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对核定征收企业个人所得税的征管 加入时间:2007-8-29 近期,四分局针对核定征收企业税后利润附征个人所得税存在不到位的情况,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做到“三个到位”,加强对核定征收企业个人所得税的征管。一是政策宣传到位,分局通过宣传册、外网、电话等多种渠道把核定征收企业税后利润附征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政策向辖区内有关纳税人进行宣传,确保政策宣传到位;二是信息比对到位,分局集中人员,按销售分批对附征企业个人所得税征收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排查和比对,首批对辖区内06年销售收入300万元以上的138户企业进行信息比对,通过逐户重点比对应征数、入库数、税目、所属期等项目,共比对出24户企业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41户企业税目、所属期有错误;三是征收入库到位,对于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企业,分局以工作督办单的形式发到各管理股,并由股长签收,明确工作时限要求,督促税收管理员进行纳税评估,及时补征到位,并且一律加收滞纳金;对于开票税目、所属期错误的企业,分局汇总后统一报市局修正。通过此次比对清理,共补征个人所得税115.23万元,加收滞纳金4.95万元,有效堵塞了核定征收企业税后利润附征个人所得税的漏征现象,切实提高了征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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