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竹(胶)板模板制作的结算办法
2007-9-17 11:59:00 -
济南市建设委员会文件 济建标字[2007]6号 关于竹(胶)板模板制作的结算办法 各有关单位: 为方便建筑工程结算,现将2006年《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中的竹(胶)板模板制作项目结算办法发布如下: 发承包双方办理签证的按签证结算,未办理签证的应按照设计图纸和相应计算规则计算模板接触面积,乘下列折算系数确定,同时扣减《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混凝土模板子目种成品模板材料消耗量。 竹(胶)板模板制作折算系数
济南市建设委员会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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