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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文)古典占 星論婚姻及第七宮事項 作者 楊國正

 夜七七 2010-03-18
論婚姻及第七宮事項 楊國正 譯

由以下所列徵象來判斷感情與婚姻:第七宮(命度數來第七個星座)、及其宮主星,第七宮內的行星,以及金星與太陰、婚姻點及其定位星。如果前述的這些徵象星全部皆有力、入角宮或續宮得本質力量、不受凶星交角、不受灼傷,且與命主入相,主其人將有美滿合宜的婚姻。

楊註1:此處阿卡雅特似採取整宮制,故七宮星應為位於命度數來第七個星座之行星。
楊註2:婚姻點依照James H. Holden的註解為男命晝生:金-土+Asc,夜生:土-金+Asc,女命則顛倒。然而,Bonatti所提公式(依照歐碼Umar)為:男命土-金+Asc,女命金-土+Asc,不分晝夜。事實上,阿布馬謝(AbuMa'shar)引用瓦輪司(V.Valens)的公式與上所述全異,希臘點或者阿拉伯點的計算,各典籍、各占星家所述不一,很難令人信服。筆者偏向如能不採用點的計算而能倚靠基本的星宮解釋出相關的現象時,我們即不採用這些擾人的特別點。

然而如果命主星入星七宮主,主其人好情慾,相反地,如果七宮主入相命主星,主其人得異性青睞。

楊註3:七宮為異性情慾之宮位,命主入相為自己主動、具有較強的心理動機,故主情慾。相反地,七宮主來入相為異性主動對命主展現情慾。

如金星順行於角宮或續宮,狀態良好且不受剋,而金星之三分主星東出入好宮且不受剋,主其人早婚並與妻子感情融洽。如金星入果宮或受灼傷,而其三分主星入壞宮,受凶星交角,主其人晚婚且與妻子關係不佳。

楊註4:此處阿卡雅特並未提到與凶星交角是否一定要凶相(90、180),如依照下文所述,似乎意味了只要是與凶星交角,不論是凶相位、吉相位皆是。

如金星入角宮或續宮,不受凶星之任何交角,且其三分主星入壞宮。金星良好主其人有良好而合宜之婚姻,然而三分主星不佳主不利婚後生活。

如金星受剋或入果宮,且其三分主星入好宮,金星之不利主某種不佳狀況的婚姻,然而三分主星良好,主婚後生活歡喜與受益。

楊註5:依照其意,金星之狀態主婚前,金星之三分主星狀態主婚後。

不論男命女命,金星不受凶星之任何交角且不受剋,入好宮內,皆主良好而有益之婚姻。如金星受剋於壞宮內,主不佳而受害的婚姻。當金星落於本位星座,主其人婚後感情生活較不穩定,用情不專的情慾,尤其當金星落於巨蟹或摩羯。如金星衝太陰或者刑太陰時,主婚姻生活不佳。如金星位於變動星座(雙體宮),主其人二婚。

楊註6:本處提到本位與變動星座,很明顯地,固定星座是較有利於感情的穩固與長久。二婚可能是第一次婚姻生離死別後再娶,亦可能是同時有兩個妻子。阿卡雅特並未說明是指哪一種狀況。

金星落於火星宮而火星落在金星宮時,主有許多妻妾。

楊註7:上述狀況即金火互容。

金星落在土星宮而土星落在金星宮,或者金星在水星宮而水星在金星宮,或者金水同在土星宮,主其人偏愛與男性交往。

楊註8:此段似指出同性戀的情況。

如有凶星入第七宮或第四宮,於男性之星盤主喪其妻,於女性之星盤主喪其夫。當金星遊走且西入,會合凶星或者受凶星交角,主妻子早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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