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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爱情已成往事

 庙外修行 2009-05-19
       不知道我算不算一个决绝的人。我认为,恋人一旦分手,最好老死不相往来。
  “分手了,不可以做朋友,因为彼此伤害过,不可以做敌人,因为彼此相爱过,所以,曾经想爱的两个人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如果两人因为不相爱才分手,那么就干净利落地说再见。如果一方负了人,那么就有愧于心,想找机会将功赎罪,而被抛弃的一方不必给他这种机会。觉得自己受了伤,有理由接受馈赠,便连输两次。
  分手了,就死心踏地地认命。再大的痛楚,忍个三年五载都会隐约至不可辨,人的记忆是有限的,生活的内容也一直在新陈代谢。为何再找那个人做朋友,为何任由他出入你的生活,在你面前晃来晃去,时时提醒你曾经的狼狈?既然没有他的爱情仍可过活,又何必接受这种友谊?既然没有一生一世的缘分,何不就此抹过,将眼光投放到更远处,不再拘泥于同一个人。既然爱情已成往事,那么就彻底散场,成一段回忆,让这个人的所有一切清清楚楚地成为过去。不要让他改头换面,继续影响自己的生活?难道真存了侥幸心理,以为死灰会复燃,以为有朝一日还会重拾旧好?为何还恋恋不舍不甘离去?
  分手了,就是生死别离。从此不与他来往,用一个决绝的姿势断了念头。就像张爱玲给胡兰成的最后一封信:不要再写信来,纵然写了,我也是不看的了。如果不看,那么无论怎样的巧言令色,都不能再起一丝微澜。这个人再要如何说,如何做,统统不过是无用功。而他令她所受的种种委屈,都已不计较。
  分手了,就是分手了,和她的一切都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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