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析住宅用地指标时通常用下述公式表述: 每栋住宅用地F=基址面积LB+采光距面积LL1+山墙距土地面积L2(L1+B) 每栋住建筑面积S=LBN,平均每户建筑面积S1=AB,平米建筑面积用地W=F/S,平均每户住宅用地Y=A(1+L2/L)[(B+GH/L1)/N+h.H/L1] L—栋长,泸州市规划规定小于或等于60米;B—平均进深;L1—采光距,泸州市规定1:H或o.8:H;L2—山墙距,泸州市规定10---13米;N—层数,非电梯住宅小于或等于6层;A—平均每户面宽;G—女儿墙高;H—建筑总高;h—层高。 从上述公式中得知,层数与用地成反比,层数越多越节约用地,其它数据与用地成正比。用地与面宽成正比,平均每户面宽愈小愈节约土地。当平均每户建筑面积一定时,加大进深与缩小面宽是节约用地的同一途径,因此,在设计中通常采用加大进深来节约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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