伦理道德的约束力继续弱化

  由于中华民族尊老爱幼传统的长期熏陶和亲身感受来自长辈的关爱与呵护,当代青年对于孝敬父母的责任意识非常清晰。37.07%的人对身边不孝敬老人的人持鄙视态度,甚至不愿与其交往;57.49%的人表示对身边不孝敬老人的人,要在交往中予以规劝,两者合计为94.56%。当回答“您怎样对待自己的父母”时,青年依次选择了“抽时间与父母交谈,尽可能帮助他们”(56.44%),“人越老越像小孩,哄他们开心就行”(16.74%),“有时打个电话或周末去看看”(15.78%),“定期给父母钱”(2.94%),“依赖父母并啃老刮老”(1.05%)。虽然定期给父母钱的比例看起来非常低,是由于绝大部分调查对象的父母是有经济能力的城镇职工,占调查对象8%的农村青年的父母也尚未失去劳动能力,因而该项指标不能作为孝敬与否的决定性条件。因此,以上两组数据可以证明绝大多数青年不仅意识到孝敬老人的责任,而且在生活中也付出了自己的努力。

  日常观察和本次调查数据均证明,在子女抚养、教育问题上,当代青年的标准和责任感超过了自己的长辈。关于子女的教育和未来的人生道路,80.6%的调查对象选择了“上大学读硕士博士,当高级人才”,为了这样的梦想,他们不惜付出一切可能的代价,甚至包括牺牲自己的事业;只有7.13%的青年表示,孩子可以“念中专、搞技术”;7.29%的调查对象选择“念小学早挣钱”;4.98%的青年选择了“只要能挣钱,小学也可以不念”。

  在婚姻和两性关系中,青年更重视自己的感觉而不是责任。对于婚前性行为,持宽容态度的青年有较大幅度的上升。在2003年的调查中,超过半数(51.34%)的青年对婚前性行为持肯定态度,比1999年上升了10.66%;一成以上的青年认为婚外恋“无可指责”;60%以上的青年把解除婚姻关系看作现代社会的正常现象,主张“合则聚,不合则散”,认为应当为家庭责任选择不离婚的比例明显下降。大多数青年不愿意为了责任而在感情上“委屈”自己。这种态度所包含的关注婚姻质量、寻求婚姻生活的更高层次的和谐的价值取向,固然会导致一些有意义的努力与探索,但如果没有相应的规范约束,也会给当代青年的家庭生活乃至社会安定带来负面的影响。

  ——多数青年认同“四有新人”的人格理想,但自我塑造的信心相对不足

  大多数青年肯定社会倡导做“四有新人”的必要性。调查中,认为提倡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人“很有必要”的达到50.77%,认为“虽有必要但难以做到”的比例为19.83%,鉴于即便认为“难以做到”但仍然肯定“有必要”,所以,认可“有必要”的青年合计超过了70%,表明多数青年能够认可把四有新人作为社会倡导的理想人格。

  青年对塑造“四有”人格的信心有着明显的职业差异(见表3)。



  认为提倡做四有新人“很有必要”的比例,高于总体平均水平的有科教文卫工作者、公务员、商业服务业青年和国企青工,其他职业领域青年选择都低于平均水平;私营个体从业青年、农民、外出务工青年、大学生、国有企业青工有3成以上认为“做不到”或“不可能实现”,对塑造“四有”人格明显缺乏信心;不同意用“四有”要求规范个人行为的青年超过了调查对象的15%,其中民营、三资企业青年接近三成。从总体上看,科教文卫工作者、公务员、国企青工对做“四有新人”的认同率比较高,民营三资企业的青年由于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缺位,在理想人格塑造方面面临更多的困惑。

  日常生活中,选择奉公守法的青年占绝大多数,但少数青年会为了达到个人目的而不择手段。本次调查显示,在处理个人的重大问题时,78.29%的青年会考虑是否符合法律规范;80.63%的青年在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时会这样做。但回答“如果行贿能解决您目前的问题,您是否会行贿”时,只有31.51%的青年表示自己“肯定不会”,39.16%的青年表示“依情况而定”,14.83%的青年“肯定会”去行贿。在对入党动机的选择上,54.76%的青年选择了“为共产主义奋斗”、“培养自己成为高层次的人”、“接受党组织教育更好地工作”;20.21%的青年选择了“因为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归属感需要,思想上找寄托”;也有23.21%的青年坦言“入党能进入仕途”和“入党有实惠,可以名利双收”。这一调查结果与选择信仰实用主义的比例高度吻合,显然并非偶然。

  以上分析显示,当代青年道德状况和价值取向既不乏积极向上、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高度吻合的因素,也出现了一些值得忧虑、与和谐社会的要求格格不入的问题:一是先个人后社会的价值取向在开始占据主导地位;二是求实务实的背后掩盖着急功近利的浮躁和理想信仰的失落;三是道德认知与道德行为分离的倾向十分明显,相当一部分青年尚未完成由他律人格向自律人格的转变;四是对不正之风的痛恨与寻找靠山的心态并存。当不正之风、腐败现象侵犯了自身利益,或者让别人“沾了光”的时候,很多人都会表现出“正义的愤慨”,但当“关系、背景”能实现个人目的时,他们又很难抵御这种“实惠的诱惑”。

  二、构建和谐社会与青少年道德教育选择

  分析当代青年道德困境我们可以看到,青少年道德现状与和谐社会要求不和谐的问题与道德教育本身的偏失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重身轻心、重智轻德、重他律轻自律——家庭教育的三大误区,智育第一的应试教育模式、重知识灌输轻能力培养的教育教学模式、重生理卫生轻心理保健的青春期教育模式——学校教育的三大偏失,以及社会生活中诸多的诱惑与青少年成长过程中五大矛盾(全面发展的需要与满足能力的矛盾;强烈的行动欲望和认知能力的矛盾;冲动的情绪情感和自控能力的矛盾;追新求异的特点和辨别能力的矛盾;本能的欲望和社会游戏规则的矛盾)碰撞融合,使道德教育本身也在“高尚”与“平庸之间摇摆不定。因此,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青少年道德教育同样面临选择

  ——道德教育理念:在实然、应然、必然之间选择平衡点

  从“存在即合理”的哲学命题出发,承认青少年道德现状的“合理性”,这是道德教育“实然”的逻辑起点;提出和谐社会的道德理想,这是“顺理应事”、按照社会发展和人性完善的客观规律设计的“必然”要求;界定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人性能够达到的境界,制定“应该做到”的规范,这是“应然”的含义。

  长期以来,我们的道德教育始终在“不理想的现状”和“理想的终极目标”之间徘徊,对于从“实然”到“必然”的过度研究甚少,因此,我们的道德教育理念常常缺乏可操作性。而把“实然”作为已经形成的状态,“必然”作为未来发展趋势,“应然”作为“现在进行时”,作为眼下大多数人经过努力可以达到的境界,我们就比较容易为青少年道德教育找到一个平衡点:从“实然”状态出发,朝着“必然”的发展方向,努力做好“应然”层面的事情。

  根据这样的理念,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目标应当被界定为:从社会发展进步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实际需要出发,紧紧围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培养造就“四有”新人的总目标,帮助青少年确立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提高他们认识、适应、改造客观世界的能力和认识、改造、完善自我的能力,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为青少年成才道路定向导航。

  从“应然”层面,当代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应当包括认知性教育、规范性教育、激励性教育三大基本内容。认知性教育内容主要包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主要作用在于引导青少年按照自然界固有的客观规律认识和改造自然,按照社会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认识和改造社会,按照生命发展过程的客观规律认识生命的意义和价值,从而学会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寻求人与自然、个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规范性教育包括法制、纪律、道德教育,主要作用在于引导青少年了解文明社会主要的“游戏规则”,了解“法制”与“德治”的辩证关系,学会通过自觉遵守法纪道德规范的行为捍卫自己的权利与尊严;激励性教育主要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时事政治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教育等,主要作用在于激发青少年内在的自我完善的欲望,引导青少年把个人的发展与国家前途、民族命运、人类文明进步事业有机结合起来,在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中自觉奉献自己的青春、智慧和力量。

  ——道德教育途径:在训导、践行、惩戒之间选择侧重点

  传统意义上道德教育以训导和惩戒为主要途径,家长、教师、领导几十年一贯制地重复“应该如何”的道德训诫,德育课上学教条,课后复习背教条,考试再现这些正确的教条,于是,我们培养了许多会说“漂亮的人话”却未必能够按照人的标准行事的“德育考试合格”但“生活道德不合格”的青少年。

  道德教育离不开训导,道德教育需要惩戒,但是,训导和惩戒的唯一目的是让受教育者自觉接受并践行规范,成为无须训导和惩戒之人。当手段异化为目的的时候,真正的目的反倒被教育者“认真地忽略”了。

  作为道德教育的三个环节,训导和惩戒是“外因”,践行是“内因”,是主体自身的行为。在青少年道德养成的过程中,践行道德规范并产生正面的生活体验是全部链条中最关键的一环。比如,我们可以很容易地让学生把学生守则倒背如流,但是,如果没有按照守则要求去行动并形成习惯,这种规范教育便毫无意义。同样的道理,只是背诵公民权利义务的法律条文本身并不能使青年成为合格公民,只有在为改变祖国面貌辛勤劳动、依法纳税、履行各项义务的过程中,在为社会、为他人奉献爱心的过程中,在道德行为产生建设性结果的过程中,青少年才能真正理解道德的含义,成为道德规范的主人。

  ——道德教育方法:在他律、自律、互律之间选择发力点

  道德教育要引导青少年了解特定历史条件下体现主流价值要求的行为规范,以及违反规则需要承担的后果。这种“他律”的规范是保障每个人的权利和尊严须臾不可缺少的;道德教育需要一种社会氛围,对高尚行为的赞美对卑鄙行为的鞭笞作为一种道德互动本身就具有一种导向功能;但是,没有主体的自律要求,他律和互律的作用将大打折扣。从道德教育方法论的角度,在他律的规范、互律的氛围和主体自律之间选择唤醒主体自律意识作为主要的发力点是非常明智的。

  与知识传授和技能训练不同,道德教育的过程没有明确的主客体之分。负有对青少年进行道德教育责任的师长和青少年同样都是道德教育和实践的主体,同样面对各种道德选择。如果要求由道德完美的“成人”实施青少年道德教育,现代社会有资格“教育”青少年的人也许非常有限。因此,为师为长者唯一正确的态度就是和青少年一起探讨文明社会的“他律”规范为什么是必须的,运用自己的人生经验帮助青少年了解,道德不是用来逃避社会惩罚的“社交技巧”,而是用来保障自己的权利、尊严、幸福的“护身法宝”。当青少年了解了自觉遵守法律可以为自己赢得做法律允许做的一切事情的自由和权利;遵守纪律可以保障自己受教育的权利、劳动的权利不受侵犯,并且带来8小时之外的广泛自由;遵守道德规范可以使自己的人格尊严得到普遍的社会尊重之时,他们就会产生一种自我完善的内部需求,使道德自律产生持久的内驱力。这也许是道德教育可能达到的最佳境界。

  以唤醒道德自律为青少年道德教育的主要发力点,师长和青少年工作者必须无条件地尊重青少年在道德教育全过程中的主体地位,更多地采用自我教育的方法。自我教育是包含行为主体的自我认识、自我评价、自我控制、自我设计与发展的一系列自主活动,也可以称之为自我管理。这种自我教育与管理的核心任务是:协调社会发展目标、个人发展目标和个体有效行动三者的关系。其中,个人发展目标是自我管理的核心,社会发展目标是个人发展目标赖以确立的基础,个体有效行为是促成个体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物质力量。引导青少年进行自我教育,一方面体现了对其主体地位的尊重;另一方面也可以最大限度地激发他们的潜能并使之造福于社会。在道德认知层面,民主讨论的方法有助于青少年集思广益共同寻找回答各种复杂道德问题的正确答案,效果往往优于教师免费奉送的答案;在道德评价层面,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有助于青少年通过公正的批评帮助他人;用认真的自我批评净化自己;在道德实践层面,通过分享道德体验,有助于青少年固化正确的道德行为,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

  当然,无论成人社会在青少年道德教育领域作出多么明智的选择,成人的榜样作用都是不可替代的。青少年在一切方面的学习都是从模仿开始的。在党风和社会风气还不能令广大人民群众和青少年满意的情况下,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需要格外强化家长、师长、首长的楷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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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收入文库时间为2007年10月5日。


文章来源:原载《青年研究》200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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