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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少年校园擂肥 认为好玩却不知犯罪-秦楚网

 敬經閣 2010-03-01
无知少年校园擂肥 认为好玩却不知犯罪
2007-6-27 6:12:03 来源:秦楚网—十堰晚报

■记者 谭祥军 通讯员 徐红

   近日,市内一名中学生突然无缘无故不肯上学,经父母再三询问,才知道孩子在学校遭同学擂肥。后经了解,该学生在校遭擂肥已半年有余。
多次抢劫同学
领刑4年方后悔

      晓涛(化名)是我市一所中学的初一学生。由于父母对其疏于教导,晓涛小小年纪就学会了吃烟喝酒,还经常打架斗殴。学校虽屡经劝诫,可他还是执迷不悟。2005年1月,学校决定让其留校查看,晓涛时年14岁。
      学校的处分并没有让晓涛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2005年3月的一天,晓涛已身无分文,可他烟瘾难耐,想出去“弄点烟钱”。“如果找社会上的人的话,搞不到钱不说,还有可能挨打。”想到这里,晓涛将目标盯到同班同学。在他的印象里,同学彬彬(化名)家里比较有钱,平时零花钱也比较多。一天晚上,他伙同另外两名同学埋伏在篮球场附近。
      好不容易等到下自习,见彬彬和两名同学来到篮球场附近,晓涛拦住彬彬等3名同学说:“兄弟,给点零花钱吧。”彬彬等3位同学称自己没钱。话还没说完,晓涛就是几脚踢了过去。“少罗嗦,快点拿钱出来,不然有你们好过的。”晓涛3人担心被其他同学发现,强迫彬彬等3人翻出围墙,将其强行带至学校附近一住宅楼走廊处,痛打了一顿。彬彬等3人只好掏了15元。临走时晓涛还一再威胁彬彬:“要是敢说出去,就让你放点血!”
      尝到甜头的晓涛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他觉得被抢的学生迫于他的淫威,应该不会说出来。4月的一天下午,晓涛抢得一同学现金1元。4月中旬,他又抢得同学现金20元。
      学生连续被抢,学校果断报了警。根据被抢同学的描述,警方很快将晓涛抓获。当自己被警方抓获后,晓涛竟天真地说:“我不就是拿了同学几十块钱吗?我还给他们不就得了,用不着这么费劲吧!”晓涛的回答让民警苦笑不得。
      最后,法院认为晓涛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晓涛尚未成年,故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其监护人被处罚金1000元。目前晓涛仍在监狱服刑,对以前的所作所为后悔不已。

抢手机泄私愤
触犯法律尚不知

      晓毫(化名)与晓江(化名)是市内某高中高一学生。晓毫学习一般,晓江学习好,经常受到老师表扬。晓毫认为晓江抢了他的风头,于是决定找个机会教训一下晓江。
      去年12月份的一天,晓江在学校内骑自行车与晓毫发生碰撞,晓毫以自己受伤要到医院检查为由,将晓江带至某大市场,然后叫上同学晓星(化名),强行将晓江带至一偏僻处。“平时在班上你不是很牛吗,我看你今天怎么牛?”晓毫说,随后对晓江拳打脚踢。晓毫向晓江索要钱财,晓江被迫与同学联系,拿来200多元现金。但晓毫仍觉得不解恨,又将晓江的手机抢走。
      此后,两人又强迫晓江到其家里拿被抢手机的充电器,到了晓江家,两人发现其家人不在,就再次强迫晓江拿钱“消灾”。晓江稍有不从,两人便拳打脚踢,晓江被逼无奈,只好将父母放在柜子里的800元现金给了晓毫。晓毫将其中100元给了晓星。后在晓江父母的追问下,晓江才道出实情。
      警方将晓毫逮捕后,晓毫还问民警自己犯了什么罪。当民警说其晓江的事时,晓毫竟然说:“我只是想刹刹他的威风,这也犯罪吗?”
      法院认为,晓毫与晓星的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但考虑到两人是在校学生,故判处晓毫和晓星有期徒刑各两年,缓刑3年,同时并处罚金各5000元。

勒索未果
以跳楼相威胁
      今年13岁的丽丽(化名)在市区一家中学上初一。22日下午,该学校初二年级的阿凤(化名)找到丽丽说:“最近手头有点紧,借点钱花!”丽丽吓得立即将自己兜里仅有的15元钱都给了她。见丽丽如此爽快,阿凤说:“算你识相,不然有你好看的。不过你明天得再给我20元,不然就没你好日子过!”
      第二天,丽丽不敢向家里要钱,又不敢得罪阿凤,就躲在家里不敢上学。让丽丽万万没想到的是,23日早上,阿凤竟然找到了她家里要钱。正在这时,丽丽的家人赶回来了,阿凤才识趣地走了。原来丽丽没到学校上课,学校立即通知了丽丽的家长。
      后来,丽丽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学校。据了解,阿凤经常擂肥     ,曾有一次她到同学家里勒索钱财,被学生家长发现后训斥了几句,结果她立即跑到楼顶上,说该学生家长欺负她,并以跳楼威胁学生家长,吓得该学生家长立即给她说好话,赶忙拿点钱将她打发走了 。

法官擂肥要负法律责任
      什么是擂肥,有什么样的后果呢?带着这些疑问,记者日前采访了张湾区法院的一位徐姓法官。徐法官称,擂肥是发生在少数未成年人中的丑恶违法现象。大多是少数缺乏法纪观念、缺乏道德观念的学生,以威胁手段敲诈同学钱物的行为。擂肥现象已成为危害学校安全、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毒瘤。
      她称,《刑法》规定,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它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我国《刑法》将抢劫罪列为重罪。 抢劫罪与其它侵犯财产的犯罪相比,有一个显著特点:构成抢劫罪没有数额的限制,哪怕你只抢到一分钱,甚至一分钱都没抢到,但只要你是以抢劫财物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了暴力、胁迫或者其它方法,就构成了抢劫罪。因此,个别学生认为抢点小钱小物没多大关系的想法,是非常危险的。 对于抢劫并造成一定后果的要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判处10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
      徐法官告诉记者,通常情况下,学生之间的擂肥现象可以定义为抢劫,擂肥者要负法律责任。涉及到未成年人,我国法律规定对其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执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依法应减轻处罚,以利于改过自新。对于达到14周岁的未成年人,就要追究刑事责任了。如果在学校发生了擂肥事件,并且造成了严重后果的,也要追究学校和家长的责任。

学校应正确引导学生
    “中学里学生擂肥的现象很普遍。”某中学校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擂肥不仅耽误了学生的学习,也让学生产生了心理阴影,不利于学生的成长。
      该校长称,学生擂肥现象不是不可避免,关键看学校、家长和孩子怎么做。中学生的思想还未完全成熟,对事物的看法不全面,因此学校应定期组织法律人士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宣传,让他们明白什么样的行为可为,什么样的行为不可为,不可为的行为应承担什么样的后果。并针对中学阶段易出现的各种异常的行为进行分析,正确引导。
      该校长告诉记者,前不久,他们学校一名学生遭到同班同学擂肥,学生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班主任。班主任很快找到那名擂肥的学生,给其讲解了擂肥的后果。该学生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主动将钱还给了受害的同学。后来,学校请法律人士为学生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学校擂肥现象明显减少。
      作为家长,应该怎么做呢?该校长认为,家长要适当控制学生的零花钱,不要让孩子养成乱花钱的习惯。每次孩子要钱时,都要问清楚做什么,如果孩子不能说明原因,家长就要注意了。同时要及时和班主任联系,以便查看孩子是否有反常行为。
      学生如何避免被擂肥?遇到被擂肥怎么办?该校长建议,学生上学、放学或平时出去玩,如果见到那些不三不四、三五成群的人,应尽量避而远之。当你遇到被擂肥后,你一定要把这件事告诉你的父母或老师、朋友;面对擂肥者时一定要镇定,可以跑、大声喊、拖时间等方法,但千万要注意学会保护自己,不让自己吃现亏。面对擂肥者,不要显得太软弱,否则,他们会再次找你麻烦,影响你的生活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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