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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资源 让规范化司法所真正服务于民

 昵称513655 2009-11-23
整合资源 让规范化司法所真正服务于民
2009-11-6 9:24:58  来源: 江北报  编辑: quzejuan
 

  2008年8月,铁山坪司法所经重庆市司法局检查验收,被评为“重庆规范化司法所”,这标志着我区第一个市级达标司法所建成,意味着我区司法所建设实现了零的突破。

  有了成功的经验,区司法局革故鼎新、励精图治,在此基础上一鼓作气,一口气在今年3月,顺利将剩下的11个司法所全部建成,并于6月份通过市司法局的统一验收,予以授牌。

  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何毅对此予以充分肯定,他表示,平安建设必须夯实基础,而司法行政管理服务的关键则是在基层。历年来,我区的基层基础建设薄弱,全区12个规范化司法所的建立为基层基础建设搭建了很好的平台,改变了以往各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希望各部门利用好这一平台,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积极创新工作理念,真正做到服务于民,做好我区平安建设工作。

  何毅还强调,目前,我区12个规范化司法所全部建立,这意味着我们的硬件打造已经成功,但是,之后仍须在软件上下功夫,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从而更好地为我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直面困难 局长带头立下“军令状”

  2006年,我区基层司法所建设根据市发改委下达的2006—2007年基层司法所建设投资计划,正式启动建设。依照计划安排,在2006年度应该完成包括铁山坪、观音桥、郭家沱、复盛在内的6个街镇司法所建设,到2007年度,江北城、五里店、华新街、五宝镇等6个司法所应做到主体完工。

  然而,从2006—2008年初,我区的司法所建设却因种种原因“纹丝不动”。放眼周边其他区县,已经完成建设任务的不在少数,而我区的建设规划仍处于“只听打雷、不见下雨”的状态,这一切,让江北司法人“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我们能否按时完成建设任务?江北的司法所建设就真的那么困难?”面对大家的议论和疑惑,区司法局局长马杰为首的新一届领导班子以强烈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将司法所建设作为到任后的一项首要“课题”来抓。

  通过深入实地调查研究,带领干部职工“跳出江北看江北”,走访友邻单位虚心请教,为司法所建设积累了一批宝贵的调研资料,并认识到“江北司法所建设虽起步晚,但是可以在吸收了先进经验后将起点定得更高,打一场漂亮的翻身仗”。

  带着这样的认识,区司法局上下鼓足了不甘人后的工作干劲,积极争取市司法局、区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主动协调街镇与司法所的工作关系,通过召开与街镇主要领导的现场办公会,分析查找困扰司法所建设的瓶颈、难点……慢慢地理清了司法所建设的思路。

  就这样,自2008年6月启动司法所建设以来,按照区委政法委大综治建设“八位一体”工作要求,区司法局加快司法所建设,为我区在全市率先打造出铁山坪街道综治中心“八位一体”大综治运行模式,成为各区县争相学习、借鉴的典型作出贡献,在此基础上,区司法所乘势而上,于今年3月完成全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打了一场漂亮的翻身仗,江北司法人终于扬眉吐气,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我坚信,司法所职能的发挥,必将为我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马杰告诉记者。

  “问题到我这里结束,不再推给任何人!”在全区司法所建设协调会上,马杰说道,司法所建设,是加强基础人民政权建设的一项重要载体,推进司法所建设是我们区司法局的一项首要政治任务。

  正是这样一种敢于立下“军令状”的气魄,在马杰的带领下,江北司法人克服时间紧、任务重、建设力度大等困难,迅速动员,落实责任,以超常的方式抓进度,以超常的精神干事业,通过“头脑风暴”摆脱陈旧的思维框架,勇于创新,在工作中做到明确一个中心,定下一个目标,即:解决一个实际问题,推动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也正是有了他们的这种坚持发展为上、思想先行,把提升司法所工作平台作为加快发展的第一推动力,将先进的工作理念融入到实际工作中,以“海燕”的精神,促使江北司法所建设取得不斐成绩。

  解决纠纷 居民幸福指数提升

  记者了解到,自去年6月以来,区司法局以司法所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和矛盾排查工作,使我区的居民的矛盾纠纷基本可以做到不出镇街就可解决,不断提升了我区居民的“幸福指数”。

  “司法所在巩固基层政权建设,构建基层平安建设,化解矛盾纠纷中发挥着基础支撑和主导作用。”区司法局副局长戴鉴明介绍,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启动以来,区司法局不断强化、整合司法所职能,夯实基层维稳工作,推进基层平安建设,基本实现我区居民不出街、镇就可解决纠纷。

  据悉,我区的司法所采用“八位一体”,即综治、信访、司法、安全、公安等合署办公的运行模式。目前,我区12个司法所已全部达到“市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在全市率先实现了规范化达标率100%。

  与此同时,鱼嘴、铁山坪、观音桥等司法所也正积极创建为市级“标兵司法所”。马杰透露,“到2012年,我区预计将有30%以上的司法所将建成‘标兵司法所’。”

  据介绍,各司法所工作效果明显。经统计,仅今年上半年各司法所排查辖区纠纷127次,摸排线索222条;参与处理社会矛盾纠纷116件;开展法制宣传108次,受教育面24883人次;在依法治理中,提出法律建议19条,均被采纳;在综合治理工作中,防止群体性上访51件,防止群体性械斗12起,参与严打整治专项治理活动22次;组织对村和社区调委会调解员培训18次,共计550人次。通过强化基层司法行政职能,大量减少了信访和诉讼,缓解了我区的安全稳定压力,基层平安建设取得良好成效。

  整合职能 重点打造“一所三中心”

  为推进平安江北建设,区司法局还整合司法所职能,重点打造“一所三中心”,即以司法所为平台,设置人民调解中心、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和社区矫正帮教安置中心。

  怎么将居民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马杰介绍,区司法局依托区联合调解中心力量,在司法所内设立人民调解中心,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发挥司法所代表基层人民政府居间调处纠纷和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民间纠纷的职能作用,对纠纷实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提供一站式服务。

  同时,我区还在每一个司法所内建立法律服务援助中心或站,促进司法所与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同协作,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积极履行政府法律援助职责,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供给和保障能力,最大限度、高质量地为弱势群体依法维权提供无偿法律服务。

  针对社区矫正职能,区司法局也做了充分考虑。为指导各司法所积极开展教育帮扶,逐步建立和健全有效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治机制,通过强化“11112”帮教安置工作网络体系建设,强化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建立无缝衔接制度,落实“八个一”管控方法,我区还在司法所内建立社区矫正帮教安置中心,极大地提高了社区矫正帮教的质量,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被监管对象重新违法犯罪机率。(记者 唐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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