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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鹿城新农合门诊报销比例升至40%

 日月如梭 2009-02-11
温州鹿城新农合门诊报销比例升至40%
2009-02-06
  本报讯 (通讯员毛新奇 记者李水根)2月5日上午,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七都镇上沙村村民瞿远凤到该镇社区卫生中心看病,共花了148元。按照鹿城区新调整的40%的门诊报销比例,该中心工作人员当场给她报销了59.2元,她自己实际支付88.8元。瞿远凤高兴地说:“今年参加新农合缴了40元,这一次看门诊就报销了这么多。”记者采访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鹿城区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报销比例提高到40%。

 

  据了解,该区从2005年起开始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6年尝试推出门诊报销制度,报销比例为20%。2007年门诊报销比例提升到30%。2007年全区门诊报销共35754人次,报销金额54万元,每均次报销15.1元,门诊报销受益率达24.93%。2008年,鹿城区新农合筹资标准由2007年的85元提升到112元(其中农民个人负担30元),参合率达到99.28%,门诊报销比例为30%,全年共报销 68416人次,报销金额208万元,每均次报销30.4元,门诊报销受益率达48.9%。

 

  自今年开始,该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标准再次提高,由2008年的人均112元提高到150元,提高的这一部分资金主要由各级财政负担,农民个人的筹资标准仅提高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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