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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夜半回家

 爱沙尼亚 2009-06-01

夜半12点我才摸回家。周一到周五,人是属于单位的。周末,没结婚的情况下,人是父母的。中国人戏说:养儿烦恼,这很大程度上是真的。对于父母而言,幸福时光从来都是过去完成时,而且只是因为回忆的修饰作用,修掉了那幸福里辛劳、疲惫、愤怒的毛边,才变成了温馨的图片。而那些毛边在当日,是真切存在着的。儿子是手机,买来的时候以为是方便了自己。用了几年,才突然发觉这夜半都会叫唤的东西其实是方便了别人。

儿子方便了单位,方便了广大未婚女性,方便了各种书店饭馆旅游景点,唯独没让父母觉得有任何的方便。20以前他是麻烦制造者,恨不得早一日把他大脚踢出家门,能死多远死多远。30以后他是个伤人心的家伙,想看他一眼都很困难,老说忙,教人望穿秋水,下不了决心晚饭是否多煮一碗米。

我在半夜12点摸到家门,站在黑黢黢的楼道里,我轻手轻脚,没有弄亮任何一盏声控路灯。站在门口,每次站在门口,在半夜时分,我总要犹豫很长时间才能去开门。总有一种感觉:门开了,一股强烈的杀气迎面扑来。风微起,一只手掌重重掴在脸上。即使是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里,也能看见金色的星星满天飞舞,耳朵里有虫鸣。

在很多年前的一个夜里,我曾经就挨过那么响亮的一记。期末考试完毕,老师叫几个同学统计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因为竞争相当激烈。人一旦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往往就忘记了时间的流逝。我又累又渴地赶到家,已经是晚上八点。到今天我都记得非常清楚,当绿色防盗门才被打来,一股大力就将门全部拉开,砸在墙上发出很大的声响,然后就是金星。

我转身就跑了,因为郁闷和屈辱。甚至没给我一秒钟的解释时间,有人就打了我的脸。而我是因为帮老师做事才晚回家,更何况我当时初三,刚觉得自己的脸长得很英俊。

记不得我跑了多长时间,我模模糊糊中想去找老师,但是老师不在家。我坐在篮球场边想,想我能去哪里?我去了我干妈家,可她也不在。我的脸肿了,我在夜里,不知道有什么地方可去。满天的星星在闪烁,我坐在紫色的藤萝花丛下,感觉到脸上的盐蛰痛了五条指痕,像是有火在烧。

等我有了工作,有了自己的房子,有了张上面有存款的信用卡,我还是会在深夜回家开门时觉得恐惧。即使是当年的一记耳光的确不该,当年的事确实是我委屈,但是我成人以后依然害怕。我早已经不怕耳光了,因为我的手很快。但是我依然惧怕,因为我怕被毫无理由粗暴地对待,我怕那种根本不容你申辩告白的命运,我怕不被信任。

记忆里的耳光已经远去,我不会因为这个而高唱赞歌。说因为这记耳光使自己明白了守时的道理,或者说自己因此成为一名准点回家的新好男人,在我看来都是无耻。尽管这种无耻很可能很受软性杂志的欢迎,甚至因而饱受赞扬,称赞我成熟了。

事实上,这是一种心理残疾,源于幼年时的心灵创伤。而且,这种暴力带来的影响还将持续下去。因为暴力是可以被遗传,也能够被传染的。承受暴力的人,在将来的一日,这种暴力种下的种子会再次萌发出来。为了避免这种事情发生,一个人得化大量时间和精力控制自己的情绪,柔化自己狂暴的内心世界。

我更想补充说明的是,也许今天的孩子们难于理解,可是在当时没有几个人家里能安一部电话。这是一个电话就能说清楚的问题,这是一个电话就能避免的悲剧。今天,我们很难想象一个人家里没有电话是什么样子。没有电话的生活类似于没有热水和厕所的家,这是一种被粗暴对待的生活。这么说起来,在那样粗暴生活里受到粗暴对待的男人和女人们,使用如此粗暴的方式对待他们的孩子,也是自然而然的事。

伤痛不因回忆而减轻,而理性让人在回顾往事时读出伤痛后沉重的苦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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