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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尴尬局面

 杨晓云 2009-08-03

日前,就北京汽车租赁企业的发展现状,以及如何解决租赁汽车带司机等问题,中国青年报记者向北京市运输管理局提出采访要求。该局在书面回复中表示,2004年实施的《行政许可法》取消了汽车租赁行政审批,北京市汽车租赁企业的管理模式转变为备案制。北京市在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和出租汽车方面实行总量调控政策,经营包车客运、旅游客运或出租汽车的,应当依法经过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

  北京市道路运输旅游客运运力规模,按照本市交通规划有计划发展,目前,旅游客运运力规模已呈现供大于求现象,以五一小长假为例,高峰期出车率仅为60%,近年不会出台新增运力计划。出租汽车继续实行总量控制在6万辆左右。目前,北京市出租汽车总量已达到控制目标,不再投放新的运力。据此,对企业及个人提出的申办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申请不予批准。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张一兵对记者表达了他的个人意见:带司机租赁,是汽车租赁的自然属性,形式上与包车客运基本相同。联合国的《中央产品分类》,即将小客车带司机租赁、大客车带司机租赁与出租汽车视为共同构成非班线旅客运输的不同业务类别。因此,多数国家或地区将带司机汽车租赁作为客运进行管理。从根本上说,我国相关法规不健全。6年以前实施的《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是迄今为止我国唯一一部规范汽车租赁行业的规章。虽然已经不能适应汽车租赁市场发展的需要,但在具体的监管行为中,却是唯一依据。

无论是全国规模最大的汽车租赁企业,还是规模较小的公司或租赁车行,为客户提供司机,已成常态和惯例。

  原因在于,企业和客户双方都有自己的考虑——部分客户对北京路况不熟、或担心出事故、或驾驶资格与车型不符等等,不愿意或无法自驾;汽车租赁企业的车辆相对高档,担心丢失、担心发生交通违章后无法查明等等,不便向部分客户提供自驾。

  从我们公司的日常业务来看,绝大多数客户要求公司提供出车服务时配司机,不要司机的情况,一年遇不上一两次。北京首汽(集团)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车辆调度的李宪军队长告诉记者,如果按照旅游包车方式租车,比较安全,但可供客户挑选的车型很有限。拥有旅游包车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证的汽车,一般都是15座以上的中巴或大巴,几乎没有小型轿车。

  据常先生介绍,十多年前,北京租班车行业刚刚兴起时,拥有私家车的人不多,那时汽车租赁企业的客户大多为了体验自驾乐趣。现在,随着私家车的迅猛发展,租赁汽车主要用于商务、礼宾,不是为了找个交通工具。

比如,客户来北京谈生意,完全可以让他从机场打的到市区,给他报销就得了。但有的公司就从我们这里租一辆奔驰,让司机穿着制服、戴着白手套去机场接这个客户。图什么?不就图一个体面、方便吗?

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提交给法院的答辩状认为,汽车租赁包车客运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提供驾驶劳务——《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将汽车租赁定义为:在约定时间内,将租赁汽车交付承租人,收取相关费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方式;《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部的配套规章规定,包车客运,是以运送团体旅客为目的,将客车包租给用户安排使用,提供驾驶劳务……

  可见,净土公司提供给四名上海游客的服务,显然不属于汽车租赁。而按规定,道路包车客运的经营方式,包括班车(加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需要获得行政许可。净土公司并没有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对其进行处罚完全合法正当。

  记者随机采访的几家汽车租赁公司表示,带司机的另一重要目的,是防止骗租。在无法掌握租车人相关信息的情况下,租赁企业往往只要求出示身份证和驾驶证,每天交付几百块钱车费,押金几千元,便可将价值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汽车开走。尽管近年来骗租事件层出不穷,但面对激烈的行业竞争,北京租车企业还是不敢提高押金,或者是对租车人的信用严加审查。通过带司机减少被骗租的风险,已经成为业内心照不宣的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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