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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审视“四大名著”》

 南丹山人 2009-07-12

魏得胜先生的文章我是喜欢的,所以读了他的《重新审视“四大名著”》后才会大感诧异!西谚有云“趣味无争辩”,先生不喜欢“四大名著”,本无可指摘。把自己的态度在媒体上向公众“推销”,也可以;然必须注意概念的清楚与逻辑的分明。遗憾的是,先生的文章除最末一段对三国演义的批评还算切题外,其余部分则包含了太多的概念的模糊与逻辑的混乱。

先生在自己编纂的书中,把“四大名著”列为“二流文学作品”,理由竟然是“四大名著”“文学性大于史诗性”;据此,《金瓶梅》与《桃花扇》所以能被魏先生列入“一流文学作品”,无疑是因为两部作品在“史诗性”上胜出“四大名著”。明明说的是“文学作品”,依据的标准又不是“文学性”,而是“史诗性”,此笔者所不解者一也;先生所谓的“史诗性”究何所指?《红楼梦》凭什么在“史诗性”上就逊色于《金瓶梅》与《桃花扇》?难道是因为《红楼梦》是纯虚构作品,无史事可据,无史实可依?而《桃花扇》却有明末一段动荡的历史可供查证索隐,《金瓶梅》好歹也扯上个“武松杀嫂”,虽然“武松杀嫂”其人其事在历史上是否确有,尚可存疑。此笔者所不解者二也。

说来惭愧,我向来是认为《红楼梦》即使在“史诗性”上也是毫不逊色的一流作品,关键要看对“史诗性”怎么理解。《红楼梦》一直是我心目中“悲凉渐次淹漫繁华的现实主义史诗”,而这样的评价我断然不会给《桃花扇》,当然更不会给《金瓶梅》。希望先生能教我何谓他说的“史诗性”,也使我开开“茅塞”,迷途知返。

笔者所不解者三,先生明言他所编纂的书是“一本探讨中国人文典籍的书”,而先生对中国传统典籍进行褒贬的标准用的显然并不是“人文”标准。“四大名著”中最不入先生法眼的是《红楼梦》,先生认为《红楼梦》不仅不如《水浒传》,甚至不如《西游记》。这样的率性“褒贬”显然根本没有顾及“人文”二字。何谓“人文”?似乎很难一言以蔽之,“人文”大抵需包含“人权”、“人性”、“自由”、“爱”、“理性”、“包容”等价值谓词,人文的核心是“人”,以人为本,关心人,爱护人,尊重人,在人类的物质实践和精神实践上表现为对人的尊严、价值、命运的尊重、维护与关切。“四大名著”中恰恰是先生最推赏的《水浒传》最经不起这样的人文精神的考量。《水浒传》虽为“造反小说”,作者关心的却是道德秩序与伦理秩序,于是《水浒传》的人物大多成了抽象的道德符号与伦理符号,梁山好汉大抵是“忠义”的化身;女性则成为“淫荡”的代名词。众好汉灵魂的扭曲与挣扎、潘金莲一类女性人物的悲剧命运这些更具艺术张力的人性的内容则一概被掩入叙事的盲区;《水浒传》中一直被人诟病的滥杀、嗜血的暴力倾向更是从根本上“反人文”的。《红楼梦》当然也裹挟着人间世的污泥浊水,然曹雪芹硬是凭着一种精神力量从泥泞里开出了花。贾宝玉身上至为宝贵的是爱,是那种面对即使是卑贱的生命被蔑视和践踏时的恻隐和悲悯。试问先生,我们是用《水浒传》呢,还是用《红楼梦》对下一代进行人文精神的培养,才更有利于养成健全、健康的人格?

先生认为《水浒传》“揭示现实,甚于《红楼梦》”,这里姑且不论《红楼梦》揭示的“现实”并不比《水浒传》少,《红楼梦》所以伟大,正在于它远远地超越了现实,换句话说,正在于《红楼梦》能够从现实中超拔出来,从而成为临照现世人生的伟大精神力量;先生认为《水浒传》“思想表达,高于《红楼梦》”,则根本无视于曹雪芹调动中国所有精神资源试图为中国精神寻找出路的突围努力。就所抵达的思想层面与精神层面而言,《水浒传》只抵达了诸如“官逼民反”、“忠”、“义”这些现世的层面;《红楼梦》则涉及并深刻表现了人的自我救赎的主题,抵达了人生意义的终极层面,也即保罗·蒂利希所说的“终极关怀”。

罗素当年说:我不会为我的信念去死的,因为我不敢肯定它是正确的。我不敢肯定以上所写就是对的,我只是坦诚写出我的所思、所想,就教于魏得胜先生,希望先生有以教我。这不是客套,而是一个晚生后学的由衷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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