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身疾病概念的演变2009/9/2 14:27:58 来源: 浏览:248次
心身疾病又称心理生理障碍.是一组躯体疾病,但在其发生、发展、转归和防治方面与心理因素关系密切。 从广义的角度看心身疾病有下列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对心理情绪状态的多种躯体反应,如悲伤时流泪,恐惧时心率加快、出汗等,称之为心身反应。 第二种情况为出现各种心理和躯体的症状,如情绪不稳,注意力不集中,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这些症状群成为“自主神经功能紊乱”。临床上被诊断为神经官能症,如胃肠神经官能症,心脏神经官能症等。国外学者诊断为“躯体形式障碍”。由于这些症状持续较久,使人感到不适,因而感到有病了,但在性质上,这种情况没有细胞组织的器质性改变。 第三种情况是不仅存在多种症状,还有相应的细胞组织形态上改变。 上述前两种情况,只有症状没有形态学的改变,也可以说只有病痛没有疾病,称为心身障碍或心身紊乱;第三种情况才是心身疾病。 尽管心身疾病的概念在不断演变,但人们的固有习惯,心身疾病一词仍在使用,因此,还是有必要给心身疾病下一明确的定义。根据美国《精神疾病诊断和统计手册》第二版(DSM-Ⅱ),心身疾病的定义为:由情绪引起的躯体症状,通常累计自主神经系统控制的单一器官系统。这个定义表明①它们的躯体症状为主要表现;②发病与心理因素密切相关;③累及部位是自主神经系统控制下的单一器官系统。 根据美国《精神疾病诊断和统计手册》第三版(DSM-Ⅲ),心身疾病或心理生理障碍应满足如下三个基本条件: (1)心理因素与躯体症状发生或恶化密切相关。 (2)躯体症状为明确的器质性病理过程或已知的病理生理过程(如呕吐、偏头痛)。 (3)这种症状不是由于类躯体疾病引起(如痛症转换症)。 1994年《美国精神疾病诊断和统计手册》第四版(DSM-Ⅳ)提出的心身疾病的诊断标准,也给心身疾病提出了一个明确的定义。其标准如下: (1)存在一种躯体疾病。 (2)心埋因素以下列方式之一对上述躯体疾病产生不利影响:①心理因素对内科疾病的病程产生影响,并通过以下方式体现:心理因素与躯体疾病的发生,加重以及延迟痊愈存在时间上的密切关系。②心理因素干扰了对躯体疾病的治疗。③心理因素对患者的健康构成了额外的危险。④与应激有关的心理因素促发或加重躯体疾病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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