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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愤!西安美女,你怎能把国旗当遮羞布?(图)

 子子 2009-08-09
女子身着国旗图案短裙,引起网友关注
女子身着国旗图案短裙,引起网友关注
  “昨日在西安大雁塔广场十字见到一个女人太可恨了!竟然用我们的国旗做裙子!真想上去一把把国旗扯掉!”近日网友“新闻猎人”在西部网论坛里发布的“气愤!西安美女,你怎么能把国旗当作遮羞布?”一贴引起了广大网友的极大关注。(8月7日北方网)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一个女孩子家,竟然身穿用国旗做成的裙子招徭过市,引人注目。对此,网上争议声不断,人们的态度褒贬不一。

  综合起来看,不少人对于该女孩子穿“国旗裙”的行为予以了理解。正如有一种声音认为,身穿国旗装无伤大雅,细看《国旗法》的规定,单从第十八条规定去理解,只要不是用作商标和广告,只要不是恶搞,在时装上印上国旗图案以示爱国,应该不算违法,就象球迷在脸上用油彩画上国旗图案为中国队加油助威一个道理。但更多的人,还是持反对或不赞成意见的。

  凡事要辩证地看。严格说起来,身穿“国旗裙”也许真的没有违法。但这是唯一的理由吗?没有违法,就可以将国旗做成裙子,穿着它到处吸引眼球?我看不然。

  国旗是神圣的,容不得任何玷污或不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九条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至少可以说,这位女孩子没有很好尽到捍卫国旗尊严的义务。

  现在好多人在处理特殊事情上有一种错误观点,好像不违法、没有错就是可以做的。就像“大嘴”宋祖德,经常面向媒体或在博客中大放厥词,掀起舆论波澜,引发各种争议。他所依赖的,就是说的做的并不违法,即使你去告,也告不赢他。但是,宋祖德却因此落得了非常不好的口碑,这也是引人深思的。有些事虽然不违法,但你却不能那么做,因为你还有不做的理由,甚至是义务。比如说对于“国旗裙”,你穿了它,也许确实不违法,但应不应考虑到穿了它的负面影响呢?如果你主动不穿,避免不必要的争议,是不是更好一点呢?每个人总该给别人留下点好印象吧?同样是撞车伤人,演员周杰始终坚持自己没有错,强调来辩解去的,落得了被人们群起责乏的结局;而演员胡彦斌,则勇敢承认错误,积极与事故伤者沟通,承诺承担一切损失,反而得到了对方谅解,对方甚至请求警方从轻处罚胡彦斌。这,难道不值得我们大家、尤其是穿“国旗裙”的那位女孩子深入思考吗?

 

女子身着国旗图案短裙
女子身着国旗图案短裙
(责任编辑:徐连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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