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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不是表达自由的天堂

 丁冲 2009-02-18
互联网,不是表达自由的天堂
2009年02月16日 14:11南方报网
 
互联网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突飞猛进的发展和全球互联网用户一度呈几何级数的增长态势,使得很多人在很多年之前,就已经将我们的时代定义为互联网时代,或网络时代。同时,由于互联网主要是一个以电子计算机为终端的信息接收、处理、传播和生成的平台,很多人也因此自很多年以前,也将我们的时代称为信息时代。

无论是互联网时代,还是信息时代的到来,互联网强大的信息生成和信息处理、交流功能,都给了许多人以无限的遐想。有些人甚至天真地认为,互联网将彻底结束政府垄断信息、大的传媒公司操纵民意的时代,互联网还会充分地满足人们不分国界地寻求、接受和传播各种思想和观点、信息的需要,成为表达自由的天堂。

但当下的互联网,却在许多方面无法成为理想的观念市场,不仅无法成为理想的观念市场,还存在许多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互联网成为大学、科研机构和家庭的计算机能够接入的虚拟空间时,之所以容易让人将其当作是有史以来最理想的“观念市场”,是因为互联网在具有强大的数据生成和传输能力的同时,还支持一定程度的匿名通讯,并且还在能够提供无限大的交流空间的同时,拆除了现实生活中人们通过有限的版面和频道进行交流而存在的资源限制和身份限制。如今,政府执法部门和大的公司不仅可以使用先进的软件对用户的网上行为进行跟踪、记录并对这些数据进行有目的的处理,普遍互联网用户也能借助于“人肉搜索”这样的手段,使互联网上的交流者越来越容易识别。在这种情况下,互联网还是不是能够减轻甚至消除人们进行交流时而存在的心理障碍,使人们更自由地进行交流和表达?

上网费用的不断下降,网络空间提供的“发表”服务多样化而且不存在传统媒体中的“把关人”。这使得网络空间的交流,更像是建立在平等和去身份化基础之上的交流,匿名通讯的特点又给交流者提供了法律之外的保护。人们普遍认为,网络空间的交流可能是真话更多的交流,更意味深长的交流,更能产生交流者所期望的交流效果的交流。但当下的问题是,互联网的匿名性正在下陷,网络实名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网络通讯技术的发展和网络数据传输能力的提高,又使互联网上的交流越来越多地与交流者的真实身份结合起来,网络交流也不再是一个以纯粹的以思想、以文本取胜的交流。在这种情况下,互联网还能否继续维持其有史以来的最理想的观念市场的地位?互联网上的交流还能不能弱化甚至摆脱现实生活中因社会地位、经济状况等原因对交流和表达造成的影响?

就不分国界地行使表达自由的基本人权,即不受地理空间限制地“寻求、接受和传播”各种消息和思想来讲,相比较于印刷媒体和广播及电视这样的电子媒体,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全球分布及无数电脑间能够不受时空限制地进行数据传输的特点,使得主权国家对互联网上自由流动的信息进行有效并有利于自己的控制变得相对来讲比较困难,这无疑更有助于打破政府对信息的垄断,有助于表达自由权利的行使和享有,互联网上也确实发生过并且现在每天都还在不断产生着这些方面的神话。但政府并非对互联网自由流动的信息无法进行控制。互联网用户数以亿计但众多用户必须依赖少数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事实,使得政府可以通过控制少数的服务提供商来控制互联网上的内容,而服务提供商对市场份额和利润的追求,不仅可以帮助政府成为法国哲学家福柯著作中的“全境监狱”的狱长,而且完全可以按照主权国家的要求来定做、呈现或提供特定的内容时,如何防止像政府和互联网服务提供商通过“看不见的手”来裁剪信息、操控民意?

印刷文化之所以能够孕育出现代的表达自由制度,与印刷这种媒介的传播偏向有非常密切的关系。按照NeilPostman的看法,印刷物,特别像书籍这样的印刷物,都是具体人的经验和思考的结晶,都与特定的语境、历史有关,阅读印刷物和以阅读为基础的交流,无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都要求遵守相应的语言逻辑规则,都需要表达或理解其中的含义。阅读还是个非常个性化的活动,只有具备相应的文化知识,才能进行阅读;如果要阅读非常专业化的著作,还需要读者做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阅读使人思考、阅读使人独立,阅读使人获得与众不同的思想。而个体的思想、观点越是与众不同,就越需要为其创设能够让其表达出来的机制,比如表达自由制度。也就是说,印刷文化特别有利于个体独立、自主的人格的培养、有益于公民意识的建构。但互联网却具有解构的功能。电子书写具有非物质性,可以消除纸面书写过程中的一切有形痕迹和物理残留,电子文本可以脱离具体的时空和语境。在网络空间,交流者可以无限制地变换或重构自己的身份,这难免会减弱个体的责任感,瓦解个体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和将理想付诸实践的行动能力。

在印刷媒体培育出来的现代表达自由理论和实践中,有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用法律保护非主流的、偏激的甚至是与官方意识形态相左的意见、看法和观点,在全社会提倡促进多元的文化和价值观。而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将不同的表达或多样化的观点、意见和看法共同置于特定的场景或空间之中,让人们在不同的表达之间学会容忍、学会辨别,学会与他人共享共同体创造的文化。但是在网络空间,人们却可以轻易逃避现实,轻易与那些和自己在志趣、性格、观点相同的人组成虚拟社区,可以躲开自己讨厌的人。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为个体的表达创造一个开放、自由和充满活力的公共讨论空间,也是网络环境下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之一。

互联网是巨大的、在能力上可以用无限来形容的信息交流和信息生成平台,互联网上提供的服务,从早期的电子邮件服务、新闻组和实时聊天、电子写字版服务,到目前的搜索报务、博客服务和播客服务,几乎都是人们加工、生成和处理信息的服务。这固然可以充分满足人们依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的性质来寻求信息,获得丰富的表达素材,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信息过剩。而无论是表现为走投无路,还是缺乏理论指导或妥当的模式,信息的过剩都是危险的。它使我们失去方向感,使我们成为在文化上无根、在表达和与他人交流时无立场、无思想厚重感的动物。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实际上还没有理由一味地为互联网强大的信息生成和传输能力欢呼。互联网虽然具有成为理想的观念市场的潜力,互联网虽然每天都在书写着表达自由的神话,但互联网不是行使和实现表达自由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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