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个闺蜜告诉我她离婚的消息,理由和其他先行离开围城的姊妹如出一辙:发现老公有外遇。 惊讶之余,发觉真搞不懂她那个精明能干的男人,明明已经娶回了一个貌若天仙、温柔贤淑的老婆,却不知足,还要去偷。去偷也罢,就该偷个比老婆还让男人心动的女人才对啊。结果,偷回来的,偏偏却是相貌平平、性格强悍的女人。如果不是日子过得太舒坦了,就是脑子灌水了。两者皆定义为“犯贱”。 叹息之余,马上给予闺蜜强有力的支持:离了好,离得越早越好,难道要等以后人老珠黄,没人愿意多看一眼的时候才离吗? 尽管常常有一些EQ极高的姊妹豁达地自我开导:哪有男人不偷腥?只要是逢场作戏,知道回家就行了。我只能一笑置之:爱情于我,就是all or nothing,要么全部拥有,要么一点不留, 爱人也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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