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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汉字改革之路

 Distancer 2009-02-07

提要:

中国的繁简字之争,应借鉴“日本经验”,少谈些主义,多研究些问题;
最早对汉字进行简体化、拼音化的国家,不是中国,而是日本;
最早启动汉字简体化改革的人,是美国上将麦克阿瑟;

简体化汉字,日本比中国早了18年;

    汉字的简体字和繁体字之争,始终是当代文化重建的核心命题之一。推进汉字简化,还是废弃简体字?恢复繁体字,还是废弃繁体字?有的朋友把“正体字”概念引入了“简繁体字“之争,一下子,“正体字”“简体字”“繁体字”陷入了概念的混战。
    其实,当我们现在身陷一片“混战”的时候,我们忽略了一点,那就是对汉字进行简体化改革,甚至对汉字进行拉丁化改革的,我们中国都不是第一个。1964年,中国推出了《简化字总结表》,正式启动了汉字简体化进程,经过了37年的实践和反复,2001年,中国颁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正式在立法上确定了“简体字”的法律地位(即“正体字”)。
     可是,日本早在1946年,美国占领下的日本政府,就启动了汉字简体化、拉丁化改革,规定了1850个“当用汉字”。当用即“当前使用”或“应当使用”之意。比中国早了18年。

 

汉字简体化的日本经验
1.走向废除汉字

    我们分析二战后日本的汉字简化的历史,能够给我们很多启发。汉字为什么简化?为什么要进行简体化改革?这个问题源于美国占领日本期间,日本社会和知识界兴起的文化运动,即“对日本传统进行重新探讨”。
    1945年9月至1951年9月,日本处于美国直接军事占领之下。当时的盟军驻日最高统帅是麦克阿瑟,在他的回忆录里,他这样写道:“我从受命为最高统帅那时侯开始,就拟定了我想要遵循的各项政策,通过天皇和帝国政府机构来执行这些政策。”(《麦克阿瑟回忆录》)。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之下,日本开始了汉字简体化进程。1946年3月,第一届美国教育使节团,受盟军驻日最高司令部的邀请,在3月31日,发表了一个报告,核心内容是在日本的学校教育中,使用汉字之弊端,使用罗马字母之便利。这个美国教育使节团的报告引起了巨大的反响。不久,4月,一个叫志賀直哉的日本人,在日本的《改造》杂志上发表了《国語問題》,明确地提出了要废除日语,采用法语当作国家语言的主张;1945年11月12日,日本《读卖报知新闻》(読売報知新聞)发表了一篇社论,叫做“废止汉字”
     同一年,麦克阿瑟主导下的日本政府颁布了著名的汉字改革文件,规定了1850个“当用汉字”。当用即“当前使用”或“应当使用”之意。这1850个之外的汉字不再使用,改以假名表记,或是用同音、同义字代替。我们发现,这次汉字的简体化改革,影响是非常巨大和深远的,一些简体化汉字,也出现在日后中国的简体字表上。

 

繁体字   日本简化后的汉字 
遺蹟     遺跡           
煽動     扇動             
混淆     混交             
甦生     更生             
激昂     激高
智慧     知恵
掠奪     略奪
意嚮     意向
骨骼     骨格
畸形     奇形

 

2.废除汉字被中止
    1946年的“当用汉字”是以废除汉字为根本目标的,但是,始终伴随着不小的争论。1951年,美国在日本的军事占领期结束,对“当用汉字”的质疑随之猛烈起来。1956年,日本国语审议会会长森户辰男(森戸辰男)公开表示“汉字假名混合表记是审议的前提。汉字全废不予考虑。”
     1958年,反对废止汉字的福田恒存(福田恆存),公开表示“目前对汉字进行限制已经是明显不可能的事情了”。
     1962年,国语审议会委员吉田富三表示“国语(日语)是以汉字假名混合表记作为正式规则的。国语审议会在此前提下对国语的改善进行审议”,并提案将此作为审议前提。也就是说,日本在1960年代初期,正式中止了汉字拉丁化改革。
     就在吉田富三公开表态之后的2年,1964年,中国开始了自己的简体化汉字改革。

 

3.汉字简体化的缓和调整
    1981年,日本内阁公告了仅仅作为目标而非强制的《常用汉字》,对汉字简化和限制汉字政策,做了缓和性的调整。

    从“当用”变为“常用”,不再禁止使用所有字体的汉字。政府只是提倡使用“常用汉字”。

 

4.日本经验的三点启发

    日本经验告诉我们,第一,对语言文字进行“废止”,是在实践层面上行不通的。日本10多年的废止汉字改革,最后不得不中止,整整35年的极端简体字改革,也放弃了“极端”的方式,提倡使用“常用汉字”,已经简化的汉字不废止,同时,也容许国民使用繁体字。
    第二,“书同文”的思维应该放弃,“书同文”是封建时代的政文合一的政策,是秦始皇初创大统一中国的方法,如今,作为统一的国家,中国已经有2000多年的历史认同,不必妄自菲薄。
    第三,国家行政力量不要“过多”地干涉文字问题,要认清文字问题的属性是文化,而非政治。政府管理社会公共事务,但不要强制性的管人使用什么字。比如,1946年,日本政府公布了“当用汉字”,废止“当用”之外的汉字,规定新生儿在户籍登记时,不应使用“当用汉字”中未包含的汉字——这就是政府管文字的实例。
    结果呢,在1951年,日本内阁公布了“人名用汉字别表”,承认了一部分位于当用汉字之外的汉字。这次政府的让步,源于日本民间强烈的反对。
    所以,我们对待“简繁体之争”,不必死抱着“废除谁,保留谁”的原则。作为封建帝国维系统一的“书同文”,应该在文明体制和现代社会的今天,被放弃。在2001年的《国家语言文字法》中,明确规定了推广简体汉字,并提倡妥善处理繁体字使用问题。文字问题是文化属性,需要经受历史的检验,日本的一场汉字改革,从1946年开始,至今已经63年了,反反复复,非常复杂,依然没有最后的标准化方案出台,所以,我们不妨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把精力放在积极推广简体字,同时,切实加强繁体字辨认教育,或者在高考中增加简繁字辨认题目;或者在中学书法课中,增加繁体字辨识内容等等,这些创造性的思维,比申遗之类的虚空做法,切实得多,实用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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