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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府民俗:“太公分猪肉”

 虾子 2009-07-26

□刘坚/文、图

“太公分猪肉”这句广州话,源于旧时习俗。按人头来分,也特指男丁,女人是没有份的。族人生下男孩子后,要在新年的元宵节期间在祖屋悬挂一盏花灯,灯笼上写着这个男孩儿的姓名,告慰列祖列宗,族中又添了一灯,拜祭礼成后宴请族人。这个挂过灯的男孩子才算是“丁”,族长把这个小儿的名字写入族谱后,他就是这个宗族的一员。逢年过节分钱粮和猪肉时,就按族谱中的男丁来分配。如果全家都是女的,那就一份也没有。龙眼洞村的樊积龄先生,以龙眼洞村为例,就广州清明的烧猪讲了一段“古”:

清明拜山时拜的是“众村太公”,即开山祖大太公。就在大宗祠里边,用“切菜”(咸萝卜丝)、烧猪的肥肉、猪杂等装在钵头(大碗)的底层,上面再用一块块烧猪肉砌好,一钵为一份,60岁以上每人一钵,70岁两份,80岁三份,90岁以上者,能拿多少就拿多少,但能享受到“任拿”待遇的极少。拜山后在祠堂食“祠堂饭”,一般男丁可自带酱油,白米饭任吃饱,80岁以上的可以带3个孙子,(指男孙),70岁带2个,60岁带一个。如果是拜私伙太公,即二世祖以下自己各房的小太公,若是有钱的,二趟父老(父老的年龄以60岁为标准,未到60岁、五十大几的,称为“二趟父老”)都可入围,50岁就可领取一钵,60岁可取两钵,依此类推,越高龄者越多。

拜山时,一般老百姓都只是行路,拜大太公则有一千几百人同时去。第一批到墓前行礼拜祭的是有功名、有官职、有社会地位的,族中最大的长者;第二批是新襟,即有钱有地位,有影响力有威信,有能力解决村中大事的,即乡绅;第三批才能轮到村民,再按辈分高低、年龄大小、长幼次序轮流拜。清明拜山者抬着柴米油盐到山上煮饭吃,有地位的才有烧猪肉吃,其他人只能吃“白肉”,即未经烧烤的猪肉和别的菜。殷实人家一般都有猪肉炒咸萝卜粒、蚬肉炒韭菜、猪肉焖粉葛、绍菜黄牙白(大白菜)等四五个菜。

“先有龙眼洞,后有广州城”这句话,说的是龙眼洞历史悠久,有人就曾在解放后捡到过不少这里出土的石器和陶片,这里现已定为“新石器时期遗址”。龙眼洞村的风水特别好,雕塑公园那里泉水喷涌,溪水清澈,人称“广州第一泉”。每年清明行山时,都有不少衣着华丽的有钱人坐着轿,自己带着钵头来向樊家要饭,带回去给家中的晚辈吃,祈求子孙后代人丁兴旺。讨到饭后,很高兴地封包利市(红包)给大家,但无论红包多大,也不会给他一块烧猪肉。这烧猪肉在广州民俗中的地位太高,连生仔挂灯这样的大事都不能用烧猪肉,只能用白肉煮茨菰。即使“扒龙船”,第一名的奖品才是一只烧猪,不管是哪一条村,奖得烧猪就被视为无上荣光。另外,凡是家族中办大事,亲戚朋友都会送来烧猪作贺礼,主人把烧猪和其他菜做成九钵头,即是“九大簋”款待大家,把烧猪的头部连颈、尾巴、四只蹄子斩下来包好回给对方,寓意有头有尾,完完整整,有来有回。如果是送给其他人带回去的,则顺着排骨切,不能打横斩,否则,人家会以为你要和他绝交,一刀两断。

……

广州人年年清明上山踏青,时时嚼吃香喷喷的烧猪肉,原来竟是这么不寻常。

图:抬着烧猪拜山,是广州地区清明祭祖必不可少的民俗活动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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