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人力不在迦太基之上,财力更是远远不如,在连年战争中他们也饱受摧残,仅公元前252年至公元前247年,就有4万公民死于战祸,损失了全部人口的六分之一(罗马同盟的损失尚不计在内)。而对比两国后方对前线的支持,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这就是两国政体差别使然,迦太基虽有民主之誉,但实际上控制政府决策层的是一个商业寡头集团,他们小心翼翼地把权利拢在手里,生怕别人分走一点,对于盟邦和附属国,决不给与公民权,即便是法律上与迦太基平等的城邦也是剥削对象,比如利比亚的小列波底,每年就要缴纳365塔伦特。对于征服地,更是一味地榨取,供赋加之,兵役加之,如此何来休戚与共的认同感?而且他们假借职务之便,“合法地”发展壮大自家的产业,集团利益凌驾于社稷,有便宜他们取大头,出娄子摊派给大家,国家统治阶层的利益与公民的利益相背离,这又如何能有上下同心的向心力? 反观罗马,他们的爱国热忱并不是来自民族主义或什么领袖的感召,而是来自于对制度的认同:罗马联盟内各城邦一律享有平等的、有切实保障的公民权,和平时期同气连枝,对外征战,胜利果实大家有份。就如马基雅维利论述的那样:“对于罗马人赢得的历次战争而言,(获胜的)基本要素是罗马人民——拉丁人、与之相连的意大利其他各部分的民族以及殖民地,就是从这些联盟中,产生了无数的军人,他们使罗马能够征战并控制整个世界。”这种体制下,公民利益和国家利益,在大方向上是一致的,国强能切实地转化为民富。有了物质和权益层面的同劳同筹,才会有精神和道德层面的同心同德。 比较两国政体,我们可以看到,如果所谓国家利益事实上只体现在上层社会的肉食者身上,则无论这肉食者是一个世袭帝王还是一群官商一体的寡头,无论这个肉食者圈子的成员是出自贵族政治的生殖器关系,还是出自寡头政治的“党内民主”,其本质都是反公众的,其势亦必不能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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