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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是否合适?

 俭兄 2009-12-24
“讲授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是否合适?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22日
话题主持:恒 畅(本报编辑部)
特邀嘉宾:胡广荣(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遄台小学)
          梁 好(安徽省宿州市特殊教育中心)
          任国金(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林业学校)
          刘新清(山东省利津县虎滩乡中心小学) 
          徐生坛(甘肃省兰州铁路第四中学)
          吴成业(浙江省永嘉县乌牛镇横屿小学)
          李 毅(山东省高密市第一实验小学)
  主持人:据《扬子晚报》报道,南京金陵中学河西分校在南京中学率先打造让学生唱主角的“生本”课堂,并规定“一堂课老师原则上讲课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这一做法首先在初一语文、外语两门学科试点,继而推广到初高中文科,最后覆盖全校文理科目。此举一出立刻引起很大反响。“老师讲课不超过15分钟,那么课堂三分之二以上的时间是交给学生来表现的,也许对成绩比较好的学生来说,自主学习的能力比较强,那还能跟得上老师的课程设计,可是对于基础差的学生来说,不是更浑噩吗?”对于金中河西分校的课堂创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语文老师提出了质疑。南京市教研室汪笑梅发表了她的看法:“这是促使老师从课堂中心位置上退下来,引导学生‘要学习’。从这个角度讲,这一尝试是积极的。”
  在近年来的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中,一些学校也纷纷作出了限制教师每堂课教授时间的规定,有的规定教师教授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有的规定教师讲授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
  您对南京金陵中学河西分校“一堂课老师原则上讲课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这一硬性规定有什么看法?您认为对每门学科的每堂课作这种统一并且硬性的规定是否科学?是否每一堂课都适合这样的规定?是否每一学科的教学都适合这一规定?
  胡广荣:在近年来的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中,一些学校把课堂上教师的讲授、学生的讨论及训练等都划分了时间段,严格限制教师的讲授时间。如果这种限时授课的做法是为了改变过去教师过于注重讲授的倾向,那么,其形式意义大于实质意义。但一味地给教师限时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因为不同的教师在个性、气质、观念、能力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他们对教材的解读、教学内容的设计、课堂的调控等也存在很大差别。因此,对于同样的内容,甲教师可能只需要讲授5分钟,而乙教师则需要讲授8分钟。即使教学目标相同,但达成教学目标的途径和方法也因人而异,不存在适合所有教师的最优方法。硬性限时的做法,无视教师个体之间的差异性,也侵犯了教师的教学自主权,不利于教师教学风格和特色的形成。同时,不同的学科、不同的课型使用的教学方式也不同。有的课型适合采用学生自主探究的方法,有的课型适合采用讲授法。不分学科、不分课型,采用“一刀切”的方式限定教师的讲授时间,显然有违教学规律。这种限定教师讲授时间的做法也不具有可操作性。教学的过程是师生互动的过程,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交织在一起,很难明确地将二者区分开来,更难精确统计教师在一节课上讲授了多长时间。如果硬性要求教师一节课只能讲授15分钟,那么教师为了达到该要求可能会尽量少讲或不讲,其结果是教师的主导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
  课堂教学最重要的是尊重教育教学规律,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教师讲课时间的长短,而在于授课教师的整体素质,以及对课堂的把握能力。也就是说,教师在课堂上到底讲多长时间,理应由授课教师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反应等实际情况来灵活掌握。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强制规定一堂课教师原则上讲课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恐怕会禁锢教师自由拓展的个性空间。如果教师缺少一颗向课堂要效益的真心,即使把整堂课的时间交给学生,让学生彻底唱主角,也未必就是“生本”的体现。
  梁好:教师有权根据自己的教学设计开展课堂教学,硬性规定教师讲授的时间显然有背教育规律,这不仅不利于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教师教学能力的发挥,影响教师的课堂教学效果。诚然,课堂由“教”向“学”转变是新课改的重要理念之一,教师的“教”是为学生的“学”服务的,教师的“教”是为了促进学生的“学”。但是,在实施这一教学理念时,切莫由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从而出现课堂上只重视学生的“学”而忽视教师的“教”的情况。实际上,学生的“学”是离不开教师的“教”的,学生的主动高效学习需要教师的引导,需要教师的帮助。课堂上限定教师讲授时间不超过15分钟,那么另外25分钟,就不需要教师了吗?教师就可以中途退场了吗?显然不可能。限定教师课堂讲授的时间,其实很难实施与考量,这个标准与尺度是模糊的、不确定的。教师的讲授总是贯穿课堂始终,不可能只集中在前15分钟,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总是交融在一起的,教师的讲授也是难以从课堂教学过程中剥离出来的。如若按照讲授时间的多少来评价课堂,就必然给评价者带来一定的难度。优质高效的课堂是学生主动学习的课堂。评价课堂优劣的重点应当在教师对于学生自主学习的引导上,评价课堂也应由关注教师向关注学生转变,看课堂上学生的表现、学生的学习过程、学生的学习收获。限定教师的授课时间,从评价课堂的角度来看,还是一种教师视角的关注,因而也是不科学的。
  任国金:教无定法,贵在得法。一堂课教师要讲多长时间,完全是由教学内容和学生的接受程度决定的,而不能人为地作出硬性规定。在教学过程中,有的内容需要教师多讲点,有的内容需要教师少讲点,到底多讲还是少讲,应该根据学生的理解能力和课堂的实际情况灵活把握。教学中的预设环节不是一成不变的,应该根据课堂的生成随时调整。即便是同样的内容,在不同的班级中讲授的时间也可能不尽相同,有的班级需要多讲点,有的班级需要少讲点。虽然内容是一样的,但是学习对象变了,教学方法和手段就要相应地作出调整,不能用一成不变的方法教不同的学生。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坚持让学生做课堂的主人,做好“导演”,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具体到课堂教学中,教师到底该采用哪种教学方法,到底该讲多少分钟,都不应该作统一的硬性规定。到底哪种教法更好,讲多少时间更好?我认为,合适的才是最好的。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遇到学生还有没听懂的内容时,总不能因为讲解的时间到了而拒绝帮助学生弄懂问题吧?教师在课堂上不管讲多少时间,只有让学生真正学会了,彻底弄懂了,才算真正地完成了教学任务。
 刘新清:“一堂课老师原则上讲课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等类似“不得”式的硬性规定,近些年不绝于耳。虽然各有所指,但目的大抵相似:那就是以这样近乎极端的方式来引领课改。这样的路子走不走得通呢?我以为答案是否定的。因为课堂是一个独特的地方,它是教师、学生共同耕种的沃野,它需要自由开放的空气。课堂不是车间,我们不能指望教学活动如自动流水线一样整齐划一。教学活动除了具有科学性、规律性之外,还有不可预知的一面。正如著名教育家马克斯·范梅南所言:“教学就是‘即席创作’。”这正是教育教学之所以令人着迷的地方,也是它难以“墨守成规”的原因。
 有人提出一些成功的实例印证此举的正确性。我觉得这是没有什么可比性的。且不说那些成功的名校是否真的成功,即使成功,我以为也不见得是那一两条硬性规定的功劳。没有听说世界上哪所著名学府有这样的规定,也没有谁能研究出适合所有教师、所有学生的课堂结构形式。因此,这样的做法无法从根本上确立“学生唱主角”的地位。
  教育是人与人的交流,要想改变课堂教学,就应该从师生观念入手。教师只有在思想上明确了什么是精彩的课堂,他才能心向往之;学生只有在内心搞清了什么是真正的学习,他才能努力求之。要达到这一点,我们要走的路还很长。观念的改变不是一朝一夕之功,急功近利,只能适得其反。
 徐生坛:“限讲”有利于提高教师的课堂教学效率。面对“一堂课只能讲15分钟”的规定,每个教师都不得不考虑:怎样在短短的15分钟内既顺利地完成既定的教学任务,又把该讲的知识点都讲透?对这个问题的思考,实际上就是对“如何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的思考,而“如何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则是新课改的核心命题之一。认真思考这个问题,对教师本人的专业成长只有好处没有坏处。虽然在“限讲”的背景下,教师对这一问题的思考是被动,甚至被迫的,但从推动课改整体进程的角度来说,“被动”总比“不动”好。“限讲”有利于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面对“限讲”规定,教师还不得不考虑:剩下的时间干什么?教师必须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学生或巩固,或质疑,或探讨,或检测。总而言之,教师必须走下讲台,让学生唱主角。而教师在走下讲台的过程中角色已经悄悄地发生了转变,“讲”的色彩被淡化,而“导”的作用却得到了强化。这难道不正是新课改所极力提倡的课堂教学状态吗?
  吴成业:南京金陵中学河西分校为打造“生本”课堂,规定“一堂课老师原则上讲课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我为这种做法叫好。在传统“师本”课堂中,教师讲得多、深、透,反而使学生越来越不会学习。但是,一堂课不超过15分钟的规定似乎有点牵强。首先,不同的课程有着不同的特点,硬性规定每堂课教师教授时间不超过15分钟显然不能适合所有的课程,也就是说,改革要依据学科特点,不能一刀切。人为地规定学科授课时间,显然没有弹性,犯了形而上学的错误。其次,学生的实际情况是决定一节课授课时间长短的前提条件,对于学生基础差或自学能力差的班级来说,15分钟的讲授很可能无法实现教学目标。
 李毅:“一堂课教师原则上讲课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南京金陵中学河西分校这一规定并不是最“新”的,一些学校都已经用教学实践证明了“让教师从课堂中心位置退下来,引导学生‘要学习’”“生本”课堂的生命力。我认为,这一规定中“原则”二字最关键,在实施过程中要切实把握好,应当根据教情学情,把握规定“原则”。学科不同,课型不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各不相同;年级不同,年龄不同,学生身心发展水平也不一样。因此,我们在落实“原则上讲课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规定的时候,要切实理解规定背后“力争用最少的讲述发挥最大的引导学习效能”的理念,根据教情、学情来确定具体的讲课时间。同时,在评价课堂教学的时候,也要把握“原则上讲课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的“原则”,应该将评价的重点置于“讲课时间与课堂教学效益和质量”的搭配关系上,让少而精的教师讲解成为课堂的点睛之笔和课堂改革的发展方向,多而有效的学生自主互助学习活动成为课堂主旋律,使课堂真正成为自由和谐、激情燃烧、智慧碰撞的“运动场”。
来源:《现代教育导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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