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妈妈”五楼抛婴
●涉嫌杀害刚出生婴儿,“90后”出庭受审
●其供称,生产后犹豫了10分钟抛下小孩,甚至未看婴儿性别
“我认罪。”三个字轻轻从19岁的小霞(化名)嘴里吐出,或许她从来都没有把那个刚来到这个世界又匆匆离开的小生命看作是自己的骨肉。20日,小霞因为涉嫌杀害自己刚出生的女儿在深圳中院出庭受审,令人震惊的是,她匆匆从五楼抛下女儿时,甚至没看一眼小孩的性别。
生于1990年的阿霞只有小学文化,是湖北省监利县人。在被刑事拘留前,她在深圳市某服饰有限公司打工。昨天出庭时,她看上去脸色红润,表情也较平静。自始至终,她说话声音都很低,一度曾经哽咽,但在看到刚出生女儿摔在楼下的现场照片时,她表情平静。
她涉嫌杀害女儿的经过很简单,公诉人只念了短短一段话:2009年2月8日22时许,小霞在公司宿舍福田区沙尾综合楼A座504房的洗手间里分娩一女婴,分娩后小霞拽断脐带,将女婴扔出洗手间窗外;女婴跌落沙尾综合楼A座二楼平台,当场死亡。
第二天凌晨,小霞在协助派出所调查时被抓获。据其同事出示的证言,女婴被发现后,警方介入,小霞和同宿舍的7名同事一起被带到医院,医生问小霞是不是生过小孩,小霞说没有,但医生一检查却发现小霞刚刚分娩完毕。
到这时,小霞的同事才知道小霞怀孕并生了小孩。之前,小霞怀孕一事没人知道,她的同事不知道,她的家人也不知道。分娩前一天,她还肚子疼过,同事要她上医院,她没去。分娩当晚,她在宿舍睡,其间上了两次洗手间,第二次去了一个多小时,但没人知道她就在那时分娩了。
昨天,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小霞当庭认罪,但当公诉人问她为何抛下女儿时,她又称女婴出生时已死了,没有呼吸。不过公诉人出示证据却显示,小霞之前曾供述,之所以抛下女儿,是因为自己没结婚,也没有人知道她怀孕一事,她当时在犹豫10分钟左右后抛下女儿,也没有看女儿的性别,甚至也没有给女儿身上裹一块布。
女婴产下时是生还是死?公诉人出示尸检鉴定书显示,女婴因颅骨粉碎性骨折导致死亡,推断为活产。庭审法官认为这只是推断,不够清楚充分,建议检察机关再作补充鉴定。随后,法官宣布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