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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二三十年代广州的人力车夫及其政府救助

 虾子 2009-08-09

 


    人力车,是一种用人力挽拉供人乘坐的单座车辆,据传是由日本人高山幸助在1870年首创19世纪末人力车被引入广州后,至20世纪二三十年代达到鼎盛当时广州的人力车有6000多辆,人力车夫达13000多人尽管人力车已于1949年后基本退出历史舞台,但它作为清末民国时期广州早期城市化过程中的一种重要的交通工具,是不应该被遗忘的本文拟以民国时期广州的人力车夫这庞大职业群体为对象,对他们的来源生活婚姻家庭等状况,以及他们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作一论述

 

 

一广州市人力车夫的来源

    清末民初,广州的城市化进展甚速以人口及市区面积为例,1918年广州市政公所成立时全市人口数为704900人;1921年广州建市,原属番禺管辖区域及南海县管辖区域划归广州市区,人口相应增加到79万;1928年据警察局调查结果,广州人口已发展到811751人,位居全国各大都市第五位,列世界四十大城市中之第三十六位1932年政府进行大规模人口调查时,广州人口首次突破百万大关,其中包括旧隶南海番禺两县所属近郊人口共达1122583人此外,20世纪20年代,孙科曾三任广州市长,在他的主持下,广州进行了以修筑马路为中心的市政建设,其市区马路建筑速度之快,为全国各大城市之冠至1934年初,全市马路总长140千米随着广州市区的扩大,人口的增多以及道路的开辟,人力车这一交通工具也得到较快的发展,广州市的人力车1932年时只有5100辆,后因海珠铁桥通车,南北城区联成一片,旋又增加车辆900辆,至1934年人力车数目增至6000辆这些人力车大多是由一些车商公司承办,每月向广州市政府交纳承饷

    清末以降,广东天灾人祸频仍,再加上受20世纪30年代世界经济危机的冲击,粤农村都市经济,均日趋崩溃,现在不特居农村者,已十之六七达到不能生活之境地,即居都市者,亦大半失业旁途,难以自给这些流民,或向海外谋生,或流落到都市以求一饱广州民殷物阜,商客云集,成为南方重要的政治经济中心,再加上当时人口迁移不受限制,经商务工,投靠亲友,只要能够维持生活,就可以在广州定居下来因此,周围地区大量人口迁来广州据统计,1931年1932年1933年分别迁入98261180887187337人这些迁入人口者大多为破产农民及失业工人他们来到城里后为生活所迫,在没有其他途径可以就业的情况下,拉人力车便成为其必然的选择随着人力车的增加,人力车夫也逐渐增至13000余人1933年11月广州市社会局曾对5253名人力车夫进行了籍贯调查,结果发现他们几乎全部来自广东本省,来自邻省广西与福建者只有3人这表明,广大农民外出谋生时,在一般情况下均是将较近的城市及省城作为首选这来自广东本省的5250名人力车夫,其籍贯分布主要集中于珠江三角洲地区,大体上是以广州为中心,人数由多渐少地向四周依次扩散开来当然,这种分布局势并非绝对,还要受到交通状况人口密度经济情形及有无灾荒等因素的影响例如人力车夫最多的惠阳,距离广州并非最近,但惠阳一直是重灾区,并且自惠阳至广州有直达的铁路,交通比较方便,因此来广州的人数也较多而广州所在的番禺,虽地处市郊,但因商品经济活跃,经济较为繁荣,谋生也比较容易,故而其人力车夫数虽然不少,却并非最多

    另外,这些破产农民入城以拉车为业的另一个重要原因,便是他们所受教育普遍较少且大多并无手艺在被调查的广州市5253名人力车夫中,不识字者有3154名,占全数的60%,而所谓的识字者中,也以读书时间极短者为多,读书三年以下者共1735人,占了识字人数的83%

    二广州人力车夫的生活及婚姻家庭状况   

    广州市人力车夫的工作每天分两班,第一班由上午6时至下午3时止,第二班由下午3点至第二天的6时止,因此,每辆人力手车一般都是由两名车夫承租人力车夫吃的是一些粗麦余饭其住所往往是由车夫头目包租的,在一间狭旧的房里,分设数十张卡式的床,车夫每日或按月纳回租银他们为了多拉车,大多分布在广州市内经济较为繁荣人口较为密集的地区,如东堤路惠福路光孝路永汉路等处,而当时人口较为稀少的河南(珠江以南)等地相对较少

    人力车夫不仅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而且收入亦极为微薄,生活条件艰苦据统计,广州人力车夫每人每天平均收入为1元3角左右,而每天的车租约占收入的一半其中胶轮车每日车租为6毫,汽轮车每日车租为7毫除车租外,人力车夫还要承受车夫头目的额外勒索当时,车夫租车时一般不是直接向租车公司承租,而是经过中间人转租,其办法是:首先由租车公司承办人力车若干辆,然后由租车公司再租与包车头目(因车夫头目认识一般车夫,租车公司为利便收租及免除失车起见,乃将车交由车夫头目);车夫头目将车租与人力车夫时,多收佣钱半毫这种通过中间人的转租制度,加重了人力车夫的负担

    拉人力车纯属一种体力活,因此年青力壮的拉车夫占大多数在前述具体调查的5253名人力车夫中,年龄最小的为16岁,计8人;最老者65岁,计1人如按年龄段来分的话,20岁以下者204名,50岁以上者165名,其中61岁以上者10名其中以20岁至50岁之间为多,尤以26至32岁者为最多广州人力车夫由于收入极为低下,每天的收入,供维持车夫一人生计尚属勉强,但若是要养家糊口的话,此种收入,便很难维持下去了因此,大多数车夫找不到对象,许多人力车夫因此被错过婚期或终生未能娶妻

    1933年11月广州市社会局调查了市内人力车夫的婚姻状况,其情形如表六所示,从中可知在5253名人力车夫中,未婚者有2576人,约占总数的1/2当时农村结婚普遍较早,大多数在20岁以前即已完婚;即便城市结婚较晚,其中至25岁尚未婚者也占了全数的64.67%由此看来,广州人力车夫中,26岁以上未婚者仍有1822人,占全数的34.68%,也就是说,约有1/3以上的人力车夫误了婚期,他们以后还能否组建家庭,前景多半不会乐观另一个奇怪的现象便是,在这5253名人力车夫中,没有子女者共3463人,占了总数的65.92%广州市人力车夫中约2/3没有子女的事实,可以归结为以下两方面的原因,一是人力车夫中成婚率较低;另一原因是其家庭太穷,缺乏养育子女的经济能力

    三地方政府对人力车夫的救助

    20世纪20年代,广州革命运动风起云涌,广州人力车夫们受此影响,也纷纷组织工会,以维护自己权利,进而改善生存条件1924年9月1日,广州市人力车工人俱乐部在全市各处发出车夫改良生活通告该通告认为,大多人力车夫在家乡不能立足,跑到省城来拉车,任人驱使,任人踢打,一面又受工头之压迫酷夏严冬,打风落雨,都不停止工作,亦不得吃一顿饱,穿一件暖,为反抗资本家的抢掠,惟有各行工友团结起来,才有出头之日1925年7月20日,广州市人力车工人王丑陈坤等以工人生活非组织团体无以保障,遂于越秀南路中央执行委员会内开会员大会,并请广州工人代表会秘书孙律西发表演说,随即通过有关如何改善车夫工人生活方面的条款人力车夫工会虽于1927年后遭到破坏,但广州市政府在处理有关人力车夫与租车公司间的各种矛盾中仍尽可能地维护了人力车夫的利益如1928年,广州市利乘手车公司因强加车租,结果被市公用局拘究罚款,该公司转怒车夫向上峰控告,勒将车辆收回,致一般车夫纷纷失业后各车夫举定代表方采洲等人向市政厅请愿广州市政厅为此谕令该公司即时放租,不得留难进入30年代后,随着广州市政建设的进展,市内长途汽车日益增加,因长途车之路线长而收费少,故市民多选择长途汽车,致使手车夫营业日形冷淡,往往拖车竟日,欲求两餐而不可得者为调和长途汽车与人力车的冲突,广州市政府采取了在当时看来不失为一种两全其美的作法,即规定市内入夜后禁止长途汽车往来,使人力车夫于夜间多作一些营业,以维持生计

    人力车夫的生活境遇也引起了省政府的关注1935年4月,广东省政府通过了请改良人力车夫公司之组织及车夫之生活以恤苦力一案其内容有:一改良理由:查本省各县市人力车夫公司之组织,多不完备,只知造车租赁得值便了,对车夫生活均不顾及,至有工头包租,克扣头钱,不善诃谀,遽遭逐斥,或引吹而诱博,寅无卯粮,或露宿风餐,易染恶疾,种种弊病,笔难尽述此种颠连之苦力生活,实有改良之必要二改良方法:第一,由省政府饬主管机关,调查各县市人口之多少,与各路途之长短,而定车辆之多寡,以免供过于求,妨碍车夫之谋生,并核算车辆每日之损耗,规定每日每辆最低之租值第二,各人力车公司,务须建筑车夫宿舍,地点由政府指拨或各该公司购筑,或租赁,以足收容各车夫住宿为度,同时收最低廉之宿费,对宿舍之空气与清洁,务须特别注意,以重卫生;此外,更须严禁吸食鸦片及赌博,并不得再有工头包租情弊,倘车夫有病,公司得酌送医院调理第三,不得用年龄过老或过幼及身体孱弱之车夫,以免误事由此可见,省政府是从控制人数改善居住条件以及限制车夫年龄这三个力面来救助人力车夫的

    在广东省府当局的关注下,广州市社会局特举行调查手车夫生活状况,以便没法救济1935年10月13日该局派出职员5人,分赴广州市各车夫馆,详细调查,并制定表格,表内项目包括:1姓名:2年龄;3籍贯;4教育程度;5婚姻状况;6本人住址:7家属住址;8子女人数;9有无嗜好;10有无病疾;11拉车年数:12未拉车前职业;13每日拉车时数;14每日收入;15每日车租;16有无其它收入;17每日支出米饭银;18支出房租;19支出衣着银;20其他支出,总计20项该项调查结束后,市政府在1934年7月109次市政会议上决定采取三项办法来改善手车夫的生活:其一,严禁车夫头目额外收费,市社会局随时调查此事,使车夫免受剥削;财政局亦将此通知申令布告及通告各车夫知照其二,令饬车主制备车夫帽及雨衣各一件,并编印号码与车同,俾车夫免日晒雨淋之后,该局即于1935年5月令行各公司限文到一月内,制备发给,并饬于竹帽书明公司名义,及手车号数,以资识别其三,由广州市政府在车捐收入项下拨百分之二十,择适当地点分别建筑车夫公寓,以免车夫露宿,并设员管理,免租捐水电各费,以减轻车夫负担为此,广州市财政局,从1935年8月起,在手车捐收入项下提取20%之数目专款存储,以备需用计当月共收捐款63708.37元,提取20%,共12741.67元;9月份收捐款63708.37元,提取20%,计12741.67元;10月份收捐款72108.36元,提取20%,计14421.67元从8月到10月共3个月内共提取款数为39905.01元这些专款全存于广州市银行,以备建筑车夫公寓之需为进一步减轻手车夫的负担,广州市社会局还规定,各车商在收取车夫住宿费时,每人每天只准收半毫

 

(编辑: 江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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